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代表作《达洛维夫人》通过对各人物间复杂动态关系的描写,体现了对哲学中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思考。结合列维纳斯提出的他者伦理学思想,首先通过分析小说中达洛维夫人与基尔曼小姐、达洛维夫人与彼德的关系,展现与早期主体性哲学阶段类似的主体性之争;再通过解读小说中塞普提莫斯夫妇二人之间和达洛维夫人、基尔曼小姐与伊丽莎白三者之间的关系,揭示小说中体现的主体性到主体间性的他者伦理学转向;最后揭露弗吉尼亚真正所期待的主体间关系:即主体间应该保持一种永恒的“间距”。而正是主体对降之于自身的对他者责任的承担,主体才得以成为真正的主体。
Abstract: Virginia Woolf’s masterpiece Mrs. Dalloway embodies the reflection on subjectivity and intersubjectivity in philosophy through the portrayal of the complex and dynamic relationship between various characters. Combined with the idea of “the Ethics of the Other” put forward by Levinas, firstly, through analys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rs. Dalloway and Miss Kilman, and Mrs. Dalloway and Peter in the novel, it demonstrates the dispute of subjectivity similar to the early stage of the philosophy of subjectivity; then, through interpret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r. and Mrs. Septimus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rs. Dalloway, Miss Kilman, and Elizabeth in the novel, it reveals the turn to the ethics of the Other from subjectivity to intersubjectivity. And finally, it exposes the intersubjectivity that Virginia really expects: that is, the subjects should maintain an eternal “spacing”. It is the subject’s assumption of th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Other, which is entrusted to the subject, that makes the subject a true “subject”.
1. 引言
随着文学逐渐迈入去人类中心时代,国内外学者越发关注文学中人类以外的主体,包括物质、动植物、生态等。这样的转向可谓是大势所趋,不可避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应该完全抛弃对人类自身的关注,正所谓“文学即人学”,我们永远也不可能完全抛弃自身。走到今天的去人类中心时代可谓是一个漫长的历程,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中对人类主体性的强调,到现象学中胡塞尔提出的意识的意向性,虽然明确主客体的相互依存关系,但还是强化了主客体的对立;再到后期他本人对主体间性(交互主体性intersubjectivity)的大量研究,才有了对他者主体性的关注,真正超越了西方传统的主客体二元对立思想,进入了主体与主体的非对立的思维模式[1],这无疑为后来的彻底的去人类中心时代奠定了基础。