1. 引言
在生产力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利用资本来发展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和引导资本发展,既是一个重大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既是一个重大实践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关系改革开放基本国策,关系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1]随着经济改革的渐次推进,不仅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大规模采取了国有股份资本的形式,而且劳动者集体所有制也采取了集体资本的形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有资本不仅能够实现资本增殖,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还能够凭借其制度属性,有效克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克服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物化逻辑,有助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2. 资本存在的必然性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 (p. 373)为了实现共同富裕,既要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也要坚持公有制。“如果放弃公有制,即使生产力发展起来,将只是极少数人富裕,形成两极分化;如果不发展生产力,即使有了公有制,将只是共同贫穷。”[3] (pp. 210-211)市场经济是迄今为止最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也是社会经济形态发展不可逾越的“自然历史过程”,社会主义必然要通过市场经济来发展生产力。市场经济是发达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就使用价值来看,交换双方都能得到利益;但在交换价值上,双方都不能得到利益”[4] (p. 184)。既然是等价交换,平等的双方只在获取不同的使用价值,而“没有利益可言”。那么,市场经济使得社会财富剧增的秘密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为什么能够存在资本?
2.1. 资本推动社会财富增加
资本是一种以物为媒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相分离的高级阶段。这一关系,不仅能够带来剩余价值,也能带来使用价值。这其中的逻辑是,通过追求剩余价值而实现或获得更多的社会财富。即资本通过强制劳动或“对别人的一定数量的无酬劳动的支配”[4] (p. 611)实现价值增值——除了迫使雇佣劳动者从事“积累劳动”,还需使“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进一步转化为“占有他人劳动产品的手段”。这也就是说,资本力图占有对方的剩余劳动,甚至是部分必要劳动,迫使劳动者创造更多的财富。
资本占主导地位的初期,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也就是对小农经济的否定。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以相互竞争的方式出卖劳动力,从而迫使劳动者最大程度地激发出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催生出更多的剩余价值与社会财富。从最根本意义上,生产资料的最初来源是自然界,未经劳动的自然物本是人类共有的财富。可随着人类劳动的涉及,这些自然资源逐渐成为资本所有者的占有物,资本所有者利用自己所占有的不变资本,以及付出的复杂劳动,来参与劳动成果的分配;使得资本所有者获得的最终受益远远超过劳动力所有者的收获,使得社会财富愈加聚集到该少数人手中。
随着人们追求财富的欲望增强以及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发挥,在资本积累基础上资本有机构成逐步提高,单个资本演进到股份资本和法人资本、公有资本。实际上,这是资本对自身的否定,即生产的社会化日益要求国家代表整个社会占有生产力,提供进一步发展的公共品,调动更多劳动者的积极性。况且,资本本来就是“集体的产物”,是“通过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活动”完成自身的历史使命:一方面,促进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既包括“人自身的自然力”,也包括“社会劳动的自然力”和“自然界的自然力”,“人不再从事那种可以让物来替人从事的劳动”[5] (p. 286);另一方面,在生产过程中完成对劳动者先进性和革命性的塑造,为从资本主义走向共产主义准备主体条件。到此,“资本的历史使命就完成了”[5] (p. 286)。
2.2. 资本的历史使命尚未完成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设想:“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6] (p. 564),从而建立起一种没有商品、货币、交换关系的世界。恩格斯强调,“只有在实现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才能成为可能,才能成为历史的必然性。”[7] (p. 631)也就是“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6] (pp. 435-436)
然而,我国是在小农经济的生产力基础上,而不是在社会财富涌流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也就是说,中国进入社会主义时,并不是马克思所说的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阶段”的基础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剥削阶级被消灭,但剥削观念依然存在;除此还有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差别、城乡差别的存在。这就意味着脱胎于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自由个性和自由人的联合劳动还有很大的距离。要缩短乃至消除这一距离,就需要在公有制基础上继续创造社会财富。否则,社会就会陷入只凭消灭剥削的道德评价而侈谈“结束人剥削人的历史”,或只能是“从想象的最低限度出发的平均主义的完成”的共产主义,这与空想社会主义者的主张没有什么区别。
