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这一趋势愈发严峻,并显著地呈现出城乡之间老龄化程度的不均衡现象。截至2023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9697亿,占总人口的21.1%,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1676亿,占比15.4%。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比例高达23.81%,较城市高出7.99个百分点,这一数据凸显了农村养老问题的严峻性与紧迫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改革、加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全面优化并发展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的相关政策与机制”。在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宏伟目标中,农村地区无疑是关键所在与重要突破口。我国农村地区拥有超过1亿的老年人口,其老龄化程度显著高于城市,甚至有四分之一的农村已提前迈入超老龄社会门槛。在此基础上,本文深入剖析了甘肃省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具体实践案例,系统性地揭示了该领域中存在的供需失衡现象及其根源所在,并据此构思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治理策略与思路。此项研究不仅迫切响应了甘肃省解决本土养老难题的实际需求,更为国内其他区域在探寻适宜自身发展的养老路径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范例与深刻的启迪,展现了重要的借鉴意义。
2. 农村互助养老的概念认知
在对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资料的梳理过程中,发现目前对于农村互助养老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化定义,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认识到它并非一个新兴概念,而是深深植根于我国农村社区的历史传统与实践经验之中。追溯其源,农村互助养老的理念在我国古代农村社会便已初现端倪,诸如孔子在《礼记·礼运篇》中描绘的“大同”社会,是一个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社会。以及孟子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是对互助养老的一种高度概括和赞许。他主张在关爱自己长辈的同时,也要关爱他人的长辈,体现了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精神。均是对这一古老而朴素养老模式的深刻诠释。这些论述不仅彰显了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也为我们理解现代农村互助养老提供了丰富的历史镜鉴。
关于农村互助养老的属性定位,学术界目前呈现出显著的多元化视角与激烈讨论,学者间的观点分歧显著,这主要源于他们各自独特的分析维度与侧重点。一方观点认为,农村互助养老根植于对特定老年群体需求的深刻洞察,聚焦于那些生活自理能力受限且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通过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服务,扮演着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重要补充角色。此视角下,农村互助养老被赋予了鲜明的辅助性与针对性,是针对特定社会现象与需求的定制化解决方案[1]-[3]。另一派学者则强调其综合性与创新性,他们认为农村互助养老不仅融合了家庭养老的温情与社会养老的广泛资源,还通过互助机制的创新,实现了两者优势的有机结合。这种新型模式超越了传统养老框架的局限,以更加灵活和包容的方式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展现了其在新时代背景下的发展潜力和社会价值[4] [5]。
同时,也有学者以批判性视角审视农村互助养老的现状,指出其在专业化程度、规范化管理及制度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认为其目前仍处于过渡阶段,面临着诸多挑战与限制。这一观点聚焦于模式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呼吁加强相关领域的建设和完善,以推动其向更加成熟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此外,还有学者从支持体系的构成出发,强调农村互助养老的社会化属性。他们认为,该模式之所以能够有效运行并持续发展,离不开农村丰富的人力资源基础以及政府、社会组织等多方面的支持与参与。这种多方共治、资源共享的模式特征,不仅体现了农村互助养老的社会化趋势,也为其在未来的养老服务体系中占据更加重要的位置奠定了坚实基础[6] [7]。
3. 甘肃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主要模式
甘肃省在农村互助养老领域展现出积极的探索精神与前瞻视野,当前正全力推进三种核心互助养老服务模式,这些模式不仅深刻体现了邻里间互帮互助、互惠互利的优良传统,还成功构建了一个高效运转、和谐共生的良性循环体系。
3.1. 政府主导模式
在甘肃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与发展中,庆阳市庆城县政府主导建设的 “陇原红石榴”农村互助养老家园极具典型意义,为农村养老模式探索实践提供了宝贵经验。政府在其中发挥主导推动作用,规划布局时充分考虑农村老人实际需求和地域特点,选择交通便利、公共设施完善区域,既方便老人出行与生活,又利于整合资源奠定可持续发展基础。资金投入方面,政府展现高度责任感与担当精神,提供足额建设资金确保硬件设施完善,还设立运营补贴,为长期稳定运营提供坚实经济保障,缓解资金压力。家园设施建设全面且人性化,居住房间舒适安全、设施齐全,餐厅饭菜营养均衡,医疗保健室实现医养结合,文化娱乐活动室活动丰富,满足老人精神文化需求。服务人员方面,政府积极组织培训专业护理人员和志愿者,专业护理人员提供全方位专业照料,志愿者给予情感支持与生活协助,专业与志愿相结合保证服务质量与社会关爱精神。为确保可持续发展,政府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定期严格检查评估服务质量、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保障服务水平和运营安全,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广泛听取老人及其家属意见建议,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服务对象反馈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8]。“陇原红石榴”农村互助养老家园的成功模式,为其他地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提供了重要借鉴与推广价值。
