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巡抚一职设立于明代。为了解决地方上三司互相推诿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明代统治者在不动摇明太祖祖制的前提下,探索解决的方法,最终设立了巡抚制度。巡抚一职也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成为正式的地方官员。随着明代区域史研究的深入,有关各省巡抚的研究取得了许多成果,但有关明代湖广巡抚的专门性研究成果相对较少。笔者将在前人的研究成果上,努力深入挖掘,展现明廷对湖广巡抚一职在籍贯、选任来源、任期以及离任情况等方面体现出的考量。
2. 明代湖广巡抚名录
笔者根据《明督抚年表》《明代职官年表》《国朝列卿年表》等文献,将湖广巡抚名录制成表1:
Table 1. Directory of Huguang governors in Ming Dynasty
表1. 明代湖广巡抚名录
时期 |
湖广巡抚 |
总数 |
宣德–正统 |
吴政 贾谅 蔡锡 |
3 |
景泰 |
李实 王永寿 石璞 |
3 |
天顺 |
白圭 王俭 |
2 |
成化 |
罗箎 吴琛 刘敷 吴诚 白行顺 马驯 吴槚 梁璟 |
8 |
弘治 |
郑时 谢绶 韩文 徐恪 樊莹 沈晖 阎仲宇 韩镐 韩重 王鉴之 郝志义 |
11 |
正德 |
汤全 刘缨 张子麟 王纶 林俊(未赴任) 陈镐 刘丙 陈璘 秦金 席书 |
10 |
嘉靖 |
张琮 黄衷 孙修 朱廷声 凌相 汪珊 林大辂 翟瓒 顾璘 陆杰 车纯 姜仪 林云同 屠大山 冯岳 汪大受 李宪卿 赵炳然 陈仕贤 刘仑 张雨 方廉 徐南金 谷中虚 杨豫孙 |
25 |
隆庆 |
刘悫 张翀 汪道昆 阮文中 赵贤 |
5 |
万历 |
陈瑞 王之垣 陈省 李江 孙坤 邵陛 秦耀 李祯 郭惟贤 李得阳 刘应麒(未赴任) 支可大 赵可怀 梁云龙 易登瀛 张问达 董汉儒 梁见孟 徐兆魁 |
19 |
泰昌 |
熊尚文 |
1 |
天启 |
薛贞 孙鼎相 张延登 魏浚 杨楷 李栖凤 姚宗文 |
7 |
崇祯 |
洪如钟 魏光绪 唐晖 卢象升 王梦尹 余应桂 方孔昭 宋一鹤 郭景昌 王聚奎 何腾蛟 |
11 |
根据笔者统计,明代湖广巡抚共有105人,其中有103人正式赴任,2人未赴任,分别是林俊和刘应麒。林俊未赴任是由于朝廷根据湖广“盗警孔棘”的情况,认为林俊不能迅速赶到湖广,于是命令前湖广巡抚王纶夺情署事,改任林俊为四川巡抚[1]。而刘应麒方面,虽然万历二十五年八月朝廷下令起任刘应麒为湖广巡抚,但史料显示刘应麒并未赴任。还需要说明的是:(1) 由于第一任湖广巡抚吴政从宣德五年九月到正统四年三月一直担任湖广巡抚,横跨两朝。所以本表将宣德、正统两朝合计。(2) 宣德十年一月,副都御史贾谅作为镇守文臣被派往湖广[2]。由于其职能与巡抚相同,且此时巡抚制度还未成型,所以贾谅也应被视为湖广巡抚。
3. 明代湖广巡抚的籍贯分布特点
明代湖广巡抚的籍贯分布较为广泛,在大多数省份均有任职者。笔者在本节拟探究湖广巡抚的籍贯以哪个省份为主体以及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根据相关文献,笔者对湖广巡抚的籍贯信息进行整理归纳,作出表2:
Table 2. Statistics of the native places of the governors of Huguang in the Ming Dynasty
表2. 明代湖广巡抚籍贯统计表
籍贯 |
人员 |
人数 |
比例 |
北方 |
北直隶 |
白圭 吴槚 孙修 凌相 李江 易登瀛 梁见孟 王梦尹 宋一鹤 |
9 |
8.7% |
35% |
陕西 |
白行顺 阎仲宇 郝志义 李祯 张问达 薛贞 杨楷 洪如钟 王聚奎 |
9 |
8.7% |
