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已经成为教学发展的新常态,税法课程理论内容较多并且更新快。在遵循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的理念下,结合混合式教学模式的特点,合理设计线上线下教学活动,提出课前、课中和课后相结合的教学方案,实现学生课前有预习、课中有答案、课后有反思的良性教学循环。通过税法课程改革,提高学生在课程教学过程中的参与度,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online and offline hybrid teaching has become the new normal of teaching development, and the tax law course theory has more content and is updated quickl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cept of student-oriented, teacher-oriented and giving full play to students’ initiative, combined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hybrid teaching mode, online and offline teaching activities are rationally designed, and the teaching plan is proposed to combine before class, during class and after class, so as to achieve a virtuous teaching cycle of students’ preview before class, answers during class and reflection after class. Through the tax law curriculum reform, the participation of students in the course teaching process is improved, the practical ability of students is enhanced, and the all-round development of students is promoted.
1. 引言
税法课程作为高校财会专业的基础课程,在教学中占据重要的地位,税法政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出现新的变化,税法课程的内容也需要随之更新,因此,课程教学目标对学生的理论和实践学习都有着较高的要求。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传统的教学课堂已经不能满足新时期的要求,对税法教学模式的创新提出了新的挑战。
混合式教学模式,将线下教学与网络在线教学相结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课程资源相互融通,学生的学习不约束于时空的限制,学生可以依据自身的学习情况和兴趣,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因此,将混合式教学模式运用到税法课程改革中,学生能够充分运用线上教学资源自主学习,利用线下课堂教学集中解决重难点问题,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提升学习效率。
2. 混合式教学模式下税法课程改革必要性
2.1. 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分析
混合式教学模式是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断形成的,突破传统的线下单一教学模式,将线上教学资源与线下教学相结合。其重点在于,教师设计整体教学方案,将线上和线下资源有效衔接,既能充分利用丰富的线上教学资源,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又能使学生回归线下真实的课堂教学环境中,解决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线上线下相互配合,共同提升教学效果。
2000年12月,在起草的“美国教育技术白皮书”中,“E-Learning能很好地实现某些教育目标,但是不能代替传统的课堂教学”和“E-Learning不会取代学校教育,但是会极大地改变课堂教学的目的和功能”的观点已经占据统治地位。随着因特网的普及和E-Learning的发展,Blending Learning被赋予新的内涵,所谓Blending Learning就是要把传统学习方式的优势和E-Learning的优势结合起来。目前,国际教育技术界的共识是,只有将这二者结合起来,优势互补,才能获得最佳的学习效果。我国最早引入Blending Learning的是何克抗教授,强调既要发挥教师引导、启发、监控教学过程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体现学生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1]。冯晓英等人认为,针对混合式教学的概念应包括物理特性和教学特性两个维度,把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大致分为三个阶段,技术应用阶段、技术整合阶段和“互联网+”阶段[2]。
2.2. 税法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