3.2. 村级幸福互助院
金塔县金塔镇金大村互助幸福院,该幸福院占地面积190平方米,专为满足老年人就餐、活动、休息等基本需求而设计,配备了齐全的厨房设施和能容纳40人就餐的餐厅,以及设有健身器材的室外活动场地,并铺设了防滑地砖以确保安全。此外,它还与邻近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共享文化娱乐设施,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金塔县民政局今年以乡村“小食堂”为切入点,致力于解决老年人面临的吃饭难、精神孤寂等问题,通过深入调研和统筹规划,形成了县乡村养老服务“一盘棋”的发展格局[8]。在盘活闲置资产的基础上,全县已开工建设6个村级互助幸福院,并成立了项目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责任,推进了项目进度。
为确保互助幸福院的可持续运营,金塔县民政局完善了政策支持,制定了《金塔县村级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细则(试行)》和《金塔县互助幸福院助餐运营方案》等文件,明确了运营管理、监督管理和考核考评等内容,并合理确定了助餐服务对象、内容和补助标准。同时,构建了服务网络,强化了运营监管,通过招标引入第三方运营管理,并借助金塔县智慧养老服务云平台,实现了“自助餐 + 点餐 + 送餐”相结合的老年助餐模式。这种“个人出一点、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社会捐一点”的运营方式,不仅提升了服务质量,还有效满足了老年人的助餐需求,让老年人能够享受到更加便捷、实惠、暖心的餐饮服务。
3.3. 田园式互助养老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靖安乡创新性地走出了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田园式互助养老之路,有效解决了农村养老难题。该乡以“举生态旗、做水文章、打果蔬牌、走特色路”为发展指引,按照“五个样板”“五个示范”标准,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府在其中发挥了主导作用,通过整合利用闲置资源,投资600万元建设了靖安幸福家园,为老年人提供了包含居住、餐饮、休闲、健身等全方位的生活设施和服务。特别考虑到老年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乡政府还联合多方力量,解决其基本生活、医疗及日常所需,确保他们住得起、住得好。靖安幸福家园的建设不仅注重硬件设施的完善,更重视保持乡土田园的生态和谐,为老年人打造了一个亲近自然、环境优美的养老环境。同时,该模式鼓励老年人保持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如种植等,既满足了他们的精神需求,也促进了身心健康。为增强养老服务的可持续性和多样性,靖安乡还积极调动家庭和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了政府、家庭、社会三者共同支持的养老格局。通过签约医疗服务、志愿服务队的定期探访和各类关爱活动,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得到了妥善照料,精神生活也更加丰富。此外,靖安乡还注重通过志愿服务和主题活动,弘扬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提升乡风文明。一系列志愿服务和关爱帮扶机制的建立,不仅满足了老年人的多维需求,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4. 甘肃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的路径障碍
近年来,在政策的积极引领与农村养老问题日益凸显的现实双重驱动下,甘肃省内涌现出了一批卓有成效的农村养老典型案例,彰显了创新养老模式的活力。然而,尽管部分区域已率先探索并实施了互助养老模式,其参与广度与服务深度仍显不足,难以全面释放其应有的效能与潜力。同时,不容忽视的是,众多地区在互助养老领域尚处于起步阶段甚至空白状态,导致农村互助养老在数量覆盖与服务质量上均面临供给效率偏低的挑战。这一现状主要受制于以下几大路径障碍。
4.1. 思想观念固化,互助养老思想淡薄
老人们对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认同度,直接关乎其选择入住互助幸福院的意愿,而当前甘肃省乡村地区的这一认同度尚显不足。这背后,多重因素交织影响:首先,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观念是一大障碍。许多老人将入住互助幸福院视为子女不孝的象征,担心此举会损害自身名誉与自尊,从而在心理上产生抵触情绪。这种观念不仅让老人难以迈出关键一步,也无形中加剧了家庭内部的压力与误解。其次,信息宣传的缺失与误解加剧了认同度的低下[9]。许多村庄在推广农村互助养老时,未能充分传达其正面意义与价值,导致部分老人及家庭将互助幸福院误解为专为“五保户”设立的救济所,从而对其敬而远之。文化程度的差异也在此处显现,较高文化水平的老人及子女相对更易接受新事物,对互助养老持开放态度,并能更有效地接收相关信息。再者,“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在农村地区根深蒂固,家庭养老作为长期以来的主流模式,被广大老年人视为最理想的养老方式。这种观念上的惯性,使得互助养老这一新兴模式在推广过程中面临不小的认知挑战。