山西 |
王永寿 梁璟 韩文 韩重 陈璘 孙鼎相 李栖凤 魏光绪 |
8 |
7.8% |
河南 |
石璞 韩镐 赵贤 孙坤 郭景昌 |
5 |
4.9% |
山东 |
贾谅 翟瓒 谷中虚 王之垣 张延登 |
5 |
4.9% |
南方 |
南直隶 |
吴琛 郑时 徐恪 沈晖 汤全 张子麟 陈镐 秦金 张琮 汪珊 顾璘 汪大受 李宪卿 刘仑 杨豫孙 汪道昆 秦耀 李得阳 支可大 唐晖 卢象升 方孔昭 |
22 |
21.4% |
65% |
浙江 |
吴政 蔡锡 吴诚 樊莹 王鉴之 王纶 陆杰 车纯 屠大山 冯岳
方廉 邵陛 姚宗文 |
13 |
12.6% |
江西 |
罗箎 刘敷 谢绶 刘缨 刘丙 朱廷声 姜仪 张雨 徐南金 刘悫
阮文中 熊尚文 余应桂 |
13 |
12.6% |
福建 |
马驯 林大辂 林云同 陈仕贤 陈瑞 陈省 郭惟贤 魏浚 |
8 |
7.8% |
四川 |
李实 王俭 席书 赵炳然 赵可怀 董汉儒 |
6 |
5.7% |
广东 |
黄衷 梁云龙 徐兆魁 |
3 |
2.9% |
广西 |
张翀 |
1 |
1% |
贵州 |
李乾德 |
1 |
1% |
总计 |
103 |
100% |
根据数据显示,湖广巡抚的地域分布较为广泛,在全国的13个行政区中有所分布。但出任湖广巡抚的人数在各省之间极不平衡,差距十分悬殊。按照出任湖广巡抚多寡的顺序对各省份进行排名:南直隶22位,浙江、江西各13位,北直隶、陕西各9位,福建、山西各8位,四川6位,河南5位,山东5位,广东3位,广西、贵州各1位。通过对表格数据和相关史料的分析,笔者认为明代湖广巡抚群体在籍贯方面主要有如下两个特点:
第一,明代湖广巡抚的籍贯主要以科举大省为主。根据《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四卷)明代进士地理分布表统计,按照多寡排名处于前四位的南京、浙江、江西、福建全部属于南方省份,占明代进士总人数的50.1% [3]。而有明一代由南京、浙江、江西、福建籍贯官员出任湖广巡抚的比例高达54.4%。明代东南地区经济较为发达,文化氛围更为浓厚,这也使得该地区科举中第的人数更多。更广阔的基数自然能够产生更高的任职比例。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明代湖广巡抚的籍贯逐渐形成主要以科举大省为主的现象。
第二,明代湖广巡抚的籍贯主要以南方省份为主。根据表格可知,属于南方地区的南直隶、浙江、江西、福建、四川、广东、广西、贵州八省有67人出任湖广巡抚,占总数的65%;属于北方地区的陕西、山西、北直隶、山东、河南只有36人,占比35%。可见明代统治者在选任湖广巡抚时确实会优先考虑南方籍贯的官员。这主要是由于南北方风俗习惯差异较大。万历年间的宣大总督郑洛就曾对北方籍贯的浙江按察使郝杰诉说:“吾辈北产,与东南终鲜便,春间闻浙边,为翁邑郁,继而闻仗翁壮略绥定,且有关陇之行,又为翁喜,西北开府,此其张本哉?”[4]曾任辅臣的北籍大臣王家屏也曾言:“某初至京,凡虏中情实,幕下机宜,盖数以语人,时燕赵之士知者十九,中原之士知者十七,至吴、粤、荆、襄之人知者十三耳,隔城弥寡,势固然也。”[5]由此可见,南北风俗习惯差异较大,朝中大臣基本赞同。并且他们也认为南人任北官和北人任南官一定程度上都会影响政务的处理效率和处理能力。而湖广巡抚身为一省大员要对辖区的风土人情有一定的了解,所以朝廷任命湖广巡抚时会优先考虑风俗较为相近的南方籍贯人员。
4. 选任来源及其特点
明代湖广地区的经济较为发达,素有“湖广熟,天下足”的俗语。作为粮食输出大省的重要职位,湖广巡抚的人选历来受到朝廷重视。其不仅要负责一系列的民政事务,在发生叛乱等危急情况时,还要负责整备军马,通过军事手段维护湖广地区社会稳定。如此艰巨的职责,不仅需要较高的文化素养,同时还需要丰富的行政经验。那么明廷在选任湖广巡抚时会呈现哪些特点呢?