而受胡塞尔、海德格尔现象学影响的列维纳斯则超越了存在论,进一步提出“异在论”和他者伦理学,进一步拔高了他者相对于主体的地位。其思想对布朗肖、福柯、巴特、萨特等都有深远影响,因此胡塞尔和列维纳斯都是这一历程中关键性的转折人物。但是,当今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工具理性的思想渗透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导致了人的异化、物化或单面的社会和单面的思维模式,取代了富有人文关怀的价值理性。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自我逐渐成为中心,他者被忽视。同时在西方个体主义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将专注自身、把握自己的主体性等作为流行话语,这让问题变得更加棘手,如何自处、如何面对他者、如何更好地协调自己与他者的关系成了当代年轻人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然而以前国内外对《达洛维夫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女性主义和女性意识方面,最近二十年国内学者开始对其中人物的主体性进行关注,其中包括应用福柯的权利理论分析人与人之间暗含的权力关系和权利对个人主体性的影响[2],分析空间对女性主体性的影响和塑造[3],还有学者运用弗洛伊德“暗恐”理论分析战争对主体性带来的危机和压抑[4],但对其中主体间性的研究并不够。国内关注“主体间性”的少数学者也只是从主体外部即主体与他者和外部世界的相互独立性和主体内部的主体间性即主体的多维性来理解小说,而国外更多关注的是他者对主人公主体身份和意识的塑造,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同时,文学批评中对列维纳斯的伦理学的应用还较少。因此本文想要结合列维纳斯他者伦理学对《达洛维夫人》进行一种传统伦理学方法的批评,即对文学作品中体现的伦理内容进行分析和评价,以此来判断文学的伦理学价值。而以前文学批评中对列维纳斯他者伦理学的应用更多是继承后现代主义的方法,把批评的重心放到莫瑞西(Lee Morrissey)所谓的“阅读的伦理”上,即文本与读者在阅读过程中相遇时的伦理问题[5],如“论德拉布尔《红王妃》文本观中的他者伦理”就是其中体现的文本观与列维纳斯以语言为媒介向他者趋近的伦理思想的结合[6]。本文另辟蹊径,结合列维纳斯“他异性”(Alterity)的概念和他者伦理学思想,分析小说内容中体现的从主体性之争阶段到主体间性阶段的伦理学转向,以及伍尔夫真正所期待的理想主体间关系,以求对当今社会主体间关系提供一定的伦理启发。
2. 主体性之争
主体是指与“客体”相对的哲学范畴,是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承担者,客体则是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对象。这一主客体的对立在古希腊就有了它的踪迹,智者派代表普罗泰戈拉曾言:“人是万物的尺度。”后来中世纪神学曾短暂剥削人类的主体性,代之以上帝的主体性,但是不久以后的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则重新赢回了人类主体性的地位,其中笛卡尔确定了西方哲学的理性主义传统,认为人类理性具有探索认识一切未知的能力,这就进一步强化了人类的中心地位。直到后来尼采对理性的批判、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胡塞尔对主体间性的研究以及列维纳斯提出的“异在论”和他者伦理学,才逐渐开始了二十世纪以来的转向,让人类逐渐走出中心位置。