4.2. 细化政策缺位,缺乏制度保障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老龄事业发展的日益重视,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被正式纳入《“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及多个省级发展蓝图之中,展现了其作为农村养老创新模式的重要地位。然而,这一模式的推广与实施却面临着多重挑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法律法规的缺失与不明确。具体而言,当前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在推进过程中,由于缺乏具体、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导,各地难以形成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体系,这不仅影响了服务质量的提升,也制约了模式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时,法律法规的空白还使得互助养老在遭遇纠纷或挑战时,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保障,进而削弱了参与者的积极性和信任感。在甘肃省,虽然《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的颁布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但在互助养老模式的具体实施层面,该条例的指导作用仍显不足。缺乏详细、具体的实施细则,使得许多农村地区在推进互助养老时感到迷茫和无力,从而采取了观望态度,缺乏必要的动力和资源投入[10]。此外,甘肃省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在内部管理上也暴露出明显短板。当前,大多数互助养老设施依赖于入住老人的自我管理,这种自治模式虽然体现了民主参与的精神,但由于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和专业化的服务指导,往往难以保证服务的高效性和专业性。长此以往,不仅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可能受到影响,互助养老模式的整体发展也将面临严峻挑战。
4.3. 村集体资产有限,非经营性资产稀缺
甘肃省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在西北地区的特殊环境下,其发展之路既充满挑战也孕育着希望。该模式面临的首要难题是资金筹集,这主要是由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有限,特别是非经营性资产的稀缺,导致资金来源渠道相对单一。以金大村互助幸福院为例,尽管得到了村委的高度重视和积极筹资,但基础设施的不完善和老人入住意愿的低迷,使得村集体在资金筹集上捉襟见肘,不得不依赖政府补助作为主要支撑。尽管互助养老模式相较于传统机构养老在资金投入上有所优势,但其长期运营和基础设施建设仍需稳定的资金流。当前,农村互助养老的资金来源多元化,包括政府补助、村集体投资、社会捐赠及服务收费等。然而,村集体投资和社会捐赠的不稳定性,加之农村老人经济条件的限制,使得这些资金来源难以持续满足养老需求,增加了模式发展的不确定性。更为深层次的问题是,政府对互助养老模式的过度干预可能削弱其自我管理和筹资能力。当政府角色过于集权时,养老机构的自主性和创新性可能会受到限制,进而影响其长期发展的潜力和可持续性。因此,如何在政府支持与自主管理之间找到平衡点,成为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发展的关键。
4.4. 基础设施落后,服务范围和质量有限
在甘肃省的农村幸福院互助养老模式中,基础设施落后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首要难题。这主要体现在专业化程度低、设施设备陈旧落后、医养结合不足以及服务内容单一等方面。首先由于占地面积、资金、床位和物资等资源有限,现有的互助养老平台往往只能满足部分生活困难的高龄老人需求,难以全面覆盖所有适龄老人,从而限制了模式整体功能的充分发挥。其次,为降低运营成本,部分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过度依赖老年人的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这虽然体现了互助养老的核心理念,但也暴露出服务和管理人员专业性的缺失。缺乏专业的服务团队和管理人员,不仅影响了服务质量的提升,也限制了服务内容的多样化和深入化。目前,互助养老服务主要集中在解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上,如饮食、家务和购物等,但在专业护理、心理咨询和医疗服务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在医疗卫生服务方面的不足。由于缺乏完善的医疗设施和专业医护人员,老年人在生病或需要专业护理时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照护。这不仅增加了老年人的健康风险,也可能因服务不当而给老年人带来二次伤害。因此,加强医养结合,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成为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5. 甘肃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供给路径优化
5.1. 强化老年人认同感,培育互助养老信任基石
老年人对互助养老模式的认同感,无疑是这一创新养老方式在实践中能否茁壮成长的关键要素。故而,强化宣传工作,提升互助养老服务的认知度与认同度,显得极为迫切且重要。首先,需深入洞察、精准施策。甘肃省各地政府应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农村社区,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心理预期着手,细致地了解他们对互助养老的期待与疑虑。例如,依据《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各地要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扶持政策,制定居家养老基本服务清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补贴、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面对面的交流,聆听老年人的心声,掌握他们参与或拒绝互助养老的真实考量,从而为制定更为贴心、有效的政策与服务措施提供坚实依据,切实解除他们在养老方面的后顾之忧。