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的提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在农村,推进乡村振兴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础工程。但农业农村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近十年间,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普惠金融建设1,因而普惠金融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方向,亦成为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近年来,在普惠金融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从传统金融机构以开展专项小额信贷、设立三农专营支行等举措促进普惠金融,到将数字化技术与普惠金融结合催生出数字普惠金融这一新金融形态,传统金融服务市场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融资成本高、金融服务不具有普遍性等问题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和解决[1]。特别是在推行数字普惠金融后,各家金融机构及金融科技企业纷纷开始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来服务农村市场以赋能乡村振兴。但就目前而言,普惠金融还未形成金融包容,金融机构在农村践行普惠金融多是源自政府的政治要求或政策优惠激励而非出于商业利益诉求,故一些金融行为往往具较强政策性[2]。且虽然数字普惠金融可以弥补传统模式下的短板,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但基于普惠金融正处于数字化和信息化转型阶段,加上农村发展相对滞后,仍会产生系列问题,如数字普惠金融该如何消除金融科技过快发展产生的“数字鸿沟”等,因此需要更多地考虑农村的独特性,对数字普惠金融进行农村适应性改善。
2. 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践行的现实成效
普惠金融即包容性金融,指在金融体系中,所有社会阶层尤其是低收入人群(如农民、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和小微企业能够以合理的成本、合适的方式获得各种金融服务的体系,其核心目标是推进金融服务的平等获取,而数字普惠金融则通过运用数字技术来加速这一进程,致力于普适性、优惠性和便利性,使弱势群体也能够享受到更优质的金融服务[3]。根据相关实证研究数据显示2,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社会发展具有一定正向促进作用,且在部分地区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 传统普惠金融与数字普惠金融的关系
传统普惠金融依赖物理实体网点作为获客渠道,并采用线下“面对面”的人工服务办理方式。如中国农业银行的农户小额贷款,农户向银行网点申请贷款,并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贷款合同,贷款资金即通过转账方式发放至农户的银行账户。相比之下,数字普惠金融通过金融科技,如计算机处理、数据通信、云计算等技术收集信用信息。借助金融机构的在线平台,贷款服务以更自动化和智能化的方式提供。农户以手机或电脑作为申请终端线上提交贷款申请,平台智能终端利用大数据分析借款人的征信记录、消费记录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农户在线签署电子合同,而后将贷款直接发放至其账户[1]。
基于数字普惠金融及传统普惠金融的特征差异,可以绘制从信贷需求端到供给端的流程图(见图1)。如图所示,当农户出现资金缺口时,个人金融素养和认识的高低会对信贷需求造成影响。若是农户金融素养不足,其可能无法认识到金融信贷渠道的存在或者基于种种顾虑而放弃寻求金融借贷。金融素养较高的农户产生金融服务的需求后会选择相应借贷渠道,相较于传统金融服务,数字化服务能够为那些因地处偏僻、难以触及传统金融渠道的农户实现其信贷需求而提供支持,对于其他可选择传统金融渠道的人来说,线上信贷也能提供更大程度的便利性。而信贷的取得同样是依托于农户个人的金融素养。由此可见数字普惠金融较传统普惠金融的区别主要在于数字技术的运用,在实现形式和所达成的效用上发生变化,提升普惠性程度。但经过实证分析,传统普惠金融与数字普惠金融是相互补充和替代的关系,取决于两者的协调匹配程度。3因此强调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传统普惠金融的协调发展。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将传统金融服务与人工智能、数据挖掘等先进技术相结合,全力推动小额贷款业务的数字化转型,通过移动展业实现全流程的数字化管理,将金融服务送至田间地头,构建多渠道互通的金融服务,取得较好成效。4
Figure 1. Differences between traditional inclusive finance and digital inclusive finance loans
图1. 传统普惠金融与数字普惠金融借贷区别
(二) 数字普惠金融突破传统普惠金融困境
数字普惠金融与传统普惠金融在本质属性上并无差异,核心皆为金融服务,诉求都是“普惠”。但数字普惠金融能克服传统普惠金融存在的不足,亦是对传统普惠金融的升级完善。根据普惠金融的定义及特点可概括为三个特征,即“普遍”“优惠”“低险”,但传统普惠金融往往无法同时兼顾三者,若既要“普遍”,又兼顾“优惠”,意味着金融机构要以较低价格服务大量客户,得到的回报可能无法覆盖其承担的风险和线下服务的投入成本(如分支机构增设、服务人员招募培训等),不具有商业持续性。同理,做到“普遍”,又要风险控制,需要采取较高定价以匹配风险,此时就不“优惠”;若顾及“优惠”又寻求风险回报,那只能择优选择客户,不满足“普遍”要求。但以数字化方式也许可以较好改善这一难题。
(1) 数字普惠金融扩大“普遍”范围
