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人口数据表示,截至2023年末,我国总人口数量为140,967万,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有21,676万人,乡村人口有47,700万人[1]。根据以上数据进行计算,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5.38%。自2000年正式步入老龄化社会(1982年维也纳老龄问题世界大会明确: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严重老龄化的标准。200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0.33%)以来,我国老龄人口呈现出数量不断增加、比重日趋上升的态势。相应的养老问题也日益突出,矛盾重重。另一方面,截至2023年,我国乡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33.84%。相比于城市养老模式的成熟稳定,农村养老模式还有很大的进步发展空间。
面对世界范围内普遍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为调整应对心态,积极转换思路,1997年西方七国丹佛会议提出“积极老龄化”的概念。2002年,世界健康组织对这一概念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积极老龄化是为了提高老年时的生活质量,使健康、参与和保障的机会尽可能获得最佳的过程[2]。基于此,以积极老龄化为视角,在客观分析我国农村养老现状及挑战的基础上,探究目前获得较多关注的两种农村养老模式,对农村养老模式提出进一步展望,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2. 农村养老现状及挑战
目前,我国农村老年人口数量庞大且增长迅速。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乡村60岁及以上老人占比为23.81%,比城镇高出7.99% [3]。这一现象使得农村成为我国养老服务业的主要痛点和难点。下面将对农村养老面临的主要挑战进行分析。
2.1. 经济基础薄弱
农村养老经济基础薄弱的问题在多个方面得到了证实。首先,从收入来源来看,农村老年人主要依靠自身劳动收入和子女的经济支持来维持生计,但随着年龄增长,劳动能力逐渐减弱,收入减少。此外,子女外出务工导致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无法给予足够的经济支持。
在宏观层面,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水平较低,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22年城乡居民年人均领取养老保险金额为2456元,即农民每月仅能领取约204.7元,这远低于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4]。同时,公共财政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不足,部分地区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尚未完善。
另外,农村经济发展滞后也是导致养老经济基础薄弱的重要原因。许多农村地区缺乏特色产业和重工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使得政府在财政支出上更多地集中在农业和其他城镇化建设上,而忽视了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例如,在阜南县这样的国家级贫困县,公立养老院条件有限且收费不高,民营养老院虽然设施优越但价格昂贵,许多老人因此选择在家自给自足。
2.2. 基础设施落后
农村地区在经济发展上相对滞后,这直接影响了养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善。第一,资金投入尚显不足。公共财政在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不足,部分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尚未完善。即使是江苏省这样比较发达的省份,依然存在部分落后地区以及较为偏远的农村地区,并不具备全面化的基础设施建设体系。
第二,养老机构数量少且设施陈旧。许多农村地区缺乏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导致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下降。许多农村老年居民甚至不知道其居住地附近有养老院。而现有的农村养老院也存在基础设施陈旧、服务水平低等问题。
第三,医疗资源匮乏、保障不足。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不足,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老年康复和护理服务有限,老年人面临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此外,农村敬老院的相关防范措施如消防设施不过关,存在安全隐患。
2.3. 空巢现象严重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农村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农村空巢老人数量逐年增加。农村养老空巢现象的严重性不容忽视。它不仅关系到农村老年人的家庭幸福以及社会稳定,也是我国解决老龄化问题的短板。
农村空巢老人面临多重困境。由于子女外出务工,农村老年人常常独居或夫妻同住,缺乏家庭支持和代际互动,这不仅加重了他们的心理负担,还容易引发孤独感和精神疾病。研究发现,农村空巢老人的抑郁发生率为36.2%,与城市空巢老人相比,他们的抑郁得分更高,社会支持较少,心理韧性较弱,生活质量偏低[5]。
此外,空巢老人的慢性病患病率较高。多项研究表明,农村空巢老人的慢性病患病率较高。例如,安徽省太湖县的研究显示慢性病患病率达到76.33%,其中高血压、关节炎、颈椎病、糖尿病和腰椎间盘突出症是发病率最高的前五项[6]。由于医疗资源的不足等多方面的因素限制,许多农村空巢老人的慢性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进一步恶化,严重威胁身体健康。
3. 积极老龄化视角下的农村养老模式
农村老龄化问题的严峻性不仅体现在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还体现在青壮年人口向城镇转移导致的农村劳动力短缺,以及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因此,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养老模式,对于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老龄化的视角强调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身心健康和各项权利的保障。在这一视角下,农村社区养老模式应注重老年人的主动参与和社会融入,建立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通过互助养老以及智慧养老等模式,可以有效提升农村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1. 互助式养老
积极老龄化视角下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是指在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时,通过社区、家庭和政府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构建一种以老年人互助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这种模式不仅能够有效缓解农村老龄化带来的压力,还能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从社区层面来看,农村互助养老需要依托现有的基础设施如文化娱乐中心、卫生服务站等,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等方式实现低偿、公益性的养老服务供给[7]。在江苏省,“十四五”期间将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强调低成本、可持续的特点,符合乡村社会的经济文化环境。
从主体层面来看,农村互助养老的核心是发挥老年人自身的价值和参与感。可以说,提高老年人的互助参与度和价值认同感是关键。比如通过建立积分制度和兑换制度,可以充分调动老人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增进社区互助养老的可持续性。此外,志愿者团队的培养也是重要的一环,通过开展老年志愿者研讨会等方式有助于优化农村养老体系。
此外,积极老龄化视角下的农村互助养老还强调多元主体的合作。例如,美国的“村庄”模式通过会员制组织老年人进行互助,提供非专业性服务的同时也为会员提供价格优惠的专业性服务获取途径。这种模式不仅减少了对子女的依赖,还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在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农村互助养老模式通过社区支持、主体参与和制度保障等多种方式,实现了老年人之间的互帮互助,促进了“老有所为”的目标。这不仅有助于解决农村老龄化问题,还能提升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和生活质量,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提供了有力支持。
3.2. 智慧养老
智慧养老作为“互联网+”养老衍生出的新业态,在城市范围发展迅速,有效解决了诸多传统养老方式带来的弊病。这表明智慧养老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为农村地区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路径。在全球积极老龄化的背景下,这一模式不仅关注老年人的物质需求,还注重精神需求和社会参与,以实现健康、成功、生产性和积极的老年生活。