其次,进行精准宣传,增强认知。鉴于老年人对互助养老模式认知不足的问题,地方政府应依托基层干部与志愿者的力量,开展广泛且深入的宣传活动。通过走访入户、举办专题讲座、答疑解惑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贴近生活的案例,向老年人全面介绍互助养老的优势、运作机制以及成功案例,消除他们的疑虑,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11]。同时,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提升老年人对互助养老制度的认识与理解,鼓励他们积极投身于这一新型养老模式。比如,可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1〕82号),建立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组织开展互助养老及志愿者“时间银行”养老储蓄行动,让老年人切实看到参与互助养老的益处。最后,借助媒体助力,营造氛围。在宣传手段方面,地方政府应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的力量,构建多元化的宣传矩阵。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渠道,制作并播放一系列生动有趣、易于接受的专题节目和宣传片,展现互助养老的美好图景与显著成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宣传过程中,务必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避免夸大其词或进行误导性宣传,以诚信赢得老年人的信任与支持。此外,像庆阳市按照“村级主办、社会参与、政府支持、互助服务”的原则,积极整合互助幸福院与党群服务中心、老年协会等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急、助洁、助困等服务,还鼓励身体健康、有意愿的老年人开展帮厨、配餐、送餐等互助服务,建立积分制,攒够一定的积分可以兑换餐券或者在村慈善超市兑换物品,这些成功经验都值得借鉴和推广。
5.2. 结合建设实践,优化机制建设
强化农村互助养老的机制构建,必须全方位考量现有的实践情况,同时充分兼顾政策层面的支持与引导。鉴于仅依靠基层自治组织和老年人个体的努力,很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相关部门应当以中央文件为指引方向,在汲取已实施互助养老地区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不同地区农村的发展状况,因时、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各地广泛推行的政策,并对实施细则进行精心细化。例如,河北省积极探索“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鼓励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服务时间存入“时间银行”,待自己需要时可兑换相应的服务。这种模式不仅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互助养老,还增强了老年人之间的互动与联系[12]。
山东省则注重农村互助养老设施的建设与升级,通过新建、改造农村幸福院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舒适的居住和活动环境。同时,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与互助养老的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健康咨询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在此过程中,一定要确保政策具有全面性与包容性,以此促进互助养老制度的广泛传播与切实落地。与此同时,对于地方政府来说,需要依据现有资源和制度的整合情况,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发布、资源整合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切实保障政策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并进行效果评估。不仅如此,为了增强农村互助养老的长期稳定运行,需要建立起涵盖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与评估体系,及时对互助养老的实施效果进行检查与评估。并且,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指导并督促改进,在必要的时候实施追责问责,从而逐步完善整个互助养老的运行机制。而这也需要各级政府的协同配合以及投入相应的监管力量,以此确保互助养老的有效性与公平性。例如,江苏省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农村互助养老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互助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5.3. 发展村集体经济,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首先,村集体经济的蓬勃壮大,乃是互助养老事业稳健发展的关键基石。甘肃省的各个农村地区,皆拥有丰富多元的自然资源以及别具一格的文化资源,这无疑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开辟了广袤空间。一方面,激活土地资源乃是关键举措。借助对闲置土地的精心整理与合理开发,能够达成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例如,将荒山、荒坡等改造成为经济林果基地,种植苹果、核桃等果树,如此一来,不但能够增加村集体的收入,还可为老年人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岗位,像是果园的日常养护工作,使他们在劳动过程中获取一定收入,同时增强身心健康。此外,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造老年活动中心、小型养老院等设施,既能提升农村养老服务的水准,又可通过收取适当费用来增加村集体经济的收入。另一方面,发展特色产业乃是重要途径。众多农村地区拥有独特的传统手工艺和特色农产品,诸如剪纸、刺绣、中药材等。通过扶持并发展这些特色产业,能够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例如,成立农村合作社,组织老年人参与传统手工艺制作,再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产品,拓宽销售渠道以增加收入。同时,紧密结合当地的自然风光与民俗文化,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开发农家乐、民宿等旅游项目,吸引游客前来观光、休闲和度假。老年人能够参与旅游服务,如烹制农家菜、讲述乡村故事等,从而为村集体经济贡献力量。