因而,中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首要任务就是在公有制基础上创造更多的剩余劳动。这不仅是发展落后社会生产力需要的,也是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更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与发展需要的(体现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社会生产力)。
马克思指出:“资本的伟大的历史方面就是创造这种剩余劳动,即从单纯使用价值的观点,从单纯生存的观点来看的多余劳动”[8] (p. 287)。而资本完成其历史使命的条件是:“一方面,需要发展到这种程度,以致超过必要劳动的剩余劳动本身成为普遍需要,成为从个人需要本身产生的东西,另一方面,普遍的勤劳,由于世世代代所经历的资本的严格纪律,发展成为新的一代的普遍财产,最后,这种普遍的勤劳,由于资本的无止境的致富欲望及其唯一能实现这种欲望的条件不断地驱使劳动生产力向前发展,而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一方面整个社会只需用较少的劳动时间就能占有并保持普遍财富,另一方面劳动的社会将科学地对待自己的不断发展的再生产过程,对待自己的越来越丰富的再生产过程,从而,人不再从事那种可以让物来替人从事的劳动,——一旦到了那样的时候,资本的历史使命就完成了。”[9] (p. 69)
只有当资本所能容纳的生产力充分发挥出来之后,在它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而退出世界经济舞台之后,公有资本在否定了资本的同时也就否定了自己,那时公有制将不再采取资本的形式来曲折实现。
3. 公有资本的生成
3.1. 资本内在地具有转变为公有资本的倾向
从资本的生成角度来看,资本作为一种“积累起来的劳动”,并不是由单个资本家所创造的,而是由社会许多成员集体创造的,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是集体的产物,它只有通过社会许多成员的共同活动,而且归根到底只有通过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活动,才能运动起来。因此,资本不是一种个人力量,而是一种社会力量[10] (p.46)。”因此,要“把资本变为公共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这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为社会财产。这里所改变的只是财产的社会性质。它将失掉它的阶级性质”[10] (p. 46)。
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也是其社会化的过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方面,市场经济推动着资本社会化的发展。如,伴随着生产的社会化,资本也出现了社会化分工,即从原来的产业资本逐渐分化出了商业资本、借贷资本、信用资本、虚拟资本等各式各样具体形式的资本。相应地,国民经济也由此成为了一个由资本的分工和协作为主体的社会化的体系;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推动着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结构的发展,资本逐步从私人资本演化到股份资本、法人资本、合作资本、公有资本等。股份制的普遍化使得资本主义产权社会化,社会资本逐渐成为资本主义国家一种普遍的资本形式。“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11] (p. 516)这使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自身范围内从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向由资本主义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结构过渡,进而向新的更高的社会形式——社会所有制发展。实际上,股份资本的出现,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尽管这种扬弃是局限在资本主义的界限之内,但是,股份资本,作为导向共产主义的最完善的形式之一,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和重要路径。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有资本社会化,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资本的形成,都印证了私有资本向公有资本转化是一个客观规律,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生产的社会化日益要求国家代表整个社会来占有生产力,从而提供进一步发展的公共品,调动更多劳动者的积极性,从而完成自身的历史使命。
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必须将追求自身积累的资本置于某种更强大的社会主义力量的驾驭与导控之下。马克思提出了一种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实现劳动者联合的生产方式——劳动者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做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一个社会产品[12] (p. 96)”,“他们社会地占有而不是作为各个私的个人占有这些生产资料[13] (p. 21)”。“靠剥夺剥夺者而建立起来的状态,被称为以土地和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的恢复[7] (p. 473)。”这种公有制是劳动者尽量利用生产资料来增殖他们自己的劳动,从而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同时赋予生产者财产权,其目的就是在于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这一切,是把资本变为公共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这里所改变的只是财产失掉它的阶级性质。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反对的是占有大众劳动积累起来财富为私人服务的资本,是使得社会财富在资本所有者一方积累(贫困则在劳动者一方积累)的资本,而不是反对一切资本。因为,毕竟资本创造“剩余劳动”:“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14] (p. 926)。
3.2. 公有制经济能够以资本作为实现形式