“普遍”的重点在于扩大金融服务的对象群体,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及性。但在传统普惠金融的范式下,普惠金融的推进需要物理网点的设立和分支机构的增设,需要投入较高的成本。但金融机构主动服务偏远地区农户的自组织机制并没有完全有效地建立起来,5部分农村地区的金融网点覆盖不足,加上农户金融交易频率低、单笔金额小,存在金融排斥现象,金融服务只覆盖特定群体,且推出金融产品种类少,农户享受的金融资源较少,金融服务门槛被提高。然借助数字技术的力量,数字普惠金融大幅拓宽了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一方面数字化技术突破传统普惠金融物理和地理上的局限性,在网络覆盖的情况下,农户通过手机电脑等移动端就可以满足金融需求,降低对高成本的传统金融网点人员投入的依赖程度,农户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便利的金融服务,服务效率得到提升,客户体验亦实现改善。另一方面,供给端通过大数据收集农户的资金需求信息及使用信息,了解农户征信情况,减少金融排斥现象,同时也较大程度降低金融服务的使用门槛。且金融业态改变,金融产品更加多元化,扩大农户贷款的可选择范围,更满足个性化需求,农户的金融服务可及性和金融获得感进一步增强[4]。
(2) 数字普惠金融实现服务“优惠”
实现“优惠”一方面需要以相对较低的优惠价格提供服务,另一方面,需要确保所提供的金融服务能够满足平等受众的需求,让贫困人群和弱势群体也能享受到或更充分地享受到金融资源。但传统的普惠金融难以兼顾“普遍”和“优惠”,基于金融机构的逐利性特征,若要实现普及性金融,且在服务覆盖面扩大的情况下对成本和风险进行合理把控,必然需要提高服务定价(如提高贷款利率)。即使是政策性要求普惠金融的国有商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仅是以“公益”或保本微利为指标,也需要考虑服务和风险的匹配水平,否则其难以维系经营。所以实际运行的农村普惠金融贷款等并没有真正体现“优惠”[5]。数字普惠金融从供给端和需求端同时降低服务成本和使用成本。就服务上,金融机构不再需要投入大量成本用于物理网点设施的建设和运作,通过数字化手段即可有效覆盖客户群体以提供服务,此外金融需求的供需匹配难度降低,对接、询问、提供方案、信用监督管理等系列繁琐业务流程可以利用大数据等完成,有效降低相关营运成本,商业可持续性得到保障[6]。就使用上,农户相对于在现场网点排队登记,通过使用移动设备根据系统智能提示进行业务办理反而可以有效降低交通和时间成本,此外供给端的风险成本等下降,金融机构会更有意愿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金融服务的“优惠”便成为可能。
(3) 数字普惠金融化解“风险”难题
金融本身就是经营风险,金融服务的价格和成本、风险呈正相关。而普惠金融在服务贫困和弱势群体等一些长尾客户方面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也面临着较高的风险。农村普惠金融贷款基本属于没有抵押的信用贷款,农村信用担保体系薄弱[7],农户本身的偿付能力通常较弱且缺乏稳定的还款来源,这增加了金融机构在风险评估、识别和控制方面的难度,因此金融机构为降低风险不得不设置较高金融门槛。此外,部分农户对失信后果的认识不足,可能会导致骗取贷款或逃避债务的行为发生,因而成为风险高、信用级别低的人群。在传统普惠金融模式下,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因此被抑制。例如一位农户需要100万元贷款从事经营,但无法提供法律认可的抵押物,通常金融机构只能给予几十万元的个人授信。而借助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金融机构可对农户在政府、企业、社交平台等各个机构和场所的数据合法进行抓取和验证,对其信用情况进行评估,保障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降低信息不对称问题所带来的风险。同时弱化金融排斥,对信用记录不完整的用户,可基于不同程度的需求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更公平合理地分配金融资源,覆盖更广泛的收入层次,而非倾斜性服务条件优越的客户[4]。数字普惠金融满足“普遍性”,同时予以服务定价“优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成本和风险,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成为真正普及且商业上可持续的金融体系。
(三) 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的实践检视
随着数字基础设施在农村的普及和网民规模的扩大,互联网的覆盖率迅速增长,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正在逐步缩小。电子支付在农村亦得到迅速发展,网上支付的消费习惯正在形成。国家对农村地区金融发展的支持力度只增不减,可见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重要的发展意义,并且在部分地区已经小有成效,成为乡村振兴的一股助推力。
如江西省的“大山雀”系统,已覆盖全部县域,通过卫星遥感信贷技术解决农户贷款难题。“大山雀”的运作机制是利用卫星图像分析来确定农户的种植面积和作物种类,进而预测产出和收益,据此提供适当的贷款金额。与传统信贷的繁杂手续相比,卫星技术与信贷的融合极大降低了农户的时间成本,及时满足农户资金需求。同时基于卫星遥感技术评估贷款金额,金融机构更易把控信贷风险以提供针对性服务。“真正做到与国民政策相符合,快速把资金送达农户,让所有农户没有后顾之忧”。6
