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统合式治理”的概念界定
“统合式治理”这一概念来自于西方的统合主义,在统合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施密特看来,统合主义虽然来自于西方,但是其在传入中国并运用于中国的国家治理之中时却也在中华文化的浸染下而适应于这片土地,显示出了“统合式治理”的强大的生命力和独特优势,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统合式治理”。
有关统合式治理的概念界定,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入手予以界定。有的学者如陈科霖,周鲁耀,他们从政府权力扩张入手认为统合式治理是公权力组织扩权与避责并举的行为策略[1];有的学者基于中国基层党政体制的实践逻辑,以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为视角,认为在党政体制的互动整合机制中,统合式治理是一种能动型的治理机制,能够实现多元化治理方式的灵活性切换、常规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制度性转换、应急式治理向常规性治理转变[2]。有的学者着眼于国家和社团之间的利益协同,以西方的统合主义为概念界定的理论基点,认为统合式治理是一种将组织化的利益整合进政府过程的手段,其关键在于对社团等社会组织获得在政治上的认同,通过国家层面的制度保障和体制机制来进行整合,目的在于取得较高的国家–社会双重利益。综合目前学界对于统合式治理的阐述,尽管其关于统合式治理的着眼点、表述等均不相同,但是它们所关注的主体、特征、以及主客体之间的关系,都有着相同的一面,即都认为统合式治理是一种赋予治理主体多重职权,以使其在社会治理中达到善治的理想治理状态的长效策略,它在治理主体上具有广泛性、包容性,治理过程中以集体主义为基本原则。在分析统合式治理的概念界定时,学界大多数是从治理主体被动应对现实问题来进行理论思想阐述,而相对缺少了治理主体主动实现治理目标的积极方面的阐述,如果考虑到政府主体的积极作用,则很难以一种对应式长效策略来将其概括。
2. 思想政治教育因素在我国“统合式治理”实践中的体现
统合式治理是一个较为新颖的概念,但是在我国,有关统合式治理的治理实践却早已在实际中运行。不同的地域通过由上而下传达治理优化理念来改造自身架构、盘活原有资源的方式进行统合式治理,但因为各自本土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尽相同,所以即使在治理逻辑和运作逻辑、运作路径上存在共性,实践逻辑一致、治理路径也大相径庭的情况下,统合式治理的实践却往往因为不同的实际情况而各有侧重、各有偏差,但其政策实施中都有明显的思想政治教育因素。
2.1. 从党的全面领导体现思想政治的关键性
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在社会治理中的制度性存在,便是在源头上把握住了政治势能的合理结构和正确流向。在我国特有的党政体制下,推进基层统合式治理、在新时代部署基层治理的新布局,党的领导直接关系到社会治理成效乃至成败,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点和关键[3]。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是把握基层统合式治理政治方向的内在必然要求。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全方位各领域以及各个环节,也是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实效的关键所在。在社会治理中的全面领导地位,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各个部门、各个组织的内在衔接有机协调、相得益彰。
在具体实践中,有的地方以基层体制机制为研究视角,侧重于发挥党的全面领导对统合式治理在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的创新作用,如某地为了完善“乡政村治”的社会治理格局,率先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治理组织再造,加强“乡政治理”与“村治治理”的良性互动,推动基层党组织重心下移,以党的全面领导尤其是政治领导来统合分散资源,以达到预期治理效果;有的基于对乡村振兴等长期性政策目标的研究,侧重于阐释统合式治理在资源统合上的凝聚效用以及治理运作的内在逻辑,突出治理的政治性色彩。这些统合实践根本上从“党的全面领导”出发,为基层非常规治理提供一种新的实践途径和解释路径,对一些要破除体制机制束缚困境、优化自身治理机构、提升治理效能、达到社会善治的基层政治单位而言,在党的全面领导下的“统合式治理”本身所具有的思想政治性,也无疑佐证了这是一种不仅经过实践证明而且具有极大可行性的方式。
2.2. 从治理要求上凸显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性
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破解发展面临的各种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除了深化改革开放,别无他途[4]。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其治理主体直接肩负着落实、执行条块结构中各个部门工作的任务,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者,是改革落实、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的“最后一公里”。社会治理的重心在于基层治理,基层治理的水平直接关系着社会治理成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就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5]。党和国家以顶层设计的方式对社会治理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同时也为基层就如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问题标注了一个政治导向,为如何创新和发展基层社会治理指明前进方向和实践路径。当前要继续推进社会治理主体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切实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这一伟大梦想,那么我国的基层治理就必然是把统合治理作为其主要方式,必须在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前提下,以提升百姓幸福程度和提高基层治理水平为施政治理的出发点。没有雄厚的来自基层民众的认同和支持,就等于没有执政的基础[6]。特别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方位,而与之相适应,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也应当做出符合新的国情、世情的调整,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以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党和国家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相关政策文件也以制度供给、政策关照的方式给予了基层治理改革以合法性和正当性的支持。有助于基层治理从过去的资源分散、权限分化向集约高效、流程规范、融合共享方向转变,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探索了新路径。
