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与自我:以实玛利的自我建构之旅
Narrative and Self: Ishmael’s Journey of Self-Construction
DOI: 10.12677/wls.2025.136122, PDF, HTML, XML,   
作者: 潘约荻: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四川 成都
关键词: 赫尔曼·梅尔维尔《白鲸》叙事自我建构Herman Melville Moby-Dick Narration Self-Construction
摘要: 在《白鲸》的现有的叙事学研究中,学者们主要关注小说叙事技巧的美学意义,而忽略了叙事这一活动本身对于施行它的主体即叙事者的意义。实际上,叙事不仅是一个讲述故事的行为,对于叙事者而言,这更是一个建构自我的过程。本文将从叙事与自我的角度出发,运用经典叙事学和保罗·利科解释学的理论,探讨以实玛利如何通过转变叙事视角、运用戏剧化场景、戏拟权威叙事等策略,在与他者的对话中,实现自我建构。
Abstract: In the existing narratological studies of Moby-Dick, scholars primarily focus on the aesthetic achievement of the novel’s narrative techniques, while overlooking the importance of narrative as an activity for the subject who performs it, namely the narrator. In fact, narration is not merely an act of storytelling; for the narrator, it is also a process of self-construction. This paper examines Moby-Dick through the lens of narrative and the self, employing classical narratology and Paul Ricoeur’s hermeneutics to explore how Ishmael achieves self-construction in his interactions with others by shifting narrative perspectives, utilizing dramatic scenes, and parodying authoritative narratives.
文章引用:潘约荻. 叙事与自我:以实玛利的自我建构之旅[J]. 世界文学研究, 2025, 13(6): 868-875. https://doi.org/10.12677/wls.2025.136122

1. 引言

《白鲸》是19世纪美国作家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被英国作家大卫·赫伯特·劳伦斯(D. H. Lawrence)誉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海洋之书”[1]。在其问世之初,这部小说曾因叙事视角和文体的混乱饱受争议:与梅尔维尔前期的其他作品不同,《白鲸》不是一部传统的海洋冒险小说;小说中大量关于鲸类学知识的章节和戏剧场景,使其有“离题”(digressiveness)之嫌,但也展现了梅尔维尔试图超越传统、创作经典之作的野心。

从叙事的角度出发,已有的研究主要关注《白鲸》的叙事技巧本身的创新性而未能充分关联叙事活动与叙事者的自我建构。例如,瓦德(J. A. Ward)率先为鲸类学章节的“合法性”辩护。他指出,这类章节并非“离题之笔”,而是通过平衡现实元素与超验元素,呈现人类追求真理的多元路径[2]。瓦德的研究打破了把鲸类学章节视作冗余的刻板认知,但他更多将这类内容视为文本的真理载体,却尚未关注到这些章节对以实玛利自身认知构建的意义。希尔伯特(Betsey Hilbert)在此基础上提出,《白鲸》中虚构体裁与非虚构体裁的文体混用使读者需要不断调整阅读方式,打破单一文体的阅读惯性,采用多元的视角来理解作品[3]。国内学者对《白鲸》的叙事学研究多遵循结构主义的研究思路。希尔伯特敏锐捕捉到体裁与读者的互动关系,但研究重心仍停留在“读者认知”层面,未深入挖掘以实玛利运用这类文体的内在意图。华蓉的研究运用列维·斯特劳斯的神话结构理论,将《白鲸》的叙述结构简化,揭示了文本中“亚哈–白鲸”和“魁魁格–以实马利”的对立,让以实马利的精神成长历程从复杂的叙事中显形,而非仅将文本视为史诗或复仇故事[4]。王萍的研究从叙事者、叙事时间和文体的角度分析其叙事策略的作用[5]。范璟则进一步指出,《白鲸》中的戏剧化场景和艺格敷词(Ekphrasis)淡化故事情节,具有现代小说的特征[6]。这些研究虽精准剖析了叙事的结构功能,但从现有文献整合来看,多数研究未将这些技巧与以实玛利的自我建构过程明确关联,仅有少数研究略有提及却未深入展开理论论证。实际上,视角切换是他进入他者意识的途径,戏剧场景是他理解他者主体性的中介,这些技巧本质上都是叙事者主体性生成的具体表现。由此可见,现有研究主要关注《白鲸》叙事技巧的美学效果或结构功能,而忽略了叙事这一活动本身对于施行它的主体即叙事者本身的意义。

