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农业不仅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更是国家发展的命脉,而土地作为农业生产的核心要素,关系着农村家庭生产和发展的根本保障。随着农村老龄化的加剧,农村养老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当前,中国农村的养老模式仍以家庭养老为主[1],而土地养老则在维系老年人生活保障中占据着重要地位[2]。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持续涌入城市,农村家庭的居住安排随之发生显著变化,农村老年家庭面临“空巢化”问题日益严峻。这种居住安排的变动打破了传统的家庭内部劳动力结构和资源分配方式,使得部分老年人失去了依靠土地维持生计的能力,迫使他们不得不将土地流转出去。这一现象不仅直接影响了农村老年家庭的经济稳定性,也导致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受到挑战,进而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这一背景下,农村老年家庭的土地流转行为呈现出复杂化和多元化的趋势。鉴于此,本研究聚焦农村地域,深入探究居住安排对农村老年家庭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以期为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和优化土地流转政策提供更具现实性的依据与政策建议。
2. 先行研究
2.1. 农村老年家庭的居住安排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标准,通常将60岁以上的人群定义为老年人,本文采用这一标准划分老年群体。通常情况下,老年人居住安排是指在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共同居住者之间形成的居住类型,具体包括独居户、老年夫妇户、老少同住户和成年亲属同住户等几种类型[3]。另外,也有学者将老年人居住安排划分为夫妻同住、单独居住、与成年子女居住和其他这四类[4]。梳理已有研究发现,农村老年家庭的居住安排可以大致分为“与子女同住”和“与子女非同住”两大核心类型。这一划分主要基于代际关系,反映了农村家庭养老方式和生活安排的演变趋势。近年来,随着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空巢”老年家庭的比例明显上升,传统几代同堂的居住模式逐步瓦解,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独立居住或仅与配偶共同生活[5]。这种居住安排的变化不仅揭示了代际支持的弱化,也预示着农村家庭养老模式正在面临严峻的结构性调整。这一现象为深入探讨居住安排对农村老年家庭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提供了重要背景。
2.2. 居住安排与土地流转之关系
农村土地流转是中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优化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农业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关于家庭的居住安排与土地流转行为的关系,已有学者进行了初步探讨。研究表明,家庭的人口结构、经济状况以及劳动力状况都会对土地流转产生重要影响[6] [7]。特别是,老年人的居住安排直接影响其对土地的使用态度和未来经济规划。例如,独居老年人往往倾向于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租金收入,减少耕种负担,而与子女同住的老年家庭则可能选择保留土地,作为家庭资源的长远保障[8]。总体而言,家庭的居住安排和代际支持对农村老年家庭的土地流转决策有显著影响。与子女同住的老年家庭通常具备较强的社会支持网络,生活稳定性较高,因此倾向于维持土地的长期使用;而那些独居或与配偶同住的老年人则更有可能通过流转土地来减轻经济压力。这表明家庭结构的变化不仅对老年人的生活方式有影响,也显著影响了他们的经济行为,特别是在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使用上[9]。
基于对上述现有文献及研究成果的梳理,可以发现农村老年家庭的居住安排与土地流转行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是否与子女同住不仅影响老年人的生活方式和社会支持网络,也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经济行为,尤其是在土地流转行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此,本文旨在探讨不同居住安排下农村家庭土地流转的具体模式,以期对农村家庭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机理进行补充与完善,以及为相关政策如何调节这一关系,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老年人福祉的提升提供具体参照。
3. 数据来源与分析结果
3.1. 数据来源