马克思认为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是:“劳动者和他的劳动条件的所有权分离”[12] (p. 821),并通过劳动力商品的买卖相结合。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全体劳动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因而,每个人都具有双重身份:既是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也是劳动力的个人所有者。然而,全体劳动者共同拥有生产资料的产权,并不代表着所有人都能将自身的劳动力与相对应的生产资料结合来从事生产,从而满足自己所需要的使用价值。现实的情况往往是,参与生产的劳动者集体和共同拥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集体是两个不同的集合,这两个集合的重合只存在于小规模集体经济组织中,错位或者分离才是常有之事。以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为例,法理上,国家所有制是生产资料归全体国民所有,而事实上,能够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劳动者在全体国民中只占一小部分。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多种经济形式的交易逐步形成,公有制内部两个集体的分离趋势愈加明显。作为生产资料集体所有者不再直接与生产资料结合,他们与现实营运中的公司法人资本(经营者)在劳动力市场上进行交易,从而产生劳动力商品的买卖关系。而这种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权相分离,并通过劳动力商品的交易相结合的过程,正是公有制能够以资本作为实现形式的前提。
事实证明,公有制经济不仅能够以资本作为实现形式,而且必然采取公有资本这种形式。资本只有在流动中才能增值。因此,必须要将公有制中的生产要素资本化,将公有资产转化为公有资本,使公有资产从凝固化的物质形态转变为流动性的价值形态,融于社会生产,并通过市场力量将其流动到最能体现价值和效益的地方。
公有资本逻辑仍是资本逻辑。它是对私有制的扬弃,而不是对资本本身的扬弃。公有资本与私有资本的区别在于:首先,两者所有者主体的性质不同,故二者追求的利益目标和方式也不同。私有资本追逐的是个人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公有资本的所有权主体属于全体人民,所以,虽然它也是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但它所追求的利益最大化必然是社会主义全体劳动者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其次,公有资本与私有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分配方式也不相同。私有资本所体现的社会关系是资本雇佣劳动的关系,其生产的剩余价值在作必要扣除以后也是归资本家私人所有。与私有资本不同,公有资本所体现的社会关系是“劳动雇佣资本——资本雇佣劳动”的双重关系。具体来说就是社会主义联合劳动者以资本所有者的身份来雇佣自己,自己“剥削”自己来创造剩余价值,并将这部分剩余价值作了必要的扣除之后归自己占有。
3.3. 公有制资本是基于整体利益的资本形式
不论是私人资本还是公有资本,既然都是资本,就有其作为资本所共有的规定。这一共有的规定,就是能够激发市场主体追求社会财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不同的是,资本所带来的社会财富如何支配和消费则是不同的。作为私人资本,所得到的财富当然归它的所有者支配。而公有资本所带来的财富则被国家占有和支配,至于怎么支配和消费,这又取决于国家性质。
而国家性质,是由其统治阶级来决定的。当社会出现了剩余劳动,但这一剩余产品的增加还不能满足每一个社会成员需求(只能满足部分人)的时候,存在着阶级对立。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建立了国家机构。也就是说,统治者通过国家机器支配生产资料来占有剩余劳动成果,或是直接占有,或是法律保障,从根本上说,这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利益。
资本主义国家是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是“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它的公有资本是为资本家获得剩余价值本身或创造获得更多剩余价值的机会,甚至为拓展资本主义的生存空间服务的。凯恩斯经济学认为,公有资本理应成为国家干预经济社会发展的工具,罗斯福新政的成效证明了这一点。鉴于20世纪70~8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出现了经济滞涨,于是新自由主义又逐步主导资本主义世界,可2008年国际金融经济危机,则又标志着新自由主义的失败。西方发达国家则在自由放任和国家干预之间摇摆,政府力图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力图“弥补市场失灵”;但由于自身的局限性,无论其怎么拓展,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两极分化、生态危机等严重问题,使得经济社会处于停滞摇摆中。
人类要摆脱这一困境,必须沿着资本“不自觉地创造着一种更高级的生产形式的物质条件”[15] (p. 288)进入下一个阶段,“利用生产资料来使他们自己的劳动增殖”[16] (p. 499),即社会进入社会主义国家阶段。社会主义社会阶段,虽然剥削阶级被消灭,但剥削观念依然存在;除此还有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差别、城乡差别的存在。这就意味着脱胎于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时期的自由个性以及自由人的联合劳动还存在着很大距离。要缩短乃至消除这一距离,就需要在公有制基础上继续创造社会财富。
社会主义国家,也就是大多数人民群众能够当家作主的国家,是通过掌握、支配生产资料来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为人民群众谋福利的国家。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把一切生产工具、信贷业务、交通运输业等等全部掌握在国家手里;然后,劳动者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有计划地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其目的在于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
这就是,如果说资本主义的公有资本力量,是通过使用价值而实现价值增值,即使用价值的增加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是“过去支配现在”(资本支配劳动力或生产资料雇佣劳动),导致社会两级分化。社会主义的公有资本,则是通过价值而实现使用价值的增加,使之满足社会大众的需要,即“现在支配过去”(劳动支配生产资料或劳动主导资本),使社会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4. 做强做优做大公有资本的实践路径