其次,需要拓宽筹资渠道,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支持体系。甘肃省各地方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互助养老的投入力度。制定相关政策,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将其用于互助养老设施建设、运营补贴、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与此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以确保互助养老项目得以顺利实施。例如,省级财政可依据各地农村老年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分配相应资金,用以支持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建设与运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是拓宽筹资渠道的重要方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通过捐赠、资助等途径支持农村互助养老事业。可以通过设立慈善基金、开展公益活动等形式,吸引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参与。比如,一些富有爱心的企业可以捐赠资金,用于改善互助养老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更为优良的生活条件;社会组织可以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慰藉等服务。
5.4. 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深化医养结合体系
为了显著提升甘肃省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服务质量和成效,必须充分考量当地多元化的养老需求,进而精心构建具有地域特色的多元化服务内容。需着重思考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其中不仅要涵盖符合甘肃当地饮食习惯的餐饮服务,例如提供牛肉面、羊肉泡馍等特色美食,还要有体现当地民俗风格的住宿环境,如布置一些具有甘肃特色的剪纸等装饰品。休闲娱乐方面,可以设置贤孝等表演舞台、举办凉州攻鼓活动场地等,活动场所的设计也可融入敦煌文化元素。同时,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设备,以此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与文化需求。
在规划配套设施时,要格外关注其分布状况,充分考虑甘肃农村地区的地理特点和老年人的出行习惯,确保老年人能够方便地参与各类活动,享受到同等优质的服务与便利。为推动互助养老模式在甘肃的持续发展,理应不断完善服务项目,提供更具深度和更高质量的服务。在此过程中,应特别关注老年人普遍关注的医疗保健问题。所以,需要大力加强对甘肃农村卫生室的建设与提升,完善医疗设备,尤其是适应当地医疗需求的硬件设备。并且,要注重培养和引进熟悉当地常见疾病和医疗习惯的专业人才,以便老年人能够就近接受及时、有效的治疗,满足其在医疗保健方面的需求。此外,应当紧密结合甘肃丰富的文化和医疗资源,加强对医养结合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将当地的中医药养生文化与日常养老服务有效整合,例如开展艾灸、推拿等传统中医保健服务。同时,确保老年人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时能够得到及时且全面的照顾。为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医疗保健需求,还应当积极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到甘肃基层农村,建设并完善具有当地特色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例如设立专门的中医诊疗科室或开展藏医特色医疗服务,从更广泛和更深层次上解决老年人的医疗保健问题。
6. 结语
互助式养老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这一难题而言,具备极为巨大的发展潜力。不过,就当下的实践状况来看,尚存在一系列问题,像基础设施尚不完善、服务水平高低有别、社会认知程度亟待提升等等。故而,必须借助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创新服务模式的发展以及强化社会认知等途径,来改良农村养老服务的现况。尤其是在将医疗资源向农村倾斜、强化医养结合以及构建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等方面,存在诸多值得奋力开拓的方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与支持力度;企业也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到农村养老服务的建设与运营中来;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培训与交流等方式,为农村养老服务提供专业支持与帮助;而每个个体同样需要为此贡献自己的力量,比如关心关爱身边的老年人、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志愿活动等等。唯有各方齐心协力,共同为农村养老服务的发展添砖加瓦,方能切实改善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让他们安享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