不论是在个体层面还是社会层面,叙事都是一种理解自我的方法。在个体层面,人可以通过叙事实现自我认同、维持人格的同一性;在社会层面,社会中业已存在的叙事将影响自我认同的实现,但个体的叙事也能够挑战、反抗现存的叙事[7]。那么,具有同一性的自我是如何被构建的?笛卡尔认为,“我思”是主体得以确认自身存在和同一性的基石,但这一观念面临诸多挑战。休谟从经验主义出发,质疑自我实体性,认为自我只是知觉的集合体;尼采则批判“我思”的确定性,将主体视为一种虚构。随着语言哲学转向和结构主义兴起,主体概念受到更大冲击。在这种背景下,保罗·利科主张突破从“我思”出发的研究路径,而将主体思考置于解释学中,通过语言、他者等媒介来认识主体。他的自身解释学引入了叙事这一概念,为解释学与主体哲学的融合开辟新路径。他认为,自我并不是一个确定自明的“我思”之我,而是一个有待“证实”(l’attestation)的过程([8]: pp. 33-35)。其中,“叙事身份”是这一过程的核心载体,它并非简单的“自我同一性”,而是建立在“相同性(mêmeté)–自身性(ipseité)”的辩证关系之上:“相同性”指向客观、可重复属性的一致性,是通过观察、分类形成的认知模式,例如个体通过稳定的性格、一贯的行为模式维持他人对自己的认知。“相同性”依赖社会共享的分类标准,是一种规范性的认知框架,这意味着违背规范会被社会视为违背了“相同性”,因为规范性的认知框架默认个体维持稳定的行为模式。“自身性”则凸显自我的独特性与主动性,强调自我并非被动接受时间与环境的塑造,而是能通过反思、选择与他者互动突破既定框架。二者并非对立,而是通过叙事实现辩证统一[8]。叙事将分散的生活经验(符合“相同性”的日常行为)整合为有意义的生命故事,同时在故事的讲述与反思中,自我不断确认自身的独特立场(彰显“自身性”),最终形成兼具连续性与独特性的“叙事身份”。在这一“证实”的过程中,他者对自我实现起到了中介的作用。他者是自我认知的重要媒介,自我的故事离不开他者参与;没有他者,自我是难以实现的[8]。自我不是通过内省直接把握自身,而是以叙事为途径,将自身的经历转化为故事,在故事中纳入他者的角色与视角,通过对故事的反思完成对“我是谁”的确认。

简言之,利科的理论对叙事的讨论不再局限于文体形式的层面,而将其理解为自我建构的本体论活动,为探讨叙事如何塑造自我提供了思路。本文将从叙事与自我的角度出发,运用经典叙事学和保罗·利科的解释学理论,考察叙事者如何通过改变叙事视角、运用戏剧化场景、戏仿权威文体等叙事策略来理解他者、质疑他者,最终实现自我认同。

2. 走进他者的自我

“叫我以实玛利吧。”小说开篇的这句自白,既点明了以实玛利的“流浪者”身份,也开启了他通过与他者互动建构自我的旅程。利科在《作为他者的自身》中提出,自我的认知始于对他者的理解,他者并非外在障碍,而是自我“证实”过程的内在中介。证实自身在所有层面上——语言学的、实践的、叙事的和规范的——将保护“谁?”的问题不被“什么?”的问题或“为什么?”的问题所取代,而“谁?”的问题的回答,需通过与他者的互动才能完整[8]。以实玛利的自我建构,正是以“走近他者”为起点:从与魁魁格相识,到深入亚哈以及其他船员的内心,叙事者与他者的互动逐渐深入。

在登船前的“彼得・咖芬客栈”,以实玛利与魁魁格的相遇,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走近他者。起初,以实玛利对魁魁格充满排斥:他将魁魁格的纹身视为野蛮人的符号,因被迫与魁魁格共享床铺而整夜无法入眠。然而,魁魁格的慷慨与无私逐渐打破了以实玛利的偏见。他甚至发现,这个野蛮人有一种“安抚一切的精神力量”,他的淡漠“没有潜伏文明世界的虚伪和不露声色的欺诈”([9]: p. 70)。魁魁格身上超越文明的野性、神秘深深地吸引着他。从利科的理论视角看,魁魁格如同以实玛利的初始“他者中介”,让以实玛利开始重新思索自己的身份问题。