4.1. 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一方面,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要进一步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继续落实“三去一降一补”要求。一则要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加强主责主业管理,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筑牢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根基。扎实开展“两非”剥离专项治理工作和低效、无效资产“两资”清理处置,推动行业重组整合。二则要化解过剩产能,完成“处僵治困”任务,持续推进“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和结构调整优化,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另一方面,要优化国有经济在各类产业中的布局,扎实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国有企业要聚焦发展实体经济,服务于国家战略和民生目标,从资源型产业、重化工产业、传统服务行业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公共服务事业靠拢,向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集中。同时,要积极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健全国有企业自主创新体制机制,聚焦信息技术、新能源、绿色环保等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在具有先发优势和引领未来发展的关键前沿技术方面赢得战略主动。
4.2.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首先,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核心载体,能否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能否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根本上来说要看“党的领导”。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关键在于将“党的领导”嵌入现代公司治理,“党的领导”作为国有出资人意志的象征,必须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有所反映。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切实落实党的领导。
其次,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必须彰显经济效率原则。企业是一个以获利为目的的组织,效率是企业最本质的竞争力。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分类改革,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与民营企业公平竞争,而公益类则以稳定经济、保障民生、服务社会为目标。
最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必须需要遵循共享发展原则。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分配制度改革同向发力。所有制关系决定着分配关系。国有企业作为一般市场主体需要通过不断提升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来“做大蛋糕”。同时,国有企业作为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物质载体和主要实现形式,还需助力政府不断健全和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和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来“分好蛋糕”。在更高经济发展水平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4.3. 弘扬企业家精神
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企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尤其是离不开以企业家为代表的人才,而企业家是企业家精神的物质载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17]。
从客观上来说,弘扬企业家精神要优化营商环境。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对市场主体而言须臾不可缺少,是企业应对外部冲击挑战、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18]。优化营商环境要从政策的明确性、政府服务的便利性、法治体系的完备性、要素供给的支撑性、要素资源的流动性、市场体系的公平性及市场准入的统一性入手。
从主观上来说,弘扬企业家精神需要从选人、用人、育人、管人四个环节入手,培育和强化有利于弘扬企业家精神的现实路径。在选人方面,要健全企业家遴选机制,从源头上把好关,甄选出引领国有企业发展、市场认可的良将贤才。国有企业家不仅要专业能力过硬,还需要政治素养过硬;不仅要具有一般企业家的逐利性,还需要兼具奉献意识和大局意识的特殊性。在用人方面,需要创新激励机制和完善容错机制。创新是一项长期的、高风险的投入活动,常常在失败中前行,也无法在短期内看到成效。因此在设定激励机制时需要将长期目标与短期计划相结合,注重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允许企业家犯错,企业家才能敢作为。完善容错清单,建立公平合理的考评与奖励制度,形成“敢想、敢干、敢担当、敢为人先”的积极导向。在育人方面,政治属性是国有企业的根本属性,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通过将日常党内政治生活融入企业文化的内容中,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家的政治教育,增强国有企业家的政治意识。在管人方面,创新监督机制,尽快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主体统筹协调的“大监督”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