可见,人类的主体性长期主导着人类历史,直到今天,大多数人也还没有习惯从“神坛”上走下来。自然,《达洛维夫人》中,弗吉尼亚也试图揭露了这样一种事实:即人们仍然有着想要征服他者、想要把他者客体化的强烈主体性意识。这一点在文中达洛维夫人与基尔曼小姐的关系中表现得尤为强烈。达洛维夫人与基尔曼小姐类似于截然对立的黑白两极,分别表征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阶层和意识形态。达洛维夫人因为作为保守党议员之妻,成为上流社会代表,而基尔曼小姐尽管拥有渊博的知识,却因为出身底层和血统因素就业困难,经济贫困,甚至只能寻求宗教的慰藉,这些从二者在小说中的衣着和生活习惯差异都不难看出。高贵优雅的达洛维夫人很难看得上衣衫破旧的基尔曼小姐,自负清高的基尔曼小姐也很难接受出身优越却精神空洞的达洛维夫人:“她的阅历告诉她痴迷于宗教会使人的性情变得冷淡(痴迷于任何事业都会如此),他们的感觉会变得迟钝。就拿基尔曼小姐来说吧……她迟钝乏味,总是穿着那件防水布的绿大衣。她年复一年穿着那件大衣,她浑身冒汗,只要她在房间里待上五分钟,你就准保会感受到她的崇高,你的渺小。([7]: p. 33)”此外,虽同样作为女性,但二者却揭露了当时战后英国背景下女性的两种困境。达洛维夫人虽然享有婚姻带来的优越地位,却始终依附于男性,成为社会对女性普遍的期待——“家中天使”。当时战争虽然让男性进入战场,女性有了更多就业机会,但战争结束以后,依旧回到了旧貌,人们依旧普遍更期待女性留在家中充当照顾者的角色,而达洛维夫人就是这样的象征。而基尔曼小姐虽然受到了较高的教育,并且有了独立的能力,但在那样的时代身为一个职业女性谈何容易,既作为“少数”面临着他者的排斥,也面临着社会仍旧存在的巨大性别不公。就此方面,达洛维夫人厌恶基尔曼小姐的特立独行,基尔曼小姐也看不上达洛维夫人的传统和依赖:“于是,她身上涌起一股想要征服达洛维夫人的强烈欲望,去揭穿克拉丽莎的假面具。如果她能够打败克拉丽莎,心里就会好受一点了……要是能让她哭,能毁了她,能羞辱她,能让她跪在自己的面前大叫:你是对的!该有多好呀。([7]: p. 280)”这就是基尔曼小姐看到达洛维夫人内心的真实想法。这种巨大的差异在日常生活中不同的人之间必然也经常出现,也就必然导致二者都想要控制、改变甚至征服对方来确认自己的主体性,虽然这只停留在思想层面,但已足以表现人类这种根深蒂固的想要通过劳动改变外界、将外界纳入主体范围进行主体化的冲动。正如列维纳斯所言,表象或劳动,都是某种自我对于外界的否定方式,但这种否定只是部分的否定,通过这种否定来把握和涵盖外界;但是当主体面对他人这一绝对他异之物,则无法通过这种部分的否定来完全掌控他人,只能进行一种彻底的否定才能达到,即“杀死他人”,也就是彻底摧毁他人([8]: p. 61)。这也是为什么基尔曼小姐会冒出“毁了她”这样的想法,因为只有达到将他人完全毁灭的程度,才能真正把他人征服,自己的主体地位才能屹立不倒,毫不动摇。这又与黑格尔主奴辩证法中自我意识的第一、二阶段契合:即欲望和本能阶段和承认的自我意识阶段。欲望与本能阶段中自我将一切对象都看作无生命的物理对象,如食物,自我意识只能通过毁灭和消耗对象来实现自身的独立性和充分发展;而承认的自我意识阶段则是自我发现对象也是另一个独立的自我,我的自我意识需要它的承认,因此不能完全毁灭它,这就导致自我只能通过剥夺它的独立性使之成为奴隶,自己成为主人来实现自身的主体性地位([9]: p. 376)。两个阶段中都是自我想要通过征服外界来确保自身主体性地位,只是方式不一样,因此黑格尔的这一理论与哲学主体间性转向以前的主体性之争阶段类似。但这样的主体性之争很难有真正的胜利者,二者永远处于斗争之中,任何一方的彻底溃败都将导致另一方失去比较的对象(客体),也就会最终失去主体性,正如文中达洛维夫人自己也意识到换一个社会背景基尔曼小姐可能会成功:“但威胁并不来自基尔曼小姐本人,而是她的思想。她的思想如人们在黑夜里与之搏斗的鬼魂……如果我们重新掷一次骰子,如果黑色取代白色成为了一切的主宰,她就会爱上基尔曼小姐的!可这个世界的现实并非如此。([7]: p. 33)”因此,主体性之争阶段只能是一场永恒的权力游戏。