本研究依托华中师范大学于2024年发起的“农村经营形态”全国调查项目,重点选取“土地特征”板块的相关数据。该板块旨在全面了解农村土地的经营和流转状况,评估农民对土地政策的看法和需求,进而推动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农民权益的保障。其意义在于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经营形态”全国调查项目的具体操作为,以家庭为单位,对样本框内的农户入户开展结构式问卷调查,以在最大程度上获取真实有效的应答结果,同时辅以电话调查与网络调查的形式,对面访困难的人群展开调查。此外,以20:1的比例从受访人员中抽取民众(村民、有关专家、企业家、大学生志愿者、研究员、干部群体、人大代表等)进行深度访谈,进一步保障样本的多样性和获得观点的多元性。共6244份有效问卷数据、300余份访谈资料得以回收,并形成初始数据库。其中,“土地特征”板块所涉问卷样本量为5931份,访谈案例数270份。本研究对所涉板块不同类型的数据进行有机结合与梳理,在数据整合、清理以及异常值处理后,剔除农村户籍家庭里无家庭承包地的样本,仅保留有截止日期有60岁以上(出生日期早于1964年)老年人的家庭,最终共有1911份有效数据供本研究在探讨居住安排与农村家庭土地流转行为之间的关系时所使用。
3.2. 农村老年家庭土地流转行为现状
3.2.1. 土地转出情况
自古以来,土地一直是农民生存和养老的重要保障[10]。对于农村家庭持有土地安置方式的观察,也是推断农村家庭生活现状及发展特性的重要方式。鉴于此,针对被测农村老年家庭土地转出情况的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
Table 1. Description statistics of whether the land turns out
表1. 是否土地转出的描述统计
是否土地转出 |
N |
百分比 |
是 |
357 |
18.7 |
否 |
1554 |
81.3 |
总计 |
1911 |
100.0 |
对于土地转出的统计,有大约五分之一的家庭(18.7%)将土地转出,而绝大多数家庭(81.3%)则未选择转出。这表明,大多数农村老年家庭仍然保留着土地,只有较小比例的家庭选择将其流转出去。
“农民在这种权属上,他不在乎这个土地,只要是他从土地这个属性,他觉得哦,给我点儿心理上的安慰,满足我一种感觉,我土地是可以养的嘛。我承认国家的,那现在国家你还收回去,你们作为农场主,作为业主,你给我几百千把块钱的租金。他其实不在意靠这个租金为生的嘛,他直接通过在园区打工啊,去事业单位啊,现在我们这个农村哈。”(RJ20230816)“我们家的地去年就转出去了,主要是给村里的一个合作社。他们来村里宣传,说流转土地后每年可以有固定租金,种植的事他们全包了。我自己也没法种了,孩子们都在城里工作,回不来种地。转出后我每年能拿到3000块左右,不多,但总比荒着强。村里大部分人都已经把地转出去了,特别是年纪大的,像我们这种的,自己种不动,也没其他收入来源的,土地转出去至少能保障一点生活。”(LYP20240810)
这反映出土地对于农村家庭,尤其是老年人,仍然具有重要的情感与经济价值。正如访谈所示,部分老年人尽管不再依赖土地的直接生产收益,却依然将其视为生活保障的一部分,象征着一种心理上的安慰。对于那些选择转出土地的家庭,主要原因是劳动力不足或家庭成员外出务工,而土地流转提供的租金虽然不多,却可以弥补部分生活开支,避免土地荒废。这表明,农村老年家庭在土地流转中的决策不仅受经济收益的影响,还与家庭结构、劳动力状况以及心理因素密切相关。
3.2.2. 土地转出理由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重要禀赋资源,农村土地的流转对农户收入具有重要影响[11]。针对被测农村老年家庭土地转出理由的调查结果如表2所示。
Table 2. Description statistics of the reasons for land transfer
表2. 土地转出理由的描述统计
土地转出理由 |
N |
百分比(%) |
自家劳动力顾不上来 |
110 |
30.8 |
家里无人耕种 |
45 |
12.6 |
流转价格比较满意 |
23 |
6.4 |
村集体统一流转 |
99 |
27.7 |
方便他人成规模耕种 |
28 |
7.8 |
续表
其它 |
48 |
13.4 |
无应答 |
4 |
1.1 |
总计 |
357 |
100.0 |
对于给出理由的家庭来说,最常见的原因是“自家劳动力顾不上来”(30.8%),这表明劳动力不足是土地转出的主要动机之一。其次,“村集体统一流转”(27.7%),显示部分家庭受到了集体经济的影响。其他原因包括“家里无人耕种”(12.6%)、“方便他人成规模耕种”(7.8%)和“流转价格比较满意”(6.4%),这些因素说明,经济收益和便利性在土地流转决策中也占一定比例。
“我今年岁数大了,干不动地了,儿女们都在外地打工,也没空回来种地。以前,地里的收入还行,但现在种粮食挣不到什么钱,还费力。村里有一些合作社,他们想要流转土地搞规模化种植,我和老伴商量了一下,觉得不如把地转给他们,至少每年还能拿到一笔租金。村里有不少人也跟我们一样,把地转出去了。再说了,万一以后孩子们不回来了,这块地也不会荒废。”(LJW20240715)“我跟老伴现在跟着小儿子住在镇上的新房子里,平时也帮他带孙子。原来的老房子还在村里,但我们已经很少回去住了。地也是一直闲着,种也没精力种。小儿子在镇上工作,平时不太管这些事,商量后我们就决定把地转出去。毕竟我们现在主要生活在镇上,地也用不上,转给村里的合作社每年还能拿租金,也是一笔收入。村里好多老人家也是搬到镇上或跟着孩子去城里住,基本上都把地转出去了。”(LW20240709)
结合描述统计与访谈内容进一步证实了老年人转出土地的动机与家庭劳动力减少密切相关,同时他们希望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稳定租金收入,并避免土地闲置。总体来看,土地转出的决定不仅涉及经济因素,还与家庭结构、人口流动以及集体经济的作用息息相关。
3.2.3. 土地转出对象
