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驱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路径探究
Research on the Path of Digital Technology Driving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DOI: 10.12677/ass.2024.13111020, PDF, HTML, XML,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郭君仪:西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关键词: 数字技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数字治理Digital Technology Rural Areas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Digital Governance
摘要: 在数字化时代的背景下,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农村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公共文化需求,亟需以数字化为手段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进而有效实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针对当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低效供给,甚至是供需脱节的状况,文章基于数字治理理论的视角,从“结构–价值–功能”三重向度出发,分析影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困境,从多元主体共建、用户需求导向、基础设施驱动三方面出发,探索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实现路径,以公共文化服务创造高品质生活,全面提升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Abstract: In the context of the digital age, traditional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can no longer meet the diversified and personalized public cultural needs of rural areas. It is urgent to use digitalization as a means to improve the content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and then effectively realize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In view of the current inefficient supply of rural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or even the disconnection between supply and demand, this article,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digital governance theory, analyzes the difficulties affecting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from the three dimensions of “structure-value-function”, explores the realization path of rural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development in the context of the digital ag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ulti-subject co-construction, user demand orientation, and infrastructure drive, and creates a high-quality life with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and comprehensively enhances the sense of gain, happiness, and security of rural residents.
文章引用:郭君仪. 数字技术驱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路径探究[J]. 社会科学前沿, 2024, 13(11): 343-348. https://doi.org/10.12677/ass.2024.13111020

1. 引言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强调要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1]。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数字转型不仅仅是技术的更新换代,更是一种思维方式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通过充分利用数字技术的应用和创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可以实现更高效、更智能、更个性化的提供方式,让农村居民获得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体验。文章从数字治理理论视角出发,依据数字治理理论的“结构–价值–功能”三重向度,对当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现实困境进行根源性分析,进而从数字技术驱动的视角提出优化公共文化服务的实现路径。

2. 数字技术驱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可行性

2.1. 数字技术驱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内涵

在信息技术革命浪潮席卷全球的时代,数字化已成为推动各行各业创新发展的核心力量,不仅深刻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更重塑了公共服务体系,对于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来说,数字化转型更显得尤为重要。通常而言,数字化是指利用数字信息技术,将传统的文化服务内容、流程和资源进行数字化转换,并通过互联网、智能终端等方式进行存储、传输、管理和呈现,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和个性化[2]。英国学者托尼·本尼特(Tony Bennett)认为,“当把文化看作一系列通过历史特定的制度形成的治理关系,目标是为了转变广大人口的思想和行为,这部分地是通过审美智性文化的形式、技术和规则的社会体系实现的。”[3]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作为现代智性文化的体现形式,是指在政府主导下,以满足农村居民基本文化需求、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行为为目标的一系列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总称[4]

基于以上定义,本研究将数字技术驱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界定为:在数字化时代的背景下,将数字信息技术与公共文化服务紧密融合,依托互联网平台与实体空间的设备终端,以农村居民文化需求为靶心,精准供给公共文化服务,实现需求的精准对接和服务的精准供给,以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进而有效实现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5]

2.2. 数字技术驱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契机

随着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的到来,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存在诸多问题,而以数字化为手段对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提供了契机。

首先,数字治理理论是数字化时代的重要理论之一,其核心思想是以需求为导向的整体主义价值观。作为一种创新治理模式,其理论内涵在实践进程中不断丰富,涵盖技术创新、数字赋权、数字赋能、协同治理等多重要义及功能、结构、价值等多重面向,为拓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和优化建设路径提供了理论支撑。

其次,与传统治理相比,数字治理更加关注服务提供方式、效率和质量,政府应重视与公民的互动,积极响应公民的需求。数字治理并非简单地将数字技术与治理主体刚性结合,而是建立在多元治理主体共同价值创造目标基础上的数字化共同体[6]。基于此,在农村地区通过数字赋能政府、数字化人才、农村居民等各类主体,形成稳健互动、诚挚互助、高效互补的多元共同体。多元主体通过不断打破传统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壁垒,提供兼备竞争力和创新性的公共服务产品,从而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最后,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也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多的信息表达渠道,提升了他们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这不仅有助于政府更好地了解农村居民的需求和意见,还有助于矫正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存在的结构性失灵问题[7]。数字治理的应用能够影响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体系,感知农村居民的真实需求,从而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需的高效对接。