类似的还有达洛维夫人与彼德之间的关系,当时隔多年,彼德再次来到达洛维夫人的家去看望她,作者对二者内心活动的细腻描写,也展现了双方都不愿屈服的愿望。当彼德还是像往常一样把弄他的小刀出现在达洛维夫人的面前,她表达了内心的不满和想要向自己的家人求援的欲望:“他这习惯多么与众不同呀,克拉丽莎想,总是把玩着刀子。也总是让人感觉浮躁、空虚,他只是个喋喋不休的傻瓜,跟他过去一样……不过,她要呼唤她取得的所有成就和喜爱的事情来帮助她——她的丈夫,伊丽莎白,她的自我。简而言之,现在的彼德根本就不了解她的自我,让所有的一切都来帮忙,来帮助她击退眼前的敌人吧。([7]: p. 92)”可见,达洛维夫人此刻已经把彼德当作了一位需要自己去征服的敌人,这种感觉是相互的,彼德也是一样:“在战斗开始前,战马趴在地上,摇晃着脑袋,腹部的纤毛在阳光下闪亮,脖颈歪斜。于是,彼德·沃尔什和克拉丽莎肩并肩坐在蓝色的沙发上,彼此较劲。一股力量在彼德的体内翻腾、汹涌。他把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种事情集中起来,有对他的赞美,也有他在牛津的职业。([7]: p. 92)”可见,这个阶段的他们还处于主体间性转向以前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状态,还没有意识到这个世界同时存在着与自己一样的主体。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主体,急于把对面的他者客体化。在列维纳斯的哲学中,就对个人主义作了如下定义:“个人主义本质上在享受中我是绝对地为我自己。不与他者对抗,没有‘对我而言’……而是全然听不到他者,对于一切的交流,总是拒绝交流。[10]”反观现实,很多人何尝又不是和她们一样,受到个人主义的影响,以自我为中心,完全不在乎他者的主体性,整个世界就处于一场纷乱的主体性之争中。此处可见弗吉尼亚对人性敏锐的洞察力,让她尖锐的笔触直指现实。
3. 从主体性迈向主体间性
现象学鼻祖胡塞尔早期对意识的意向性较为关注,强调意识与意向所指对象的不可分,即主体与客体的不可分,但这时他仍然没有脱离主客体二元对立的思想,直到后期他才提出“主体间性”的概念,第一次把他者看作与自己一样存在于世界之中的主体,才有了主体间性的转向,开启了打破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关键一步。而实际上,主体间性这一概念早在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中就已有迹可循:其自我意识的第三阶段即普遍的自我意识就与主体间性的概念相似,想必胡塞尔这一概念的提出一定也从此获得启发。普遍的自我意识阶段是指在主奴阶段中主人发现自己的独立性依赖于奴隶,而奴隶也能在劳动中通过改变对象来达到自我意识,于是奴隶也有了自我意识和独立性,这时他们的自我意识只能互相承认互相接纳,于是形成了普遍的自我意识([9]: p. 376)。这与普遍的主体性或者胡塞尔提出的“主体间性”本意相同,只是当时黑格尔没有专门提出这一概念。而在《达洛维夫人》这一多声部小说或复调小说中,弗吉尼亚也从来没有单纯停留于对主体性之争或主客体二元对立的表现,她也表现了对主体间性的思考和关注,这些可以从小说中不同人物尊重自身的主性体,不屈服于他人的过程中看出。其中,典型的例子就是塞普提莫斯夫妇。
塞普提莫斯先生作为一战的退伍老兵和幸存者,他的战友在战争中死去,因此患上了“弹震症”,脑海中经常产生与他战友相关的幻象,经常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对自己的夫人疏于照顾。因此其实他的夫人长期以来对他都感到不满,她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克服疾病,走出自己的世界,去更多地关注她。