无独有偶,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为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推出创新“种植e贷”信贷产品。其依托客户的土地权属、种植规模和农业保险等涉农数据,根据农作物生长周期内的资金需求,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服务。它具有高适配度的场景、广泛的客户覆盖面、较大的业务额度、快速的审批流程以及线上提款的便利性,有效解决了涉农小微客户在抵押担保方面的难题,为农业种植领域的客户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加强了贷款调查和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这一进展充分满足了河南农户在乡村产业发展中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同时也是提升乡村客户融资可得性的有力举措[6]。
3. 数字普惠金融契合农村发展需求的问题检视
数字普惠金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金融普惠的发展短板,提升金融服务可及性。但在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会受到一定限制。如前文图示,当农户资金出现缺口,农户只有认识和理解金融的作用才会产生金融需求,进而寻求金融信贷服务。数字普惠金融虽然弥补传统金融服务便利性和普及性的不足,但金融素养仍然是农户得到金融服务的前提[8]。此外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及数字化水平的飞速提升造成了城乡“数字鸿沟”的出现,使得数字化难以持续推进。这是使得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受限的两个主要方面。
(一) 城乡“数字鸿沟”显著
长期以来,我国始终是明显的二元经济结构,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高新技术的发展使得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更加显著。一方面,随着我国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农村的数字基础设施已有大幅度改善,但与城市相比仍然较为落后和薄弱,尤其是内地和偏远山区为主的欠发达地区。就与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相关的基础设施而言,除了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还需要发展智能化终端设备、数字化身份认证、数字化信用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以及监管支持等金融基础设施[4]。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数字化建设虽取得一定进展,但仍有不少地区处于网络基础设施全覆盖的初级阶段。根据《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2年)》7的数据,截至2022年6月,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8.8%,尚未实现全覆盖。总体而言虽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难以完全支撑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中国乡村数字素养调查分析报告》8显示,城乡居民数字素养差距达37.5%。虽然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朝着数字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新时代城乡之间最显著的数字鸿沟已从基础设施的鸿沟差距转向城乡居民之间的数字素养差距。且随着数字化技术愈加发展,数字素养之间的鸿沟可能愈加显著。因此,不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直接减弱了农户对数字服务的可触达性,而农户自身受到的有关数字服务的普及教育不足,特别是一些老年人、贫困人群对数字服务更为陌生,导致其使用手机、电脑等移动端数字化工具的能力较弱,而且使用的用途较单一,较少通过数字工具进行贷款申请或理财投资。数字技术的“乡村迟滞”现象的突出给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带来挑战。
(二) 农户金融素养较弱
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受限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户的金融素养偏低,进而导致数字普惠金融资源使用效率低下。金融素养对于引导金融行为至关重要,具备较高的金融素养有助于金融消费者理解金融市场的交易信息和金融产品的收益风险等,并结合自身情况作出理性的金融安排。尽管依托数字化技术,数字普惠金融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但金融服务的有效获取依旧寄托于金融素养,且对长尾用户的金融素养会提出更高要求[4]。受金融知识和金融技能水平的限制,农户对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认识、了解和使用程度整体较低。且农村地区受传统观念固化的影响,很多农户并不愿意背负金融机构的债务,对数字普惠金融存在一定的“自我排斥”现象,甚至部分农户被告知通过使用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可以获取金额减免或优惠福利,他们也不愿意接触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在诸多农户看来,如何解决生存压力、满足正常生活需求才是最重要的内容,即使出现资金缺口也较少会考虑到通过金融服务渠道申请信贷,往往是向熟人借贷或通过其他线下途径进行融资,更不论说利用金融服务进行理财投资活动。此外,正是基于农村地区农户的金融素养普遍较低,农村地区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借贷等问题表现的更为凸显,据此许多农户只愿意相信面对面的线下金融服务网点,对数字普惠金融缺乏基本信任,进而导致农户的金融需求未能被有效激发,很多农户甚至不了解自己是否有金融需求,这造成农村金融服务资源使用效率较低。同时也说明将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与农户的金融需求进行恰当的匹配对接仍然需要一定的发展期间,关键在于农户金融素养的提升。