党和国家对治理实效的要求以政策文件、报告精神等方式直接对基层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中央指示的领会和贯彻,凸显了基层治理主体,加强自我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性。
3. 思想政治教育在“统合式治理”中的发挥功能的路径
统合式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党管意识形态的主要渠道,在“统合式治理”的推行过程中也起到重要作用,其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发挥路径,主要涵盖治理主体培育、治理客体教育、治理手段优化、治理实效发挥等四个方面。
3.1. 对治理主体的思想政治教育
“统合式治理”的形成与运作和我国独特的党政体制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存在密切的联系,“统合式治理”代表着在统合全过程中存在一个强有力的统合主体,但是它也隐含着权力冲突、法律冲突不断放大的风险[1]。统合式主体的存在与变化,皆会涉及到统合机制内部各部分对于治理目标的意识认同与行为协调的问题,关于治理主体的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部门,并在政治导向下以上级教育、自我教育两种方式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以保证治理主体的工作人员思想不滑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使之明确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为人民开展工作。此外,“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新时代的根本价值指示,是社会治理领域最大的政治势能源流[7],对治理主体的思想政治教育也是对这一根本价值指示的回应。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所提出的“政治三力”重要论断对于治理主体所起到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8],党员干部通过对于“政治三力”的学习、领悟和践行,能够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做好政策宣传和基层治理工作,有效地推进了治理提升治理能效。
3.2. 对治理客体的思想政治教育
治理客体是相对于治理主体而言的一个对象范畴,一般是指政策制定与实施者的之外的其他社会成员,西方“善治理论”认为要提升社会治理的治理水平,需要提高公民的主体意识够自觉、自愿参与到社会合作中去[9]。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治理的工作中,其中就包括推动社会成员这一受教育者群体的意识转变,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着力强化治理客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理念,突出其“主人翁”意识,实现由从被动的“治理客体”向主动的“治理主体”转变,动员全体社会成员都为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言献策,坚持人民立场,做好基层工作,发挥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成员的作用,积极探索合作共治、基层自治等社会治理方式,激发基层社会成员的社会治理热情。
3.3. 思想政治教育有助于优化调整治理手段
治理手段是治理主体达成预设目标的中介,因为治理主体、客体以及预设目标的公共性和政治性,其本身也被附着了较强的政治意味,随着改革开放之后国家和社会的现代化发展,人民的思想世界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在面对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一些政治意味较为浓郁的行政手段时,纵然预设目的仍是为了人民利益着想,但是其也会依然产生一些抵触心理。思想政治教育可以通过对于治理主客体的双方教育引导,在社会从“管理”向“治理”转型过程中,以优化调整治理手段的方式来推进政策实行,比如以显性和隐性的综合手段完成预设目标,需要注意的是,要多使用隐性手段,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机渗入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作用。这与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有共通之处,即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方式使人们在无形中被感染、熏陶和教育,更加强调从普遍的教育环境转到人们的社会生活之中,在现实生活环境中施加教育影响,也成为一种利于更深入、更有效开展社会治理实践活动的创新方式。
当思想政治教育之于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手段的正向效应于实践中得以体现时,创新型的社会治理理念就会逐步为民众所接纳,有效提升社会治理实效。
4. 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统合式治理”中作用的启示
通过对当前已有的统合式治理实践经验中思想政治教育因素的分析,对于进一步探索在我国基层统合式治理的应用中,如何更好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和效能也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4.1.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不动摇