但是塞普提莫斯先生却不止一次说想要自杀,他的夫人对此感到失望但同时肯定也不相信或者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一个说自己想自杀的男人是个懦夫,可塞普提莫斯曾经打过仗,他曾经是个勇敢的人,可现在的他已不是过去的那个塞普提莫斯了。([7]: p. 56)”在这种情况下,塞普提莫斯先生并没有顺从他夫人的意愿,即使同时还面对医生的权威和规训,他还是毅然决然跳楼自杀了,他选择捍卫自己的主体性:“他不想死。生命是美好的。阳光又多么温暖。只是人类——他们到底要什么?从对面楼梯上下来的老人停下脚步,瞧着他。霍姆斯到了门口。‘你给我看好了!’他大喊着,奋力跳了下去,重重地跌落在菲儿默太太家的围栏上。([7]: p. 328)”想必这一刻塞普提莫斯夫人是难以预料的,她一定想不到自己笃定不会自杀的丈夫真的会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也体现了列维纳斯曾提出的“他异性”这一概念,这里的“异”是他者所带出,是他者的差异性导致主体对他者永远难以完全把握、完全理解,从而产生一种自我与他者间永恒的“间距”([8]: p. 49)。这一列维纳斯式的永恒的“间距”与胡塞尔提出的主体间性相呼应,都体现了主体与他者主体之间永远的距离,这种距离无法逾越,也不能逾越。小说中的塞普提莫斯先生和夫人即都是自己的主体,为了捍卫自己的主体性,保持着这种距离,谁也没有屈服于谁。通过这样的方式,弗吉尼亚就把一种主体间关系即主体间性展现在了我们眼前。
当然,小说中人物众多,关系复杂,主体间性自然也不只表现在他们身上。伊丽莎白作为达洛维夫妇的女儿,一直被描写为在外人眼里听话乖巧的形象,好像不管对父母,还是基尔曼小姐这位老师,都言听计从,基尔曼小姐和她母亲都很喜欢她,所以都想要把她据为己有,甚至仿佛二者之间展开了一场对伊丽莎白的争夺战:“伊丽莎白说她忘记了戴手套,其实是借口,都是因为基尔曼小姐和她妈妈彼此讨厌。看见她俩在一起,她妈妈会觉得受不了……克拉丽莎真的很震惊。这个基督徒——这个女人!这个女人把她的女儿从她身边给夺走了!([7]: p. 257)”同样,当基尔曼小姐与伊丽莎白出门在商店里享用茶点时,基尔曼小姐也很希望伊丽莎白能多陪自己一会儿,很害怕她离去,这点伊丽莎白自己也很清楚:“她寻找着她的手套——她的白手套。它们在桌子底下。啊,可她不能离开呢!基尔曼小姐不会让她走的!([7]: p. 265)”虽然她平时表现得很听话,但是这次她没有屈服于基尔曼小姐的意志,而是捍卫了自己的主体性,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伊丽莎白走掉了。基尔曼小姐坐在大理石桌子前,面前摆着糖霜蛋糕,痛苦与震惊一而再、再而三地冲击着她。伊丽莎白走掉了。达洛维夫人旗开得胜。美丽走掉了,青春走掉了。([7]: p. 268)”她最后还是离开了,并且第一次独自一人在街上坐公交车闲逛,而不是立即回家,即便她知道自己母亲不会高兴她去街上闲逛。因为同时摆脱了平日里二者对她的羁绊,她第一次品尝到了自己作为主体的快乐与自由:“但伊丽莎白却因为终于摆脱了羁绊,觉得很开心。新鲜空气多么清新舒畅呀。海陆军商店里的空气简直要闷死人。现在感觉像是在骑马了,沿着白厅街一路狂奔。([7]: p. 278)”如果她完全失去了自己的主体性,完全服从二者的安排,她将成为二者争夺的客体,成为她们战争的牺牲品。好在她在她们之间确立了自己的主体性,并与她们也形成了主体间关系。要形成这种主体间性不能是任何一方的完全妥协,而是在尊重他者这一主体的同时,确保自己的主体性不受侵犯。
除此之外,弗吉尼亚还借助达洛维夫人的心理活动直接表达过自己对主体间性的思考:“人的身上总有一种尊严,一种孤独,甚至在夫妇之间,也有各自独立的生活,我们必须尊重它……因为我们自己不愿意放弃这种独立,也不愿违背丈夫的意愿去剥夺他自由的权利,如果我们剥夺了它,我们就必然会失去自己的独立和自尊——而这些东西,毕竟,是无价之宝。([7]: p. 523)”看似平淡生活里的一点反思,实则暗含了弗吉尼亚自己对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思考,可见她也认同主体间性的重要意义,而不赞同一种主客体的依附关系。
4. 主体间性中的他者伦理学