4. 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农村发展的路径优化
农户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和技能,通过较完备的数字基础设施对数字工具进行使用,进而有效表达金融诉求并获得匹配的金融服务,这是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推进的核心逻辑。前文论及,在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主要受限于城乡数字鸿沟问题和农村农户的金融素养,这二者皆是农户有效获取金融服务的必经路径。因此要从弥补数字鸿沟和提升农户金融素养出发寻求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的适应性发展方式,切实提高农户的金融服务可及性,助推乡村振兴。
(一) 弥补城乡“数字鸿沟”
数字基础设施是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赖以生存和推进发展的基本条件。弥补城乡“数字鸿沟”,一方面要缩小城乡间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差距,持续推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布局[9]。而健全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在于网络基础建设,还包括支付、征信等基础设施,需要耗费较高资金成本,可与地方政府、相关企业等多方主体合作,致力于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参与、公众监督的投资机制[10]。地方政府需激活国有资本的潜力,制定相应金融措施,激励国有企业投身于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政府也可考虑建立专项资金以支持农村数字金融的发展,吸引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此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农村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专项贷款优惠。从多层次多主体多方面加快补齐农村数字基础建设短板,打通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11],提高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效能。
另一方面,对数字基础设施的使用需要具备相应的数字素养及能力。农户需要认识了解数字经济相关及数字化技术的基础知识内容,学习掌握一定的数字技术使用技能。如对手机、电脑的基础使用和进阶使用,学习如何通过现有移动数字设备直接触达金融服务。因此政府及有关部门需要不断加强对农村农户的文化教育和数字知识普及,可以通过宣传会现场普及、志愿者援助(指引不会使用移动端的农户进行相关操作)等多元方式,帮助其学习数字知识以提升数字素养,缩小城乡之间数字素养差距。
(二) 提升农户金融素养
金融需求的激发产生和有效表达都依托于金融素养。而金融素养的提升则是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关键。在农村地区提升农户的金融素养,需要政府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助力。通过宣传普及基础的金融和法律知识,加强有关金融风险和责任意识的金融教育[12],使其具备自由独立使用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的能力,提高农户的综合金融素养。
一方面,政府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借助广泛持有的智能手机为依托,在农村地区已有的金融机构网点或通过自媒体网络[8],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宣传模式,通过“面对面”或“手把手”普及相关数字金融的基础性知识及相关数字功能的操作。此外,政府及监管部门可以结合农村地区的特点,通过寓教于乐,让农户更容易接受或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宣传和推广数字普惠金融的内容和风险,逐步提升农户的金融素养和对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接受度和熟练度[6]。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参与数字普惠金融的推进建设中,也要发挥自身优势,在需求匹配上,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金融需求的客户群体分类进行培训,特别是对投资需求较大的客户可采取一对一讲解,以灵活化的方式满足不同群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提升其风险意识。在产品推广上,金融机构可以向客户讲解数字金融服务的使用方法及可能的风险,告知客户金融产品的选择要与个人风险承担适配,提升其对失信成本的认识。通过政府和金融机构采用多渠道的金融知识普及方式,加深农户对金融服务作用的认知,有效刺激金融需求,提高农村地区金融资源使用效率,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5. 结语