智慧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和生活服务,显著提升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利用远程医疗、健康监测等技术,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及时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此外,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使得老年人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支持和情感关怀。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增强了老年人对智慧养老的信心,并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这一新型养老方式。这种模式不仅满足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还提供了丰富的社交活动,有助于缓解“空巢”现象。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农村养老服务协理员制度、社区探访制度和健康档案管理,可以动态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并提供跟踪服务,从而更好地满足老年群体的日常生活需求。
智慧养老的核心要义在于养老的智能化。针对农村老年人的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创新技术应用取得不断突破。如智能服务机器人,这种机器人通过友好的交互界面和数字对话系统,为患有痴呆症或其他疾病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在江苏省无锡市,类似的智能设备已被用于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浴等服务。此外,智能家居系统的更新发展也取得了显著成果,智能家居系统结合了环境和可穿戴医疗传感器、执行器以及现代通信和信息技术,能够实现对老年人健康和福祉的持续远程监控。这种系统允许老年人留在舒适的家中,同时医疗人员可以实时跟踪他们的整体健康状况并提供反馈和支持。
4. 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农村养老模式进一步优化的可行性建议
4.1. 政策持续优化
政策的支持是农村养老产业发展的关键。首先,应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通过“提低+统筹”优化为先导,将未来65岁及以上老年农民和“离土”农民工退出的土地流转资金的一部分,直接用于提高城乡居保待遇的基础养老金。同时,改进和优化养老金制度建设,推进城乡养老保障均等化。
其次,要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新农保制度被定位为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的制度设计,并按照保基本的原则进行优化。从公平性的角度来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然而,由于低效的制度设计,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一定的不公平现象。不同地区之间的人口老龄化差异导致了养老保险基金的不均衡分配[8]。因此,需要坚决把握公平正义的核心原则,妥善处理各方养老保险的需求,切实发展好多层次高水平养老保险体系。
再次,需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资金支持。各级政府要主动自觉将农村养老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并优化养老服务资金投向,重点向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和兜底养老服务保障倾斜。此外,还应通过支持县级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改造,将乡镇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并综合利用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等方式,因地制宜实现农村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可以鼓励利用闲置的学校、村“两委”用房、医院用房等资源,开展互助式养老机构建设,使农村老年人离家不离村,就近得到居家养老服务。
4.2. 社会力量参与
在农村养老服务中,社会力量的多方参与和协同作用至关重要。其中,政府主要负责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和监管,社会组织则在服务提供、培训和公益活动方面发挥作用,志愿者通过多样化服务和教育宣传来支持养老服务,而家庭则承担起基础生活照料和精神文化服务的责任。
具体来说,政府方面,作为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的主导力量,政府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建设养老设施并提供基本养老保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养老服务体系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并对养老服务进行有效监管,以保证服务质量。总之,政府需在政策出台、协调指挥、服务监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确保老年人能够得到全面的基本养老服务。
社会组织方面。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养老服务的提供,包括开展义诊、义务巡诊等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卫生保健服务;通过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推动养老服务供给常态化,为农村养老服务提供有效补充;通过构建社区互助养老平台,培养当地志愿者团队,提高农村老年人互帮互助的能力。
志愿者方面。作为直接与老年人接触的人群,志愿者可以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还可以建立志愿者关爱老年人队伍,鼓励志愿者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志愿者还应参与养老、敬老等宣传教育活动,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
家庭方面。家庭作为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坚实基础和重要主体,应提供基础生活照料和精神文化服务。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提高守法意识。对于不能自理或患有严重疾病的老年人,家庭应协商确定至少一名赡养义务人或雇佣专人照料老人,避免其独居陷入困境。
4.3. 创新体制机制
积极老龄化视角下的农村养老创新体制机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设计。
第一,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将是未来养老模式的发展趋势。江苏省新沂市通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动了农村敬老院的转型升级,形成了“新沂模式”。这种模式不仅解决了硬件设施落后的问题,还提升了服务质量,实现了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此外,还可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鼓励以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为依托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可以参考涟水县按照“县建县管、管办分离、公建民营、医养结合”的方式,将小而散的乡镇敬老院整合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第二,加强政策引导与制度创新。国家层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具体措施。此外,国务院总理李强强调要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层面的政策引导不断推陈出新,有助于大力推动农村养老。
第三,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激励与评价机制,推广“积分超市”、“志愿 + 信用”等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可按规定开发设置农村助老岗位,招聘村民开展探访助老服务。志愿服务可以激发社会助力热情、营造爱老尊老良好社会氛围,能够有效缓解农村养老服务人员不足问题。
第四,构建多层次全要素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坚持因地配建、集约统建,打破原“一镇一院”或“一镇多院”模式,全部按照四星级标准建设床位不少于300张、服务半径覆盖周边2~3个镇(街)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9]。健全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5. 结语
积极老龄化视角下的农村养老模式,需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介入和创新模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推进,可以有效应对农村老龄化带来的挑战,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实现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