列维纳斯作为西方现象学的代表人物之一,深受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等人的影响。但海德格尔更多关注的是存在论,而列维纳斯则通过将“他者”、“他性”(otherness)及“他异性”等概念的引入,超越了海德格尔存在论,乃至西方总体化哲学传统,强调一种无限性。当他者涉入以后,就涉及了主体间关系的问题,存在论则迈向了伦理学,这也意味着主体间性转向后我们迫切需要对伦理学的关注。而实际上,列维纳斯对责任伦理学的偏爱不仅是出于哲学理论上的兴趣,更主要的是基于犹太人以至整个人类的现实生活困境。正是因为每一个“我”放弃了我所承担的对于他人的责任参与了压迫他人的事业,极权政治和奥斯维辛集中营才有可能出现;纳粹的思路就是以“我”为中心作为主体的“我”拥有绝对的权力和责任可以主宰、控制一切、可以压制非我者使他者同化、归顺于我[11]。可见在现实社会中主体间性或他者伦理学意识的重要性,如果缺乏,大到战争和压迫的激发、小到个体之间的关系都受到其影响。
列维纳斯曾提出“面容”(visage)这一概念,用来反抗主体把他者当作一般意向对象进行捕捉的认知模式。列维纳斯想强调的是:实际上他者并不会被这种主体的意向性所把握,而“面容”就是用来象征他者对主体这一把捉模式的抵抗([8]: p. 57)。而在现象学中,主体意识的意向性总是与意向对象即客体连接,二者不可分割,同时主体还能通过意象活动构造意向对象。可见列维纳斯“面容”这一概念是对现象学主客体二元对立思想的超越。“面容”究竟如何逃脱主体的把捉呢?这里列维纳斯就指出通过把“面容”这样的身体部位,完全裸露的、也是最脆弱的,暴露在主体面前,主体反而会因为这种裸露性、脆弱性而产生一种不去伤害他者的责任感,仿佛这一“面容”正在命令对面的主体:“不可杀人”,从而产生了一种伦理效力。反观小说中达洛维夫人与基尔曼小姐虽然如此不同,并且相互排斥,但往往也会因为看到对方的“面容”而态度变得柔软,甚至产生同情:“多奇怪呀,基尔曼小姐站在那儿,而克拉丽莎对她的反感分分秒秒间减少,对她的敌意也瓦解了,而基尔曼小姐的恶毒和强势,也在分分秒秒间消逝,还原为一个原本的基尔曼小姐,穿着雨衣的基尔曼小姐,天知道,克拉丽莎是愿意为她提供帮助的呀。([7]: p. 258)”列维纳斯的“面容”不一定是脸,也可以是其他身体部位,只要能让人看到产生一种伦理上的同情心和责任感。克拉丽莎就是看到了此时与自己女儿一同站在门口、准备出门的基尔曼小姐的外表或是身体,产生一种平常对她没有的同情心,这是主体间的伦理责任感战胜了想要将他者客体化的强烈冲动,一种主体间性的伦理场域就此通过这一身体“面容”得以产生。我们可以把这种通过“面容”而对伦理达到的直接领会称为“伦理直观”,英国小说家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在《荣耀的权能》(The Power and the Glory)中就传神地描写了这一“伦理直观”:“当你仔细观察一个男人或女人时,你总会感觉到一种悲悯——这是上帝的形象所具有的品质。当你看到眼角的线条、嘴巴的形状、他们的头发生长的方式,你不可能憎恨。仇恨只是想象力的失败。[12]”
既然他者的“面容”呼唤的是一种对他者主体的责任感,那么真正良好的主体间关系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呢?如何才能对他者主体保持责任感的同时不放弃自己的主体性呢?小说中达洛维夫人就是一个乐于为他者操心,对他者负责的人。她之所以那么热衷于举办她的派对,很大部分原因也是因为她觉得派对是一种很好的将人与人联结的形式,她认为在派对中人们能够从他者得到一些对自己的启发:“某某人在南肯辛顿,某某人在北贝斯沃特,还有别的人,比方说,在梅费尔。她一直都能感受到这些人的存在,她感觉那是一种莫大的浪费,一种莫大的遗憾,要是能把那些人汇聚起来该有多好呀!于是她这么做了。所以说它是一种奉献:为了联合,为了创造。([7]: p. 533)”所以达洛维夫人对他者有很强的责任感,除此之外,还包括对她的家庭,她的丈夫和女儿的责任感。当她的初恋彼德来到她家找她,她还是抵住了他的诱惑,忠实于她现在的家庭没有离开。