为对湖广巡抚群体的选用来源进行探究,笔者根据相关文献,对湖广巡抚的选任来源进行整理归纳,作出表3:
Table 3. Statistics of the sources of the selection of Huguang governors in the Ming Dynasty
表3. 明代湖广巡抚选任来源统计表
任湖广巡抚前所任官职 |
人员 |
人数 |
占比 |
六部 |
尚书 |
王永寿 石璞 |
2 |
1.9% |
侍郎 |
吴政 李实 樊萤 赵可怀 |
4 |
3.9% |
给事中 |
郭景昌 |
1 |
1% |
布政使司 |
布政使 |
白圭 吴诚 白行顺 马驯 吴槚 梁璟 谢绶 韩文 阎仲宇 韩镐 郝志义 汤全 张子麟 王纶 陈镐 刘丙 陈璘 秦金 席书 张琮 孙修 朱廷声 凌相 汪珊 林大辂 陆杰 车纯 姜仪 林云同 屠大山 汪大受 陈仕贤 徐南金 陈瑞 李江 李得阳 梁云龙 易登瀛 董汉儒 魏浚 杨楷 |
41 |
39.8% |
按察使司 |
按察使 |
罗箎 翟瓒 李宪卿 赵贤 |
4 |
3.9% |
按察副使 |
宋一鹤 |
1 |
1% |
佥事 |
何腾蛟 |
1 |
1% |
都察院 |
巡抚 |
刘敷 郑时 徐恪 沈晖 韩重 王鉴之 刘缨 黄衷 张雨
谷中虚 张翀 汪道昆 阮文中 邵陛 秦耀 卢象升 |
16 |
15.5% |
副都御史 |
贾谅 顾璘 陈省 |
3 |
2.9% |
佥都御史 |
王俭 吴琛 方廉 |
3 |
2.9% |
巡按御史 |
余应桂 |
1 |
1% |
监察御史 |
王聚奎 |
1 |
1% |
大理寺 |
少卿 |
赵炳然 |
1 |
1% |
太仆寺 |
卿 |
刘悫 徐兆魁 孙鼎相 张延登 魏光绪 |
5 |
4.9% |
少卿 |
刘仑 薛贞 |
2 |
1.9% |
太常寺 |
卿 |
孙坤 李栖凤 |
2 |
1.9% |
少卿 |
张问达 熊尚文 姚宗文 |
3 |
2.9% |
光禄寺 |
卿 |
洪如钟 |
1 |
1% |
通政司 |
通政 |
杨豫孙 梁见孟 王梦尹 |
3 |
2.9% |
尚宝司 |
少卿 |
唐晖 方孔昭 |
2 |
1.9% |
应天府 |
府尹 |
冯岳 王之垣 |
2 |
1.9% |
顺天府 |
府丞 |
蔡锡 李祯 郭惟贤 支可大 |
4 |
3.9% |
根据表格可知,明代湖广巡抚选任来源广泛,上至正二品的六部尚书,下至正七品的监察御史均有出任湖广巡抚之人。但在广泛的选任来源中仍然存在偏向性。其中由布政使,巡抚,两京诸寺官员出任的人数排在前三位,布政使占39.8%,两京诸寺官员占比18.4%,巡抚占比15.5%。三者相加能够达到总数的70%以上,是湖广巡抚选任的主要来源。通过分析这三大群体,笔者认为明廷在选任湖广巡抚时主要有以下三大特点:
首先,明廷选任的湖广巡抚一般具有丰富的行政经验,且较为熟悉地方情况。《明史》职官志记载“布政使,掌一省之政,朝廷有德泽、禁令,承流宣播,以下于有司。凡僚属满秩,廉其称职、不称职,上下其考,报抚、按以达于吏部、都察院。”[6]由此可见,明代布政使主要负责管理地方民政,执行中央政令,考核地方官员等事务。这些种类繁杂的行政事务能够让各地布政使接触到大量行政事务,获得丰富的处理地方事务的经验。而各地巡抚与湖广巡抚具有基本相同的职责,同样拥有丰富的行政经验,平调到湖广能够较快地开展工作。两京诸寺官员虽然久居京城,但出任湖广巡抚的两京官员主要来自大理寺,太仆寺,太常寺等机构。这些机构主要负责司法、马政、礼仪等方面的具体性民政事务,与地方的联系较为密切。张哲郎在《明代巡抚研究》一书中认为,由这些机构出任巡抚的地域集中于内地,“内地巡抚以安抚百姓整顿风纪及督理税粮为重,由大理寺,太仆寺,太常寺及光禄寺等官充任,较为恰当”[7]。所以行政经验丰富、较为熟悉民情的这些两京国家机构官员出任湖广巡抚也能较好地承担使命。