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程,在教学目标设置上遵循全面提升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学生通过税法内容的学习,能够掌握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概括征税范围、税率,理解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相关内容,能够运用相关知识,进行案例分析和解答,强化税收法治观念,形成诚信和依法纳税的意识,捍卫税法的权威,秉持爱岗敬业的精神,培养具备高度职业认同感的合格税务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
课程在大二或大三年级开设,学生已完成基础会计等相关内容的学习,具备深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混合式教学能够满足学生自主性学习的要求,又能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对学习内容的深入探讨,但同时,对于学生的自主性能力的发挥缺乏相应的约束,对于教师的课程设计,提出新的挑战。因此,要全方面关注学生特点和教学模式的创新效应,因地制宜,实施税法课程的改革。
3. 混合式教学模式下税法课程教学设计
基于混合式教学模式的优势分析和税法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始终坚持“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理念[3],充分利用线上的教学优势和线下教学的不可替代性,建立“三阶段九细则”的教学模式,以课前、课中和课后三阶段为基础,从明确教学目标、整合教学资源、细化考核方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利用多种教学方法、开展实操课程训练、设计开放创新作业、建立教学反馈机制、对接专业技能大赛等九细则展开实施,全面提升教学效果。
3.1. 课前教学设计
3.1.1. 明确教学目标
在教学目标设计方面,引入OBE教育理念,以教学成果为导向,培养应用型人才,因此,要设置明确的教学目标。对教学目标进行分解,包括思政目标,通过税法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依法诚信纳税的理念,增强学生履行纳税义务的社会责任感;知识目标,立足于学生“学什么”,通过税法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描述出实体税种中的纳税人、税率、应纳税额计算、重点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内容;能力目标,侧重于学生学习过程,掌握方法,通过学习,学生能够通过沟通和交流,自主探讨相关案例,完成自主扩展式学习;素质目标,强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形成时刻关注国家税收政策变化,领悟“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坚守纳税光荣的理念。在教学目标设置的过程中,要结合具体的税法内容,对目标内容进行细化,真正实现章节目标可视化。
3.1.2. 整合教学资源
教学资源是教学过程中的关键,是教学活动的中心轴,围绕“教什么”,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对线上和线下的教学资源进行整合,利用学习通平台,引入优质的线上教学资源,以任务点的形式,使学生在课前完成预习,线下教学要与线上预习形成互补,关注重难点问题的解决,避免简单的知识重复。其次,重构课程内容,以模块化教学为引导,将内容分为税法基础知识、实体税种、税收征管法三大模块,实体税种以税法要素为依托,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四大税种进行详细讲解,小税种部分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讲解难度。最后,要对税法课程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我国税收政策在发展中调整相关内容,对于教学,要紧跟政策变化,更新课上教学内容和相应的题库资源,利用线上教学的时效性,做到课程教学密切联系政策变化。
3.1.3. 细化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将重点放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形成过程性考核占总成绩的40%,期末成绩占到60%的结构。过程性考核主要包括课前学习,完成线上学习通平台网络资源课程的任务点,完成课前预习;课堂表现,借助线上平台,设置课堂讨论、抢答、选人等环节,使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到课堂活动中;小组学习(团队项目),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完成重点实体税种的案例分析项目,增强团队的沟通和协作能力;课程作业和阶段测验,以基础知识为载体,考查学生的应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混合式教学模式下税法课程的改革中,将课程考核的内容前置,使学生在课程开始前,明确课程考核的具体内容。同时,细化的考核方式能够提高学生成绩的透明度,在学习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自主学习内容的进度,培养自主学习的兴趣。
3.2. 课中教学设计
3.2.1. 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传统的教学课堂,以教师的讲授为核心,教师单方面输出,学生被动接受,使得课堂教学效果欠佳。混合式的教学模式下,学生已经自主利用线上资源完成预习,课堂教学关注课程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尤其是学生在预习中存在困惑的方面。教师先对重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使学生对知识有整体性的把握,针对学生的疑问,进行个性化指导和共性问题的提炼。同时,不能忽视非重难点知识,以客观题为指引,对知识进行回顾。在此基础上,构建知识体系,保证知识的完整性。