但是她是否就会在这些对他者的种种责任中,丧失她自己的主体性呢?根据列维纳斯,责任才是主体性的基础和根本性结构,正是在被理解为责任的伦理中,主体的“结”本身才被缔造。主体间关系是不对称关系,我对他者的责任是不期待他者对我相同的责任的,他人对我的责任,那是他的事。也就是说,我是臣服于他者的,主体之所以称为主体(subject)就是因为“承载”一切的是我。而正因为我承载了一切,这也反过来证明我的不可替代性,我的责任不可让渡,所以我的负担也是我的无上尊荣[13]。在这个意义上,我之为我,之为主体,就是因为我是负责任的。因此达洛维夫人在为他者操心负责的过程中,并没有丧失自己的主体性,反而因为他者的存在,进一步巩固了自己的不可替代性和主体性。
笔者推断,文中的达洛维夫人可能就是以弗吉尼亚自己的母亲为原型,因为在她的回忆录(Moments of Being)中,她的母亲就是一位为全家操心忙碌,同时喜欢聚会的人,当她的母亲去世以后,她的家中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感。而她也承认自己的母亲对自己产生了长远的影响:“直到我四十多岁的时候……母亲的存在让我着迷。我可以听到她的声音,看到她,想象她在我一天的工作中会做什么或说什么。她是无形的存在之一,毕竟她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扮演着如此重要的角色。([14]: p. 14)”正因为如此,她意识到在她之前少有作品关注外界对自身的影响:“这种影响,我指的是其他群体的意识对我们自身的影响;公众舆论;其他人的言论和想法;所有这些磁铁,它们吸引着我们,或者排斥着我们,让我们变得与众不同;在我非常喜欢阅读关于生活的书中,从未对这些影响进行过分析,或者分析得非常肤浅([14]: p. 14)”,所以在她自己的作品中,她极力想要表现他者的影响和重要意义,表现主体间性。
然而,弗吉尼亚在创作这本小说的过程中,从来不想只是单一的表现一维的价值观,而是通过截然不同的人物选择,来形成一种大家所称道的“多声部小说”。上文提到的塞普提莫斯先生则是选择了与达洛维夫人相反的道路,他并没有因为对自己夫人应有的伦理责任,就放弃轻生的念头。那他是不是就没有对他人负责,没有能巩固自己的主体性呢?在这里笔者也不敢凭一己之力妄下定论,而作者之所以会这样安排截然相反的人生选择想必也是对主体性有同样的思考和疑虑,才会在小说中做这样的主体性和主体间性实验,同样她也没有表露更青睐哪种选择,所以不妨将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学作为处理主体间关系的一种选项,它启示我们除了通过一味强调自身主体性、一味将他者远离来巩固自身主体性之外,还可以通过对他者负责、积极承担降之于自己之责任来实现自身的主体性。
5. 结语
对于弗吉尼亚的小说《达洛维夫人》仿佛永远会有新的阐释方法,这也体现了作者在创作小说时构思的巧妙,她能够让不同读者在阅读本书时,拥有截然不同的体会。笔者则是发现小说中作者对他者伦理学的关注,无不表露在不同主人公之间的多样关系和人生选择上。从对想要吞噬他者的主体性之争(即传统的主客体关系)的描写,到塑造多元主体形成主体间性,再到最后对主体间他者伦理的探讨,都一一体现在了小说中。于此,弗吉尼亚的创作天赋可见一斑。聂珍钊教授曾言:“文学过去和现在都是‘一种富有特点和不可替代的道德思考形式’。文学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它典型地、集中地反映人类社会道德现象,描写了社会存在的道德矛盾和冲突。因此文学也就必然可以成为伦理学研究的对象。[15]”希望笔者这一针对《达洛维夫人》小说内容列维纳斯式的他者伦理学解读,能够体现该小说的伦理学价值和现实意义,能为《达洛维夫人》的解读注入一点新动能,同时为当今社会出现的人际问题提供一点启发。
基金项目
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科级科研创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