3.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困境分析

3.1. 结构层面:供给主体单一,数字化人才不足

随着文化体制的改革,由政府主导、公共财政支撑的文化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了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然而,随着农村居民的文化需求日益多元化、个性化,政府在成本投入、产品生产等方面日渐力不从心,政府主导的单一供给模式难以持续保证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此外,许多文化企业和文化组织并未融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体系中,使得农村公共文化供给呈现出相对封闭的闭环状态,这种状态导致公共文化产品缺乏竞争力和创新性,无法满足农村居民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尽管数字化在内容生产、产品供给等方面取得了创新性发展,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结构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单一、数字化人才不足的问题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造成了制约。

数字化人才是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关键要素,然而,目前数字化人才来源渠道单一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瓶颈。一方面,数字化人才供给不足。鉴于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难以吸引和留住高素质数字化人才,这使得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进程受到限制。另一方面,数字化人才结构不合理。现有的数字化人才主要集中在技术领域,缺乏复合型人才,这导致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过程中,技术层面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整体的创新力和管理能力依然薄弱,难以满足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3.2. 价值层面:居民话语权不足,文化供需易错位

法国哲学家福柯在《话语的秩序》一文中写道:“话语就是人们斗争的手段和目的。话语是权力,人通过话语赋予自己以权力。”[8]尤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农村居民的话语权不仅是表达需求的手段,更是一种权力的体现,通过表达自身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基本诉求以满足自身利益需求,影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体系,从而获得优质服务。在新时代,数字化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兴模式,应充分借助其显著优势提升供给服务质量和效益,以数字化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需的高效对接,从而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数字资源的共享和传播,积极回应数字化时代农村居民的多元文化需求。然而,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对农村居民的真实需求存在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人民立场、漠视了农村群众的话语权,导致在实际运行中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不足、需求衔接不上等问题。

在供给层面,公共文化服务需要更多关注农村群众的真实文化需求,过去盲目采取的“一刀切”模式缺乏对农村居民意愿的征求、采集和分析,造成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存在“公众需要的不提供、公众不需要的却一再提供”的尴尬局面。比如农家书屋这类文化场所尽管日渐完备,但是常常门可罗雀,究其原因,不外乎是以官员意志取代民众偏好,所提供的书本与农民所居住的自然环境特色大相径庭,最终导致了人流量小、借阅率低的窘境。在需求层面,数字技术在公共文化领域的嵌入无疑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捷,我们可以随时随地获取海量的文化资源,享受到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然而,这一美好景象的背后,却也暴露出一个新的问题——“数字鸿沟”现象。一方面,由于我国农村地区,许多家庭仍然面临着经济贫困,难以承担数字设备的购置和网络费用的开销,这就使得他们在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时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另一方面,“数字弱势群体”由于生活习惯和身体机能的衰退,对于新兴的数字技术难以适应,他们在使用数字设备时往往感到力不从心,从而导致他们在文化生活中处于劣势。

3.3. 功能层面:基础设施薄弱,高质量发展受限

近年来,尽管三大公共数字文化工程都将农村地区置于建设的首要位置,但农村数字文化服务的软件和硬件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弱成为了制约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瓶颈[9]

从软件基础设施来看,农村数字农家书屋在凸显农村特色、弥补传统农家书屋短板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检索途径不明确、资源内容未能与省级数字图书馆等数字化机构有效整合,使得农业数字资源受限,暴露出供需错配等粗放式供给问题。此外,农村地区的数字文化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甚至没有接受过相关培训,这导致农村数字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难以得到提升。

从硬件基础设施来看,一方面,由于维护不及时,农村数字文化服务设施普遍存在设备老化、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导致设备运行不稳定,网络传输速率往往难以满足用户需求,这不仅影响了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也使得农村居民的用户体验不佳,无法满足农村居民对高质量文化服务的追求。另一方面,农村地区网络覆盖状况尚不理想,部分区域的网络速度有待提升,影响了数字文化服务的传播效果。相较于城市地区,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山区的用户密度较低,运营商在投资建设网络基础设施时可能会面临收益不足的问题,网络传输成本高,导致网络覆盖率仍有待提高。

4. 数字技术驱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实现路径

数字治理整体上呈现“结构–价值–功能”的三重基本向度,并在三重向度层面分别促进治理方式、治理价值和治理主体要素的变革,进而逐渐形成系统化的数字治理体系[10]。首先,在结构层面,数字治理重塑了政府治理机制,数字治理环境下的多元主体有了更强的参与力;其次,数字治理导向价值向度,促进以用户需求为中心的数字治理理念形成;最后,在功能层面,数字技术的嵌入打破技术瓶颈,实现数字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4.1. 多元主体共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品质之维