其次,明廷在考虑湖广巡抚人选时,会优先考虑路途较近,能够快速到达的官员。在任职湖广巡抚的布政使中有27位是南方省份的布政使,占总数的65.9%。其中更有多达9位布政使为湖广布政使。而在任职湖广巡抚的其他省份巡抚中也有多达14位是由南方省份的巡抚调任,其比例达到87.5%。由此可见,明廷在选任湖广巡抚时,更倾向于选择距离更近的省份。这是因为距离相近的官员能够更快地就任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
最后,在明中后期,由两京诸寺官员出任湖广巡抚的比例极高。以天启朝为例,在天启年间的七任湖广巡抚中,有多达五任是由两京诸寺官员选任而来。两京诸寺官员从京官下放为地方官,有利于其积累政治经验,为之后的晋升做准备。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两京诸寺的结构日趋臃肿,大量冗员堆积其中,天启年间,户部给事中孙绍统便针对此事上奏:“祖制以京堂言之,如太常、太仆、大理、光禄、尚宝等衙门……自起废之途开,漫不分别,一概添注,以至大贤起,老庸者附于废亦起,大奸大贪一察再察者亦起,有一衙门而多至二三十员,总计一百三四十员。至令循阶而陟者无可置之地。”([8]: p. 2090),面对日趋臃肿的机构架构,大量京官在两京诸寺任职后被派往地方任职巡抚,短时间内急剧压缩了其他途径的选任渠道。天启五年,巡按甘肃御史刘其志上奏言:“请自今巡抚悬缺,择外藩之最著最久者,与内吏兼推,使重内倾外之习,一洗其肺肠。”([8]: p. 2609)由此可见,此时大量两京诸寺官员出任巡抚,湖广巡抚自然不能例外。
5. 任期特点
在明代,关于湖广巡抚的任期并没有统一规定。因此,各湖广巡抚的任期差异较大,任期最长的吴政,任职时间长达九年六个月;任职时间最短的韩镐,仅一个月就卒于任上。为了解湖广巡抚任期的主要集中时间,笔者根据相关文献对湖广巡抚的任期进行整理归纳,制成表4:
Table 4. Statistics of the term of office of Huguang governors in the Ming Dynasty
表4. 明代湖广巡抚任职时间统计表
年号 |
0~1年 |
1~2年 |
2~3年 |
3~4年 |
4年及以上 |
总数 |
宣德–正统 |
2个 |
|
|
|
1个 |
3个 |
景泰 |
|
1个 |
|
2个 |
|
3个 |
天顺 |
|
|
1个 |
1个 |
|
2个 |
成化 |
2个 |
2个 |
|
1个 |
3个 |
8个 |
弘治 |
3个 |
6个 |
1个 |
|
1个 |
11个 |
正德 |
3个 |
4个 |
1个 |
|
1个 |
9个 |
嘉靖 |
5个 |
12个 |
5个 |
2个 |
1个 |
25个 |
隆庆 |
2个 |
1个 |
2个 |
|
|
5个 |
万历 |
1个 |
7个 |
4个 |
4个 |
2个 |
18个 |
泰昌 |
|
1个 |
|
|
|
1个 |
天启 |
5个 |
1个 |
|
|
1个 |
7个 |
崇祯 |
4个 |
4个 |
1个 |
2个 |
|
11个 |
总数 |
27个 |
39个 |
15个 |
12个 |
10个 |
103个 |
根据表格显示,明代湖广巡抚的任期呈阶段性特点。明代湖广巡抚的任期特点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宣德到成化年间的久任、弘治到嘉靖年间的缩短、万历年间的回升以及天启到崇祯年间的再次缩短。