农村土地流转是我国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振兴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社会经济现象[12]。针对被测农村老年家庭土地转出对象的调查结果如表3所示。
Table 3. Description and statistics of the object of land transfer out
表3. 土地转出对象的描述统计
土地转出理由 |
N |
百分比(%) |
村集体 |
48 |
13.4 |
专业合作社 |
11 |
3.1 |
公司(企业) |
53 |
14.8 |
种地大户 |
111 |
31.1 |
家庭农场 |
9 |
2.5 |
普通农户 |
95 |
26.6 |
无应答 |
30 |
8.4 |
总计 |
357 |
100.0 |
在样本中,“种地大户”成为最主要的接收方,占比31.1%,这反映了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同时,“村集体(13.4%)”“企业(14.8%)”“专业合作社(3.1%)”和“家庭农场(2.5%)”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占据了一定比例,表明土地流转模式的多元化。值得注意的是,“普通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依然存在(26.6%),这也揭示了土地流转并非完全排斥小规模经营,而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灵活调整的实事。
“因为我们村水面资源是比较丰富的,当时我们村集体那个鱼塘发包一般是在两三百一亩。后来引进了这个光伏项目,我们租给项目方,我们的一亩土地是能达到1400一亩的。所以引进了这个项目之后,我们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就突破100万了,在我们这来说还是比较可观的。”(KYP20240601)“我们合作社主要做的是蔬菜和水果的规模化种植。村里很多老人家年纪大了,家里年轻人也都外出打工,地没人种,荒着挺可惜的。我们就找这些村民商量,把他们的地流转给合作社,集中起来统一管理。这样不仅能提高土地利用率,也能降低成本。村民每年还能拿到租金,相当于土地变成了固定收入来源。我们合作社也能扩大生产规模,更好地和外面的市场对接。现在,大部分的土地转入对象就是我们这种合作社。”(ZW20240719)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村土地的流转已不仅限于传统农户之间,还涉及到更具组织性和经营能力的主体。然而,普通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依然存在,这也显示出农村土地流转仍然保持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家庭需求和市场条件进行调整。总体而言,农村土地转出的对象不仅是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重要一环,也反映了土地资源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重新分配和优化配置。
3.3. 居住安排对农村老年家庭土地流转行为的回归分析
为了考察居住安排对农村老年家庭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研究采取逐步回归方法,引入可能影响土地流转行为的控制变量,观察模型稳定性及各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作用,分析居住安排与农村老年家庭土地流转行为之间的关系,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Table 4. Estimated results of the impact of residential arrangements on land transfer out of rural elderly families
表4. 居住安排对农村老年家庭土地转出影响的估计结果
|
Model 1 |
Model 2 |
B (S.E) |
β |
B (S.E) |
β |
常数 |
0.144 (0.014) |
|
0.066 (0.111) |
|
居住安排(与子女同住) |
0.073 (0.018) |
0.091*** |
0.069 (0.018) |
0.086*** |
性别(男) |
|
|
−0.047 (0.021) |
−0.052* |
年龄 |
|
|
0.002 (0.001) |
0.034 |
受教育程度 |
|
|
−0.014 (0.010) |
−0.033 |
样本量 |
1883 |
1883 |
注:*p < 0.05,***p < 0.001
其中,Model 1为未加入控制变量时,居住安排对土地转出的回归结果,Model 2为在Model 1的基础上加入个人与家庭层面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实证结果表明,“居住安排”的回归系数均为正,且统计显著,表明居住安排对农村老年家庭的土地转出行为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即相较于不与子女同住的农村老年家庭而言,与子女同住的农村老年家庭更倾向于土地流转,结果与既有研究有所差异[8]。可见,老年群体因与子女同住所获得的生活保障有效提升了老年生活福祉,进一步点明代际支持对土地养老保障产生了较为明显的替代作用,促使农村老年群体减少对土地经营的依赖,从而增加土地流转的概率,这种现象也反映出代际关系和家庭结构对土地流转的重要影响[9]。相比之下,年龄、受教育程度和家庭成员数量对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并不显著。这可能意味着,尽管这些因素在其他场合可能对家庭决策产生影响,但在农村老年家庭的土地流转决策中,实际作用较小。这也表明农村老年群体的决策模式较为传统和稳定,更多依赖家庭结构和劳动力因素,而非个体的教育背景或家庭规模。