思想政治教育运用于国家治理,有助于提升国家治理的信度和效度[10]。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前提是具备与之相适应、相符合的配套治理模式,“统合式治理”的应用势在必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世情、国情,包括本地经济社会状况也随之发生巨大变化,较之以往存在着明显差异性,传统的治理机构、机制、模式在面对日益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时在责权与实用等方面呈现出不对称性,不能有效解决当前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原有治理模式必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变化,但是治理模式的转换或者改革,必须要以史为鉴、统筹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其中关键的是对于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统合式治理才凭借其本身强大的统合特性与功能,成为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选择。
4.2. 需要构建一个强有力的“统合式”主体
社会治理与思想政治教育之间存在耦合性关联[11],“统合式治理”中思想政治教育作用的发挥需要构建一个强有力的治理主体。统合式治理是一种非常规的治理方式,其治理途径、资源利用以及统合进程等全过程的推进,都意味着治理主体必须具有强大的统合治理能力,如此才能在治理过程中对治理的各环节如臂使指,有效统合治理权限、调动各种资源、统筹治理全过程,有序推进预期治理目的的实现,而治理主体是否符合强有力的客观要求、头脑是否清醒、是否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直接关系到治理实效的好与坏,由此看来,思想政治教育因素的发现和利用显得更为重要。
4.3. 治理主体要保持对新科技方式的密切关注,加强对网络资源的利用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发展,依托互联网而产生的各种新科技方式对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巨大影响,在推动统合式治理的过程中,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新动向,增强对网络虚拟空间中所反映的现实问题的敏感度,同时作为治理主体要主动推动对网络虚拟空间的思想引导、政治引导和教育引导,妥善利用好网络资源,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通过引导人们的思想观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解决社会矛盾,协调各种冲突,从而形成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的关键作用,于网络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中,形成一种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此外,利用网络资源创新新时代的思想政治教育发挥社会治理功能的方式,如依托大数据算法,精准有效快速地为人民推荐健康的、喜闻乐见的网络信息资源,再如跳出传统的宣教方式,推动自我和互联网结合,借助官方的威信力引领网络舆情,塑造新的官方形象,由治理主体打开思想政治教育与互联网同向同行有益尝试的新局面。在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必须用好网络技术,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以充分发挥“统合式治理”的统合机制作用,才能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和发展。
5. 结语
思想政治教育参与社会治理,是在社会治理领域内,思想政治教育有意识、有目的地发挥其思想教育、政治引导和道德教化作用,宣传和解释社会治理理念,培育和提升社会治理意识,组织和动员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到社会治理实践活动中,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共同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健康有序发展的过程[12]。挖掘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治理功能,破解社会治理困局,是目前思想政治教育界研究的前沿与热点之一。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基层“统合式治理”模式本身可视为一种社会治理机制的改革手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13],该模式的产生首先就是作为解决当前社会治理中的各项弊端、问题的对策;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而要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们就要在被动地解决现实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去探索“统合式治理”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把握好其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因素,以更为主动的姿态去发挥该治理模式作用,挖掘社会环境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因素,并加以正确引导和利用,着重探索统合式治理中思想政治教育与治理中的各环节的榫合度,在考察和分析中分析二者的共性,在此基础上找到相互配合点,共同推进中国社会治理发挥作用,写出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满意答卷。
另外,非政府组织等社会主体作为一种独立于公共权力机关之外的非官方实体,其自身人员构成以及对社会资源的吸纳作用往往会对社会治理也造成一定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来看具备着对社会进行治理的功能和效用,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