首先是宣德到成化年间的久任。从表格数据可知,宣德到成化年间,湖广巡抚任期以两年以上的久任为主,甚至第一任湖广巡抚吴政的任职时间长达九年六个月,横跨宣德、正统两朝。在这段时期,四年以上任期的湖广巡抚也不在少数。因此,宣德到成化年间的湖广巡抚一直是以久任为多数。成化年间的兵部尚书王复和吏部尚书王翱对巡抚久任说出如下观点:“巡抚之任,以防边御虏,调兵讨贼,馈饷赈饥,抚安兵民,皆是重务。若三年一易,则一方利弊未能究知,凡百所为率,皆苟且不为经久之计。”([8]: p. 572)由此来看,湖广巡抚的久任符合明廷的利益。此种做法能够帮助明廷更好地治理湖广。
其次是弘治到嘉靖年间的缩短。根据表格数据,这一时期的湖广巡抚任期以两年以下为主,相较于上个阶段明显缩短。随着时代进入明中期,巡抚的升转路径已经逐渐规范化。嘉靖三十七年正月,面对工科给事中张学颜请求久任巡抚的上奏,吏部以“久任责成者所以重付托之权,循资叙选者所以疏通之法,今部堂有缺必取之卿贰,卿贰有缺必取之督抚,若督抚岁久不迁,而资望浅者乃得躐升启侥幸速化之心,失出入均劳之义,非定论也”[9]为理由否决了该项建议。由此可见,巡抚充任两京大臣的升迁路线已逐渐固定。如若延长巡抚任期,势必会造成两京大臣的缺员,影响国家行政机构的运行,同时巡抚多由各地布政使、两京大臣调任而来,官员级别普遍较高。如若延长巡抚任期,阻塞他们进京任职的渠道,势必会影响巡抚群体的士气,使后来者不愿担任巡抚。
再次是万历年间的突然回升。虽然弘治年间以后,各朝湖广巡抚任期基本以两年以下为主,但仍有特殊时期存在,即万历年间。万历一朝任期两年以上的湖广巡抚共有10位,约占总数18位的56%。这一现象的原因并不是由于朝廷对巡抚任期进行了改革,而是因为明神宗在执政后期常年不愿上朝处理政务,大量官员不能及时升转,延缓了官员调任的频率。因此,在万历年间出现了10位任职两年以上的湖广巡抚,甚至赵可怀、张问达二人任期达到五年以上。
最后是天启到崇祯年间的再次缩短。随着万历朝的结束,湖广巡抚的任期再次缩短,甚至与之前的数据相比,天启、崇祯两朝的湖广巡抚任期也有明显的回缩。这种现象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有着紧密的联系。伴随时代的推移,天启、崇祯两朝已步入明代后期。政治上,此时的中央朝廷党争不休、朝政混乱,湖广巡抚的任期也受到波及,“三党东林,迭为兴替,每一易置,督抚随之”[10]。军事上,由于朝廷的横征暴敛,农民起义此起彼伏,一些巡抚或因军事问题遭到罢免,或因坚守职责战死沙场。在政治因素和军事因素的双重影响下,天启到崇祯年间的湖广巡抚任期明显缩短。
无论是巡抚久任,还是巡抚短任都是明代湖广巡抚任期阶段性特点中的一部分。有明一代,明廷对巡抚的任期始终没有严格的规定,这也给予了明廷根据时代特征灵活调整巡抚任期的空间,使明廷对各地的治理能够更加得心应手。但不可忽视的是,巡抚久任与巡抚短任在积极影响外,都存在着一部分的消极影响。成化年间,山西巡抚项忠便认为“都御史巡抚乃至五七年或八九年,虽云熟一方事体,不免玩易弊主。”([8]: p. 572)巡抚总一省大权,久任于一地难免造成“玩易弊主”,最终引发地方割据。而弘治年间的兵部郎中陆容认为巡抚短任也有不妥之处。其上奏言;“……今巡抚者,席未及暖,即思入朝,在朝大臣亦惟知援引乡里故旧以为得策。至于朝廷一面之托,托生民一方之休戚,皆漫不之顾。犹病者求愈而日易其医,则医者何以奏功,而病者何以得瘳哉。”[11]巡抚短任容易造成各地巡抚走马观花,人浮于事,对地方的治理造成消极影响。