在回溯自己的旅程时,以实玛利频繁地转换叙事视角,尽管有学者将此视为叙事上的不一致,但从叙事者自我建构的角度看,这种转换可以被理解为以实玛利主动借助他者中介的一种尝试。从第一章到第二十三章,以实玛利作为叙事者是显身的,同时他也以自己青年时的心态来讲述这个故事的开端。在登船之后,叙事者逐渐隐身,小说的叙述视角从第一人称叙述中的体验视角转向了全知视角;有时,叙事者以实玛利完全隐退,而深入其他人物的内心。从显身到隐身的视角变化,以实玛利进入他者的意识,尝试理解他者。小说用大量的戏剧化场景展现了叙事者与他者的互动。

《白鲸》中的戏剧化场景主要集中在三处:第一处在小说的第三十六至四十一章,主要涉及亚哈与斯达巴克的冲突;第二处在一百零八章,为亚哈和木匠的对话;第三处出现在第一百一十九至第一百二十二章,在此亚哈完全被恶魔般的执念所控制,与斯巴达克再次发生冲突。在这些章节中,由过去式编织的回忆被现在时的戏剧性独白(dramatic monologue)或对话取代,让读者得以经历、见证这一故事中的高潮部分。康邦(Glauco Cambon)认为,这类戏剧化场景实际上使用了古典历史学家和诗人常用的“历史现在时”(the historical present),使想象变成了正在发生的此时此刻,体现了记忆试图重现失落现实的自然过程,这与二十世纪现代小说家所使用的意识流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10]

在这类戏剧化场景中,读者可以明显感受到叙事者和体验者以实玛利之间的距离。例如,在第三十六章中,第一人称叙述者完全隐退,第三人称全知叙事者描述了后甲板上亚哈和船员们的互动,以及某种超现实的预兆,如斯巴达克那“预兆性的祈祷”、“底仓里低沉的笑声”和“索具在风中那预兆性的嗖嗖抖动声”([9]: p. 197),这种先知式的认知只有回溯往事的以实玛利才能够拥有。第三十七章则是亚哈的戏剧性独白,以亚哈的第一人称展开。客观而言,以实玛利不可能洞悉亚哈的内心活动,但作为叙事者的以实玛利以自己的能动性对这段经历进行一种超现实的处理,压抑了他自己的自我意识,去理解亚哈的心理状态,与他产生认同。通过再现亚哈的内心独白,以实玛利向读者展示了亚哈的世界观是如何影响了他自己的认知。在亚哈的独白中,他控诉了命运对自己的不公,转而起誓:

“凡是我敢于承担的,我就有决心;凡是我有决心的,我就一定做!他们以为我疯了——斯达巴克就这么想;可我是恶魔附体,我是疯中之疯!只有彻底疯了的人才会平心静气地解剖自己!……现在我预言,肢解我者我必肢解之。那么,就让我做个预言者兼执行人吧。这可是超出你们,你们伟大的众神过去的所作所为了。”([9]: p. 201)

针对亚哈这种狂妄渎神的态度,学者们曾有不同解读。央泉认为,亚哈受到当时美国盛行的超验主义思想的影响,是爱默生所提倡的“自助”(self-reliance)理念的代表[11]。赫伯特(T. Walter Herbert)指出,白鲸在小说中被赋予了“无处不在”“不朽”以及“恶”等诸多象征意义,与加尔文主义中的上帝形象相契合,而加尔文主义的批评者就认为加尔文所描绘的上帝是一个通过预定论对人类怀有永恒恶意的存在,亚哈的反抗行为置于加尔文主义的背景下,体现了上帝的弃民对宇宙之恶(cosmic evil)的不满与抗争[12]。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则认为,《白鲸》中的亚哈是一个“诺斯替主义的空想家”([13]: p. vii)。因为在诺斯替主义者眼中,物质世界由次等神德谬哥(Demiurge)创造,虚假而有缺陷,远离真正的精神世界;亚哈对世界的看法以及他与白鲸的冲突,可被视为对这种低等创造者和邪恶物质世界的反抗[14]。不论亚哈的思想来源于何处,这种对自然、物质世界的仇恨曾实实在在地影响了以实玛利。例如,以实马利曾在亚哈的煽动下和船员们一起赌咒发誓,并承认,“亚哈那难以抑制的仇恨就像是我的一样”([9]: p. 216)。亚哈在与斯巴达克的争辩中,曾愤怒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一切看得见的东西,喂,都只不过是纸板做的假面具。……人类要是能捅破那假面具就好了!囚犯除了打穿围墙怎么能跑出来?对我来说,那白鲸就是那道围墙,它箍着我。”([9]: p. 196)以实玛利也有类似的看法。他认为,人类能看到的世界五彩斑斓,但这一切不过是虚假的幻影,而不是事物的本质;真实的世界是这一层色彩斑斓的遮纱之后,神秘而不可见的虚空。白色,作为一种“颜色的视觉虚空”([9]: p. 234),暗示着我们所生存的物质世界的虚幻以及真理的不可及——这便是白色以及白鲸的可怖之处。这种观念上的共情与小说形式上以实玛利进入亚哈的内心世界同步,展现了成长中的叙事者如何理解他者,这种与他者的互动是实现自我“证实”的前提。