“他经营着近两万亩土地,以传统的方式耕种,压力很大。我考虑到父亲的不易,就跟丈夫商量,要不,咱们回去做农场,帮父亲一起种地吧!没想到我的丈夫毫不犹豫地说,我生长在农村,本就是农民,只要你愿意回去,我就陪你一起回!于是我们一家人就一起留在这里了。”(WQ20240610)“我现在住在大女儿城里的房子里,她们一直让我过去,说方便照顾。我老伴去年去世了,村里的房子就空着。地也荒了好几年了,女儿女婿觉得没必要再种,让我把地转给村里的合作社。其实我也觉得这样挺好,毕竟我年纪大了回去也种不了地,留着地荒着不如流转出去,每年还能有点租金补贴生活。我村里有不少老人都是搬到城里跟孩子一起住,地也都陆续转出去了。”(CY20240719)
结合上述内容,与子女同住的老年人由于获得了更多的代际支持和生活保障,减少了对土地经营的依赖,从而更倾向于将土地流转出去。而独居或与配偶同住的老年人,由于劳动力支持不足或对土地收入的持续依赖,较少选择流转土地。这表明,居住安排不仅影响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方式,还直接影响他们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使用。农村老年家庭的土地流转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家庭内部结构的影响,这也启示相关部门在制定农村土地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家庭代际支持和居住安排的多样性。
3.4. 稳健性检验
为验证居住安排对农村老年家庭土地转出影响估计结果的稳健性,通过变量替换法和模型替换法实施稳健性检验,具体结果如表5所示。
Table 5. Robustness testing results
表5. 稳健性检验结果
变量 |
是否转出土地 |
方式1. 替换解释变量 |
方式2. 替换OLS模型 |
共住人口 |
0.066 (0.014)*** |
|
居住安排 |
|
0.820 (0.375)*** |
控制变量 |
控制 |
控制 |
注:***p < 0.001
稳健性检验首先替换核心解释变量(方式1)。将核心解释变量替换为“家庭共住人口”(即当前家庭内部共同居住人员数量),以衡量家庭成员的数量对农村老年家庭居住安排的影响。“家庭共住人口”的系数为正且显著(p < 0.001),表明农村老年家庭人口数量对其土地流转产生明显的正向预测作用,即家庭成员数量越多,家庭转出土地的意愿越强烈。上述结果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表明回归结果稳健。其次,将回归模型替换为普通最小二乘法(OLS模型),估计居住安排与农村老年家庭土地转出行为间的关系(方式2),估计系数显著,说明居住安排对农村老年家庭土地转出产生正向影响倾向,再次说明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4. 结论
本研究基于2024年华中师范大学“农村经营形态”全国调研项目调查数据,探究居住安排与农村老年家庭土地流转行为之间的关系,并探讨了居住安排影响土地流转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居住安排对农村老年家庭的土地流转行为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具体而言,与子女同住的老年人更倾向于将土地流转出去,这可能源于他们对子女劳动力支持的依赖,以及家庭内部经济和社会互动带来的资源优化效应。在家庭层面,子女的参与不仅减轻了老年人耕种的体力负担,还促使家庭整体做出更具经济效益的决策。相比之下,独居或与配偶单独居住的老年人,由于缺乏额外的劳动力支持或出于经济独立的考虑,往往更倾向于保留土地,通过自我耕种或租赁的方式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
综上所述,居住安排作为影响农村老年家庭土地流转行为的重要因素,不仅反映了家庭内部经济决策的理性和社会互动,还直接关系到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家庭经济的长远发展。为了促进农村老年家庭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应构建有效策略,以确保在代际共居这一传统家庭模式下,既能维系家庭关系的和谐与亲情的紧密联结,又能保障老年人对其土地权益的稳固持有,防止土地资源的非意愿性外流。同时,可通过优化税收政策和加强社会保障措施,激励家庭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通过此类措施,不仅能够有效优化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还能够提升农村老年家庭的生活质量和经济稳定性,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为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新动力。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