3.2.2. 利用多种教学方法
混合式教学模式,结合了传统线下课堂和线上教学,提供了更灵活的学习方式,使学生能够在课堂外通过视频、阅读材料等自主学习,课堂上则更多地进行讨论和实践活动。因此,要综合利用多种教学方法。讨论法,鼓励学生参与讨论,分享观点,促进批判性思维和交流能力的发展;小组合作学习,学生分组合作,共同完成任务或解决问题,培养团队合作和社交技能;典型案例研究,提取经典案例素材,让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探究式学习,教师课前准备难度各异的问题,学生自主探索答案,培养独立思考和研究能力。
3.2.3. 开展实操课程训练
税法课程内容的理论性较强,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是学好税法课程的基础,课程教学不仅解决理论知识,更应该关注学生的实操和应用能力,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下[4],开展实操课程的训练,能够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税法的实操课程是在完成理论学习后,借助线上的网络实训平台,模拟实践环境,尤其是纳税申报方面,进行模拟开票、电子税务局报税等,对实体税种的具体申报工作进行模拟操作,提高学生对税法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3.3. 课后教学设计
3.3.1. 设计开放创新作业
设计开放创新的作业,不仅能巩固学生所学知识,而且能够激发学生创造力和批判性思维的发展,寻找学习新的兴趣点。主要方法有:案例研究分析,提供实体税种纳税的案例,设置要求,学生运用所学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并深入讨论可能的结果;项目式学习,打破章节内容,设置综合题目,整合多个税种的内容,使学生参与到真实的、复杂的问题解决过程中,通过小组研究,设计解决方
案,并进行成果展示;多媒体创作,税法知识进学校、进课堂已经成为税法宣传的重要途径,鼓励学生使用视频、音频、动画等多媒体工具来展示税法知识,并进行相关解读。
3.3.2. 建立教学反馈机制
有效的教学反馈能够提高教学效果、增强学生学习体验、促进学生学习进步。首先,借助线上平台,综合利用问卷调查、评价表、在线反馈系统等工具,在每次课程结束后,对学生进行课堂教学体验的反馈,鼓励学生提供具体有针对性的反馈内容;其次,对收到的反馈信息要做到及时回应,使学生感受到所反馈意见受到重视,在整个课程教学中受到关注,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最后,对收集到的反馈信息进行分析,找出教学活动中的优点和需要改进的方面,在后续教学中,不断完善,形成教学从输出到反馈,再到改进的良性循环,提升教学效果。
3.3.3. 对接专业技能大赛
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应用技能的提升,学生参加专业技能比赛,不仅能够提升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能够在职业发展的道路上提供多方面的帮助。混合式教学模式下税法课程的改革,突破只改课堂教学内容的惯例,将有关税法专业的比赛,引入到教学环节中。首先,明确教学与比赛的结合点,高校学生可参加税务技能大赛、全国税法知识竞赛等相关比赛;其次,教师积极鼓励并指导学生参与专业比赛,通过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让学生在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中找到平衡,通过比赛检验和提升学生的学习成果;最后,对学生参赛的整个过程进行反馈,分析在比赛过程中,学生遇到的难点问题,教学与实践未能密切联系的环节,重点关注相关问题,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
3.4. 课堂教学案例分析
以增值税的课堂教学为例,综合运用“三阶段九细则”的教学模式。教学目标设置方面,使学生认识到增值税在实体税种中的重要性,在各个环节都要按照规定缴纳税款,抵制弄虚作假行为,培养诚实守信的良好品德的思政目标;实现描述出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内容,理解并辨认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知识目标;培养知识迁移和运用能力,构建知识体系的能力目标;培养学生善于沟通和合作精神,引导学生自主探讨、领悟相关知识的能力,激发创新意识的素养目标。学生提前观看视频任务点,充分利用线上教学资源,课堂教学中,发布“增值税与实际生活、增值税的纳税人到底是谁”等讨论,学生积极参与,对应纳税额计算的相关内容进行重点讲解,配套练习题目,实现讲练结合,分小组对所给案例题目进行分析等多种教学方法综合运用,利用纳税申报软件,模拟完成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设置购买冰箱的案例,计算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额,开通课后反馈通道,对整体教学进行反思,鼓励学生参加税法知识竞赛,实现在混合式教学模式下,税法课程教学效果的提升。
4. 结语
本文在分析混合式教学模式下税法课程改革必要性的基础上,重点建立教学设计中“三阶段九细则”的教学模式,使学生综合利用线上线下教学资源,实现简单知识自主学、重点知识有讲解、难点知识有突破、创新知识能探索、实操能力有提升的整体效果。同时,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本质在于能够全面激发学生的学,助力教师的教,教师在税法课程改革中,仍要不断探索和发现,全面分析学情,实现共性问题无遗漏,个性问题能解决,真正实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效果。
基金项目
河北东方学院2023年度校级重点科研课题“混合式教学模式下税法课程改革探析”(XJZD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