一方面,以实玛利的显身和隐身表现了他在面对善恶的抉择、命运的无常等重大问题时,所经历的激烈的思想挣扎。起初,以实玛利有着自己的独立判断,能够洞察能够洞悉甚至利用贵格会船主的虚伪,认可异教徒魁魁格的慷慨和无私。然而,随着故事的发展,以实玛利作为叙事者隐身,他的内心也成为了不同观念角力的战场,只不过他似乎并不想被任何单一的视角所束缚,而是采取了一种包容的态度,把亚哈、斯达巴克、斯塔布、皮普等人的意识纳入其中。

另一方面,以实玛利视角的消失也可以被理解为,他在自我认知上陷入迷茫。自我的消失,意味着他被卷入了集体狂热与复仇情绪中;而他的视角重现则是其内心重新审视自我、整合不同观念的结果。经历这些起伏,以实玛利不再是简单的故事叙述者,他思想和性格上的发展,都承载着他对人性、命运和世界的深刻洞察与思考。

3. 反抗他者的自我

自我与他者的互动并非一个全然和谐的过程。自身对他者所施加的“相同性”框架的超越,是自我通过“证实”确立自身理性的关键环节。他者往往以“相同性”(如同质化的认知模式、规范性定义)为中介对自身形成约束,而自身需通过反思与重构突破这种约束,进而彰显自身作为施动者的自主生存维度,即“自身性”。小说的第四十一章,以实玛利又以“我,以实玛利”([9]: p. 216)宣告了自己的回归,重新显身后的以实玛利呈现出了一个与登船前不同的自我。此后的章节,叙事者以实玛利运用自己后来习得的捕鲸学知识,戏仿权威的话语,突破了“相同性”的束缚,最终彰显作为认知施动者的自身性,完成自我“证实”的关键环节。

小说中,亚哈被一种极端、绝对的仇恨情绪所控制,誓死要捕杀白鲸以报仇。通过第三十六章后甲板上的演说以及自己在船上的权威地位,他成功塑造了一个可憎的白鲸的形象,让自己的仇恨变成了全体船员的仇恨。本文此前也论证过以实玛利如何被这种仇恨影响,但不可否认的是,重新显身的以实玛利通过叙事技巧,突破了亚哈所施加的“相同性”的同质化认知框架。“莫比·迪克”究竟是怎样的存在?有关它的信息大多为传闻;亲自见过它的水手很少。有些船在受到鲸鱼的攻击后,会将此归咎于莫比·迪克,尽管这条鲸在攻击后便逃得无影无踪。以实玛利还强调了水手们的迷信在建构“莫比·迪克”的形象时发挥的作用:“关于白鲸那些业已过分夸大的谣传,一经在辽阔的海面上传布开来,便声势越发浩大,并和各式各样可怕的暗示及粗具雏形地认为它代表超自然力的说法结合起来,最终便赋予了莫比–迪克一种并非得自外界的新的恐怖。”([9]: p. 217)在此基础上,白鲸被塑造成了更为超现实的存在——它能够在不同地点同时出现。这一充满迷信、想象、谣言的塑造过程,使人类赋予白鲸的所有意义都显得苍白无力。亚哈所构建的白鲸的形象在第四十五章进一步被解构。章节的开篇,以实玛利以元叙事的方式,揭示了文本的虚构性。“就本书中可称为记叙文的章节而论”显示了叙事者的创作意识,即他在有意识地将本书分为记叙文和非记叙文的部分。由此可见,这部小说绝非现实生活的简单摹本,其真实性是不可靠的。接下来,叙事者运用了法律证词的节奏发言,他通过这种文体获得了权威,继而通过发言内容解构这种权威的力量。为了证实白鲸的超现实力量,他声称自己曾亲眼见过三个实例,在这些事例中,鲸鱼被叉中后逃脱,又被同一人再次击中;但他并未按顺序依次列举每个事例,而是将它们混淆到了荒谬的程度。在这一段证词中,数字“三”重复了九次:五次用于描述两次相遇间隔的年数,三次用于描述他所说的事例,还有一次是猜测这条大鲸“肯定环游了世界三圈”([9]: p. 244)。不过,他无法确信一些细节的真实性,又对这个事例进行修正,称“我说是三年,其实肯定不止”([9]: p. 245)。这一修正使原本为了使论据更加清晰的数字在此反而起了瓦解其可信度的作用。以实玛利对这一文体的戏仿,使这种权威的声音受到了质疑。通过这种迂回的方式,他挑战了亚哈的极端信念,也在反抗中明确了自己的立场,彰显了自身个性。