由此可见巡抚任期长短各有利弊,只有顺应时代的发展,选用合适的方式,巡抚的任用才能起到维护中央集权、有效治理地方的作用。而湖广巡抚任期的阶段性特点便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6. 离任情况及其特点
前文笔者已对湖广巡抚的籍贯、出身、选任情况和任职时间进行整理分析,接下来笔者将根据相关信息,对明代湖广巡抚的离任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期了解湖广巡抚的迁转路径和特点。笔者根据相关文献,对湖广巡抚的离任情况进行整理归纳,作出表5:
Table 5. Statistics of the departure of Huguang governors in the Ming Dynasty
表5. 明代湖广巡抚离任情况统计表
离任后去向 |
人员 |
人数 |
比例 |
正常迁转 |
尚书 |
王永寿 |
1 |
1% |
侍郎 |
薛贞 秦金 王之垣 陈瑞 谢绶 陆杰 吴政 徐恪 沈晖 张琮 白圭
冯岳 汪道昆 陈省 卢象升 郑时 韩重 席书 郝志义 朱廷声 张问达 王鉴之 顾璘 李江 屠大山 |
25 |
24.3% |
大理寺卿 |
张翀 杨豫孙 刘缨 刘悫 |
4 |
3.9% |
调任(召还京) |
贾谅 蔡锡 王俭 孙坤 |
4 |
3.9% |
回院管事 |
李实 罗箎 阎仲宇 张雨 赵贤 邵陛 李祯 郭惟贤 徐兆魁 熊尚文 |
10 |
9.7% |
总督 |
刘丙 黄衷 孙修 李宪卿 何腾蛟 张子麟 |
6 |
5.8% |
巡抚 |
吴琛 吴诚 韩文 陈璘 谷中虚 |
5 |
4.9% |
个人原因 |
致仕 |
石璞 刘敷 白行顺 马驯 汤全 易登瀛 郭景昌 |
7 |
6.8% |
丁忧 |
吴槚 梁璟 王纶 翟瓒 赵炳然 徐南金 董汉儒 张延登 杨楷 李栖凤 |
10 |
9.7% |
卒于任 |
韩镐 陈镐 阮文中 赵可怀 梁云龙 梁见孟 魏浚 宋一鹤 |
8 |
7.8% |
养病 |
樊莹 李得阳 王梦尹 |
3 |
2.9% |
因罪离任 |
免职 |
凌相 汪珊 林大辂 车纯 林云同 汪大受 陈仕贤 刘仑 方廉 秦耀 支可大 孙鼎相 魏光绪 姚宗文 唐晖 王聚奎 |
16 |
15.5% |
革职为民 |
洪如钟 |
1 |
1% |
下狱 |
余应桂 方孔昭 |
2 |
1.9% |
参议 |
姜仪 |
1 |
1% |
通过表5可知,明代湖广巡抚的迁转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明代湖广巡抚的升迁途径主要以两京兵部侍郎、工部侍郎为主。根据表格数据,由湖广巡抚迁转为六部侍郎的人数多达25位,占湖广巡抚总数的24.3%。而由湖广巡抚迁转为两京兵部侍郎、工部侍郎的人数高达15位,占总数的60%,是明代湖广巡抚升迁的第一大途径。那么为何湖广巡抚的升迁会集中于这两个部门呢?首先是兵部侍郎,由湖广巡抚迁转为两京兵部侍郎的人数多达9位。这是因为湖广巡抚在任期间往往需要赞理军务,平定各处叛乱,且湖广居八省之中,容易受到临近省份叛乱的波及。因此,湖广巡抚经过职位的历练,往往能够具有较为丰富的军事经验,能够快速适应兵部事务。由湖广巡抚迁转为两京工部侍郎的人数也能达到6位。其原因则是由于湖广是明代的三大采木区之一,湖广巡抚作为湖广地区的重要官员也参与了采木事务,有着比较丰富的工程经验。所以大量湖广巡抚得以迁转为两京工部侍郎。
其次,大量湖广巡抚就近调任,回南京都察院管事或担任临近省份总督、巡抚,仍然任职于南方。出于风俗、气候以及熟悉情况的考量,明廷本就更倾向于任命南方籍贯人员担任南方巡抚。因此,在调任湖广巡抚时,明廷更倾向于调其回南京都察院管事或担任其他南方省份总督、巡抚。其目的就是缓解北方人不熟悉南方政务的困扰,同处南方地区的湖广巡抚能够更快地适应环境,接受政务。并且由于路途更近,这样的调任能够减少浪费在路上的时间。
