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排污许可制度是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的核心,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出发,全面深化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1]-[3]。作为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排污许可制度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发证、后到位”的总要求,对固定污染源实施“一证式”管理[4] [5]。由于现阶段国际形势的发展,为企业排放污染物制定科学合理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属于现代化企业合法排放污染物的保障,也属于污染物排放的重要管理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可以更有效地实现污染源数据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统一处理工作,并通过与企业的有效联系,掌握其生产和施工中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对排放进行更规范性的监督,也可使有许可证的企业有更全面的规范标准,实现环境管理有关数据与信息的一致性[6]-[8]。
鉴于此,本文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为基础,分析云南省主要3类大气污染物的许可排放量、实际排放量的区域分布和行业分布,从区域分布看,覆盖16个州市129个县区,在污染源覆盖上,涵盖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云南省所有涉及持证排污单位,以期为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科学合理制定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对不同污染物、不同区域提出差异化的污染防治政策。
2. 云南省排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
根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截止2022年底,云南省共计持有排污许可证8581张,其中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排污许可证共1460张。全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挥发性有机物许可排放总量分别为22.38万t、22.4万t和0.57万t,年实际排放量分别为9.28万t、5.71万t和0.07万t,实际排放量占许可排放量百分比分别为41%、26%和13%。
3. 云南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区域分布
1) 氮氧化物区域分布特征
如图1所示,2022年度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年许可排放量集中在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和红河州,昆明市氮氧化物年许可排放量为3.73万t,曲靖市为5.11万t,玉溪市为2.97万t,红河州为2.59万t,四个州市合计年许可排放量占全省年许可排放量的60%以上,另外昭通市、文山州、大理州年许可排放量也均在万吨以上。对比分析2022年度各州市氮氧化物年实际排放量与年许可排放量,各州市实际排放量均未超过年许可排放量。全省氮氧化物的年实际排放量仅占许可排放量的41%。其中,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和红河州的年实际排放量相对较高,分别为1.84万t、1.65万t、1.02万t、1.41万t,占全省年实际排放量的64%。另外,由于迪庆州基数较小,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占许可排放量的86%,为全省实际排放量与许可排放量之比最多的州市。其次为丽江市和西双版纳州,均为60%。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临沧市、楚雄州、文山州、德宏州、怒江州年实际排放量与年许可排放量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 二氧化硫区域分布特征
如图2所示,2022年度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年许可排放量集中在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和文山州,昆明市二氧化硫年许可排放量为3.59万t,曲靖市为5.46万t,红河州为3.59万t,文山州为3.19万t,四个州市合计年许可排放量占全省年许可排放量的70%以上,另外昭通市、玉溪市年许可排放量也均在万吨以上。对比分析2022年度各州市二氧化硫年实际排放量与年许可排放量,各州市实际排放量均未超过年许可排放量。全省二氧化硫的年实际排放量仅占许可排放量的26%。其中,曲靖市、红河州和文山州的年实际排放量相对较高,分别为1.28万t、1.54万t、0.73万t,占全省年实际排放量的62%。另外,
Figure 1. Comparison map of annual actual emissions and annual permitted emissions of nitrogen oxide in various states and cities
图1. 各州市氮氧化物年实际排放量与年许可排放量对比图
Figure 2. Comparison map of annual actual emissions and annual permitted emissions of sulfur dioxide in various states and cities
图2. 各州市二氧化硫年实际排放量与年许可排放量对比图
由于迪庆州基数较小,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占许可排放量的57%,为全省实际排放量与许可排放量之比最多的州市。其次为红河州和大理州,分别为43%和33%。
3) 挥发性有机物区域分布特征
如图3所示,丽江市、普洱市、临沧市、西双版纳州、怒江州、迪庆州6个州市无挥发性有机物许可排放量。11个许可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的州市中许可排放量主要是在昆明市、曲靖市,许可排放量分别为3485 t和787 t,两个州市合计年许可量占全省年许可量的75%。对比分析2022年度各州市挥发性有机物年实际排放量与年许可排放量,各州市实际排放量均未超过年许可排放量。全省挥发性有机物的年实际排放量仅占许可排放量的13%。其中,昆明市、楚雄州和大理州的年实际排放量相对较高,分别为351 t、131 t、117 t,占全省年实际排放量的82%。另外,红河州挥发性有机物实际排放量占许可排放量的61%,为全省实际排放量与许可排放量之比最多的州市。其次为楚雄州和大理州,分别为47%和31%。
Figure 3. Comparison map of annual actual emissions and annual permitted emissions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in various states and cities
图3. 各州市挥发性有机物年实际排放量与年许可排放量对比图
4. 云南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行业分布
1) 氮氧化物行业分布特征
如表1所示,2022年度全省氮氧化物年许可排放量22.38万吨,其中水泥制造、火力发电、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炼焦、炼铁、磷肥制造、制糖业年许可排放量在6000吨以上,年许可排放量分别为7.82万t、4.07万t、1.18万t、1.17万t、0.76万t、0.71万t、0.65万t,分别占全省许可量的35%、18%、5%、5%、3%、3%、3%。以上行业合计年许可排放量占全省年许可排放量的73%。