同样的戏仿也在小说中大量关于鲸类学的章节中被叙事者所运用。小说中有关鲸类学的部分虽然运用了百科全书式的文体,但其中的内容并不符合科学的准则,而体现了以实玛利对鲸的主观认识。例如,在介绍鲸鱼的分类时,以实玛利并没有遵循科学的分类方法,而是把它们与大小不同的书籍相联系,将鲸分为对开本型鲸、八开本型鲸、十二开本型鲸。他认为,“从它整个庞大的体积着眼”是唯一给鲸鱼分类的方法,其他方法都不是切实可行的([9]: p. 170)。这里以实玛利所讽刺的可能正是自然学家卡罗勒斯·林奈(Carolus Linnaeus)和以他为代表的关于物种分类的理论,他的学说所施加的“相同性”的同质化认知约束更具隐蔽性。林奈的“生物链”学说(Chain of Being)把所有生物都纳入了等级分明的体系中,低等物种的存在只是为高等物种服务,自然万物受人类的主宰[15]。对此,梅尔维尔批驳了他的观点,并称他在“胡说八道”([9]: p. 166)。而在形式上,用标准的百科全书文体来描述这种随意的分类方式,以实玛利实际上戏仿了所谓“科学”的话语,巧妙地消解了科学权威的“相同性”。以实玛利尝试以自身的叙事重构认知,以直觉而非科学、理性的方式来抵达鲸鱼,彰显了他的自身性。在描述鲸鱼的各个器官时,叙事者使用了大量明喻和隐喻。例如,他曾用威尼斯窗帘、胡须、猪鬃、风琴的声管来指涉露脊鲸的须骨,让这种动物从理性、科学的阐释中解放出来。

除了以上两种文体之外,历史、宗教文本也成为了反讽的对象。梅普尔神父所叙述的约拿和鲸鱼的故事便传递了宗教层面具有标准化教义阐释特征的“相同性”认知约束。约拿一开始违抗上帝的旨意,被一条大鱼吞下。后来,他在大鱼的肚中祈求耶和华的饶恕,并表示将遵从上帝的旨意,于是大鱼听从上帝的吩咐,将约拿吐了出来。梅普尔神父在新贝德福的小教堂讲了这个故事,意在劝诫水手们服从上帝的旨意,服从于自然与命运。然而,小说中多次以滑稽的方式解构了这一故事的象征意义和神圣性,使这种顺从上帝的道德劝诫失去了力量。例如,在第八十二章,叙述者将约拿与一群“有勇气毫无畏惧地冲向一条大鲸”([9]: p. 420)的英雄(英勇捕杀鲸鱼的柏修斯、屠龙的圣乔治等)相提并论。然而在这种英雄叙事的框架下,约拿的形象显得荒诞且格格不入:他最初是因逃避上帝的使命才被鲸吞食,与主动出击的英雄行为本质不同。第八十三章中对于约拿经历的可信性的讨论更是增添了这一故事的讽刺性。一方面,文中列举了萨格港老捕鲸人等对约拿经历的诸多怀疑理由,如鲸的喷水孔特征、约拿在鲸腹的生存可能性、地理距离矛盾等。但另一方面,叙述者又通过哲布主教、德国注释家、欧洲大陆注释家等的各种奇特解释来反驳这些怀疑,如约拿藏在鲸嘴角落、死鲸浮尸肚子、附近的“大鲸”船或救生用具里等。这些解释本身就充满荒诞性,使得整个争论过程变得滑稽可笑,既讽刺了那些看似理性的怀疑者,也讽刺了为维护传说而给出离奇解释的注释家们。宗教文本本是神圣意义的载体,以实玛利却用对比、荒诞解释解构其神圣性,拒绝将“顺从”作为唯一选择。在这一过程中,他明确了自身的意义判断,印证了自我能够通过重构叙事,成为意义的施动者。