再次,湖广巡抚在任期间大部分能够恪尽职守,完成本职工作,维护湖广地区的稳定。根据表格数据显示,有8名巡抚卒于任上。他们大多尽忠职守,为维护明王朝的统治献出了生命,如尽忠职守的赵可怀和宋一鹤。万历二十九年四月,湖广巡抚赵可怀被恶宗三千余人闯入抚院,残忍杀害[12]。崇祯十六年正月,湖广巡抚史宋一鹤在城破之际自尽,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13]。还有一些巡抚回籍养病或者因年老等原因致仕。这些巡抚大都鞠躬尽瘁,为湖广地区的稳定与发展作出贡献。
最后,由于明末的动乱,此时因罪离任的湖广巡抚数量激增。他们的罪责各异,受到的处罚也不尽相同,有冠带闲住的,有因此下狱的,也有遭遇贬职的。其中崇祯年间因罪离任的人数较多,高达6人,占崇祯年间湖广巡抚总数的54.5%。明朝末年,阶级矛盾尖锐,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此时因罪离任的湖广巡抚大多由于军事失利。如“崇祯三年七月,以湖广巡抚洪如钟玩视屡旨,违误军需,命革职为民。”([14]: p. 2218)“崇祯五年二月,湖广流贼攻破郴州,以巡抚魏光绪书房失事命削籍听勘,仍料理候代。” ([14]: p. 3308)
7. 结论
制度的设计与运行是常与变的动态结合,湖广巡抚不仅是一个逐渐常规化的地方行政制度,还是一个不断更迭的官员群体。作为总湖广大权的重要官职,明廷在任命湖广巡抚时会在多方面存在考量,这些考量逐渐影响了明代湖广巡抚这个群体,共同构成了该群体的一些特点。笔者经过上文的考察,总结如下。
首先,从籍贯角度考察,客观上,明廷更多地任用科举大省籍贯的官员出任湖广巡抚。主观上,明廷更倾向于任用南方籍贯官员出任湖广巡抚,这有效地规避了北方籍贯官员因不熟悉南方政务而无法胜任等问题。
其次,明廷在选任湖广巡抚时存在一定倾向性。其会以两点为重要选任标准,即行政经验和路途远近。以这二点为标准,明廷在任用湖广巡抚时,大量选任布政使、巡抚、两京诸寺官员。
再次,从任期角度考察,明廷对湖广巡抚的任期并没有作出严格限制,这也给予了明廷灵活调整湖广巡抚任期的空间。明代湖广巡抚的任期呈阶段性特征。明代前期,湖广巡抚久任者较多,多数官员的任期能够达到两年以上,甚至有大臣上奏希望能够缩短任期。但随着时代进入弘治年间,巡抚任期迅速缩短。从此以后,除去作为特例的万历年间,两年以下任期的湖广巡抚都占总数的50%以上。由此可见,湖广巡抚的任期与时代变化高度绑定。在这种情况下,明廷以维护湖广地区的稳定秩序为目标,以促进湖广地区发展为目的,根据时代特点灵活地决定湖广巡抚的任期。
最后,从离任情况考察,湖广巡抚在任期间大部分能够恪尽职守,完成本职工作,维护湖广地区的稳定。明廷在考虑湖广巡抚的调任时,会针对湖广巡抚的特点,或升任为;两京兵部侍郎、工部侍郎,或调任为邻近省份巡抚、总督,或派往相近的南京都察院管事。
综上所述,明廷在任命湖广巡抚时基本能够做到严把用人质量关,任用贤能,因地制宜,根据地方特点选任官员。而官员们出于为晋升积累政治资本的考量,也愿意积极争取这项机会。两者形成的良性互动为湖广地区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随着明王朝的日益腐败,在明中后期党争等因素的影响下,湖广巡抚一职难免任人失察,造成明后期湖广巡抚频繁因罪离任的结果,这也是明代地方运行制度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