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对乡村振兴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数字普惠金融是以数字化技术突破传统普惠金融普惠程度低,无法兼顾普遍、优惠和低风险的困境,弥补传统普惠金融的短板和不足。具体而言,其在促进信息共享、降低交易成本、扩大金融服务的范围和覆盖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具有传统普惠金融无法企及的优越性。但相应的,数字普惠金融也存在发展瓶颈和实践挑战。在农村地区,基于较大的城乡数字鸿沟差距和较弱的金融素养水平,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受到限制,难以提升农村地区的金融资源配置和资源使用效率。故应结合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特性选择契合的优化路径,健全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并提升农户的数字及金融素养,让数字普惠金融得以实现,提升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可及性。数字普惠金融固然具有更多的延展性和可能性,但也应注重传统金融服务和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有机结合,促进两种金融模式在农村地区的协调发展和常态化互动,更好助推乡村振兴。
NOTES
1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提“发展普惠金融”。2015年12月,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确立普惠金融的含义、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及一系列措施。201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指出“金融科技成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新机遇”。2021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将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2023年9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期进一步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2023年10月,举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2参见康书生、杨娜娜:《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效应分析》,载《金融理论与实践》2022年第2期,第110-118页。李季刚、马俊:《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乡村振兴关系的实证》,载《统计与决策》2021年第10期,第138-141页。陈熹:《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中部地区乡村产业振兴的影响与机制研究》,载《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5期,第71-82页。熊磊、石恒贵、文泽宙:《数字技术驱动下普惠金融的减贫效果评价及其创新发展》,载《科技管理研究》2023年第12期,第68-76页。
3参见姜美善、梁泰源:《传统金融与数字普惠金融的减贫增收效应:差异性与互补性》,载《广东财经大学学报》2023年第5期,第57-74页。张岳、彭世广:《数字普惠金融与农村传统金融机构》,载《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第14-26页。李季刚、马俊:《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乡村振兴关系的实证》,载《统计与决策》2021年第10期,第138-141页。康书生、杨娜娜:《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效应分析》,载《金融理论与实践》2022年第2期,第110-118页。
4参见《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邮储银行以科技引领数字金融赋能乡村振兴》,载新浪财经网,
https://finance.sina.com.cn/wm/2022-04-02/doc-imcwipii1986498.shtml。
5参见《从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看如何构建与发展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和生态》,载中国金融新闻网,
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ncjr/focus/202311/t20231109_281987.html。
6参见《“大山雀”飞入赣南!江西数字普惠金融全国领跑成乡村振兴金钥匙》,载中国日报网,
http://jx.chinadaily.com.cn/a/202110/30/WS617cbd90a3107be4979f59e9.html。
7参见《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载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xinwen/2023-03/01/content_5743969.htm。
8参见《2021年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中国乡村数字素养调查分析报告》,载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
http://iqte.cssn.cn/yjzx/yjzx_zgshkxyxxhyj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