多元主体共建是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主要依赖国家财政支持和政府机构的主导,这种供给模式导致了效率低下、供需不平衡、服务内容单一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挑战,需要转变思维方式,将社会化作为一种重要手段引入到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中。通过鼓励社会力量和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事项的决策和监督,不仅可以弥补政府力量的不足,确保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供应,还可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和适应性,从而满足不同农村居民的文化需求,进而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多元供给主体之间的优势互补,形成良性发展格局。推动服务流程的优化再造,实现“政府主导”与“公民主体”的结合,将“自上而下”的政府治理逻辑和“自下而上”的社会需求治理逻辑有机融合到复杂的基层治理实践中[11]

一方面,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与乡村治理。如2023年,四川宜宾双谊镇花古社区开展“积分制、清单制 + 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试点工作,以数字化手段推动乡村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等工作。在该模式下,农村居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行动将获得相应积分,积分兑换活动允许参与者使用累积的积分在指定的积分兑换超市兑换日常生活用品,或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从而激发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农村治理的积极性,实现用活“居民”小积分,促进“管理”大提升,有效实现政府与农村居民的高质量互动。

另一方面,加强数字化人才的培养。我国农村地区的数字化人才储备相对薄弱,这就需要优化教育体系,在农村地区建立健全的数字化人才培养体系,包括完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培养模式。同时,通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举办数字技术大赛等方式,激发农村青年、返乡创业人员等群体学习数字化技能的积极性。此外,还要建立行业标准,通过建立数字化人才培养的行业标准和认证体系,规范数字化人才的培养、评价和认证流程。

4.2. 用户需求导向: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供需之维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人民主体的重要思想[12],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应充分尊重供给对象的主体地位,确保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更加符合农村居民的利益和期望,切实保障他们的话语权。

首先,要逐步增强农村居民话语表达意识,建立起农村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决策的机制,让他们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规划、管理和评估中来。在内在建设上,农村居民需从根本上转变自我角色认知,明确自身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不断加强自身的知识文化水平,以提高话语表达能力和意识;在外部培育上,要建立健全农村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渠道和平台。如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东太乡八堡山村自2023年启动巡回监督工作以来,专门设立了巡回监督意见箱,旨在广泛征集农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促使他们能够直接或间接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的规划、管理和评估过程中,以更好地反映和满足其利益诉求和实际需求。同时,意见箱上印有举报电话,建立了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能够切实符合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和利益。

其次,针对农村地区的数字鸿沟问题。一方面,四川省财政厅于2023年出台《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数字技术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和应用,降低农村居民获取数字设备和网络服务的成本,以确保他们能够平等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带来的便利。另一方面,四川省委网信办于2024年在汶川县映秀镇举办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进村(社区)活动,开展针对性的文化教育和培训活动,帮助他们掌握基本的数字技术使用技能,旨在提高农村居民参与度和满意度。

4.3. 基础设施驱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技术之维

农村数字文化服务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我国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通过加强数字资源整合和关联、完善用户需求调研机制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打破这一瓶颈,让农村居民享受到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一方面,加强数字资源整合和关联。首先,要建立统一的数字资源平台,推动农村数字农家书屋与省级数字图书馆等数字化机构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提高农村数字资源的丰富度和覆盖面。其次,针对数字化服务人员,要加强对农村数字文化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提升计划,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服务人员具备专业素养和服务技能,提升服务水平。最后,完善用户需求调研机制。建立健全的用户需求反馈机制,定期开展用户调研,了解农村居民的真实需求,除了传统的农家书屋外,还可以引入数字化阅读设备、移动文化车等新形式,让农村居民更容易接触到自己感兴趣的文化资源,提高服务的精准度和个性化程度。

另一方面,我国政府通过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政策,加大对农村地区通信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加快农村地区网络建设。此外,政府还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格局。在提高网络覆盖率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网络速度,我国政府应通过长效的税收优惠、补贴等方式,提高网络传输速率,通过推广光纤到户、宽带乡村等工程,实现农村地区网络速度的显著提升。

5. 结语

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农村地区需要通过功能创新、结构创新和价值创新来建设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高质量经济发展形成双轮驱动局面,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13]。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各地基层政府的管理效能及农村居民的参与能力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在实施过程中既要因地制宜又要稳扎稳打,在保障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为农村居民打造高品质的生活体验,从而全面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基金项目

本项目得到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YCYB202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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