对比分析2022年度氮氧化物年实际排放量与年许可排放量,重点行业实际排放量均未超过年许可排放量,年实际排放量为9.28万t,仅占年许可排放量的28%。实际排放量最大的行业为水泥制造行业,排放量为3.11万t,占全省实际排放量的34%,与排放量占比基本一致。水泥制造行业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占许可排放量的40%,制糖业与炼焦行业的实际排放量与许可排放量之比相对较高,分别为49%和45%。
Table 1. Statistical table of the industry distribution of annual actual emissions and annual permitted emissions of nitrogen oxides
表1. 氮氧化物年实际排放量与年许可排放量行业分布统计表
序号 |
重点行业 |
NOx年许
可排放量(万t) |
NOx年实际
排放量(万t) |
许可排放量占全省许可量百分比 |
实际排放量占许可排放量百分比 |
1 |
水泥制造 |
7.82 |
3.11 |
35% |
40% |
2 |
火力发电 |
4.07 |
1.21 |
18% |
30% |
3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1.18 |
0.44 |
5% |
38% |
4 |
炼焦 |
1.17 |
0.53 |
5% |
45% |
5 |
炼铁 |
0.76 |
0.24 |
3% |
31% |
6 |
磷肥制造 |
0.71 |
0.06 |
3% |
9% |
7 |
制糖业 |
0.65 |
0.32 |
3% |
49% |
8 |
重点行业小计 |
16.38 |
5.91 |
2% |
36% |
2) 二氧化硫行业分布特征
如表2所示,2022年度全省二氧化硫年许可排放量22.4万吨,其中铝冶炼、火力发电、水泥制造、磷肥制造、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铅锌冶炼、炼铁年许可排放量在6000吨以上,年许可排放量分别为6.62万t、4.68万t、1.10万t、1.07万t、0.82万t、0.68万t、0.60万t,分别占全省许可量的30%、21%、5%、5%、4%、3%、3%。以上行业合计年许可排放量占全省年许可排放量的71%。
对比分析2022年度二氧化硫年实际排放量与年许可排放量,重点行业实际排放量均未超过年许可排放量,年实际排放量为5.71万t,仅占年许可排放量的26%。实际排放量最大的行业为铝冶炼行业,排放量为2.07万t,占全省实际排放量的36%。铝冶炼行业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占许可排放量的31%,铅锌冶炼与火力发电行业的实际排放量与许可排放量之比相对较高,分别为31%和21%。
Table 2. Statistical table of the industry distribution of annual actual emissions and annual permitted emissions of sulfur dioxide
表2. 二氧化硫年实际排放量与年许可排放量行业分布统计表
序号 |
重点行业 |
SO2年许
可排放量(万t) |
SO2年实际
排放量(万t) |
许可排放量占
全省许可量百分比 |
实际排放量占许可排放量百分比 |
1 |
铝冶炼 |
6.62 |
2.07 |
30% |
31% |
2 |
火力发电 |
4.68 |
0.99 |
21% |
21% |
3 |
水泥制造 |
1.10 |
0.11 |
5% |
10% |
4 |
磷肥制造 |
1.07 |
0.18 |
5% |
17% |
5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0.82 |
0.14 |
4% |
17% |
6 |
铅锌冶炼 |
0.68 |
0.21 |
3% |
31% |
7 |
炼铁 |
0.60 |
0.11 |
3% |
19% |
8 |
重点行业小计 |
15.57 |
3.81 |
71% |
24% |
3) 挥发性有机物行业分布特征
如表3所示,2022年度全省挥发性有机物年许可排放量0.58万吨,其中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油气仓储、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卷烟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无机碱制造七个行业年许可排放量在200吨以上,年许可排放量分别为2099 t、1542 t、355 t、311 t、230 t、206 t、200 t,分别占全省许可量的37%、27%、6%、5%、4%、4%、4%。以上行业合计年许可排放量占全省年许可排放量的87%。
对比分析2022年度挥发性有机物年实际排放量与年许可排放量,重点行业实际排放量均未超过年许可排放量,年实际排放量为722 t,仅占年许可排放量的13%。实际排放量最大的行业为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行业,排放量为13 t,仅占全省实际排放量的2%。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实际排放量占许可排放量的1%,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与油气仓储行业的实际排放量与许可排放量之比相对较高,分别为49%和22%。
Table 3. Statistical table of the industry distribution of annual actual emissions and annual permitted emissions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表3. 挥发性有机物年实际排放量与年许可排放量行业分布统计表
序号 |
重点行业 |
VOCs年许
可排放量(t) |
VOCs年实际
排放量(t) |
许可排放量占
全省许可量百分比 |
实际排放量占
许可排放量百分比 |
1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2099 |
13 |
37% |
1% |
2 |
油气仓储 |
1542 |
342 |
27% |
22% |
3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355 |
58 |
6% |
16% |
4 |
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 |
311 |
152 |
5% |
49% |
5 |
卷烟制造 |
230 |
4 |
4% |
2% |
6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206 |
3 |
4% |
2% |
7 |
无机碱制造 |
200 |
3 |
4% |
1% |
8 |
重点行业小计 |
4943 |
575 |
87% |
12% |
5. 结论分析
根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统计,对三项主要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挥发性有机物)的2022年度许可排放量和实际排放量进行对比分析,全省合计实际排放量均未超过许可排放量。从区域分布看,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年许可排放量集中在滇中地区,挥发性有机物年许可排放量主要在昆明市、曲靖市;从行业分布看,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前八的行业集中了全省75%以上的许可排放量,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年许可排放量集中在水泥制造、火力发电、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炼焦、炼铁、磷肥制造、制糖业、铝冶炼、铅锌冶炼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主要在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