不管是法律证词、百科全书还是历史、宗教文本,本质上都承载着利科所说的“相同性”的同质化认知约束——它们通过理性化、标准化的认知规则,试图简化他者与世界的复杂性,以同质化阐释将存在纳入人类理性可掌控的秩序中。然而,以实玛利通过戏拟的手法,巧妙地利用这类承载“相同性”的文本所具有的权威属性,又瓦解了这种权威。这种利用与瓦解并非激进的解构,而是在“相同性”的认知中介空间中为自身性开辟可能。于他而言,人类为了将世界合理化编织的一切神话都是滑稽可笑的,白鲸也不能被简单地定义为或善或恶的客体。通过叙述重构,以实玛利间接地表达了自己对世界的理解,确认了自身作为叙事主体的自主性,摆脱了“相同性”同质化约束的支配,最终确立了属于自身的存在维度。

4. 自我的证实

那么,白鲸究竟是怎样的存在?霍夫曼(Michael J. Hoffman)通过分析梅尔维尔的反超验主义立场指出,小说中的白鲸只是存在本身,但没有任何象征意义,人类为物质世界赋予意义的努力是徒劳的[16]。这种观点也体现在以实玛利针对有主鲸和无主鲸的探讨中,他将对于鲸鱼的探讨延伸至人类社会的意识形态:“所有人的思想和见解不是无主鲸是什么?他们的宗教信仰原则不是无主鲸又是什么?”([9]: p. 456)在他的眼中,地球乃至地球上生存的人们原本是无主鲸,但人类的存在必然将会被某种意识形态所阐释,继而变成了有主鲸。意识形态作为他者,用同质化的“所有权”逻辑,将本真的“无主鲸”纳入固定认知体系,用可被掌控的“相同性”遮蔽存在的复杂性,而以实玛利的追问,正是对这种他者约束的反思。

然而,从另一个维度看,如果抽离了这些意识形态,世界便成为了一个无法用必然性来解释的偶然存在,人也将失去存在的意义,成为无主鲸。所以,人类不但是有主鲸,更是无主鲸。由此可见,以实玛利在探讨无主鲸的问题时超越了现实层面,引出了一种对于世间万物的全新理解。在离开了各种意识形态交锋的战场之后,以实马利回归了物质生活本身,不再受到各种形而上意义的折磨。忙着挤鲸油的他在形而下的劳动中忽然领悟:

“人类那种认为可以得到完美幸福的想法,必须放下,至少也得加以修正;不要把幸福寄托在智力或幻想上,而要寄托在妻子、内心、床铺、饭桌、马鞍、炉边、家乡上;既然我已经看清了这一切,我就只想这样永远捏下去。”([9]: p. 477)

以实玛利不再被“绝对真理”“进步主义”这类他者构建的“相同性”认知框架所束缚,转而以自主选择的具体物质生活确立自身认知,彰显作为意义施动者的“自身性”。他在纯粹的物质劳动中发现,追求某种绝对价值只是徒劳。白鲸实际上仅仅是一头鲸鱼,本身并无特殊的象征意义,所谓的象征意义皆是亚哈及船员们主观臆想和神话构建的结果。在亚哈的绝对权威面前,以实玛利的叙事构成了一种有力的抵抗。他秉持着怀疑和疏离的态度,深刻地认识到人类对意义的过度投射往往会导致幻觉和错误的认知,因此主张以一种纯粹的自我去直面世界的本真,这也让他的自我“证实”迈出了决定性一步。

领悟了这一点之后的以实玛利以一种淡然的态度,叙述裴廓德号的沉没:“这时,一群小鸟在那还张着嘴的漩涡上凄厉地鸣叫。阴沉的白色碎浪拍打着它陡峭的周边。然后,一切归于平静,那大裹尸布似的海仍如五千年前一样地翻腾不息。”([9]: p. 659)直到这里,叙事者仍然保持隐身的状态,用第三人称全知视角交代了故事的结局。在他的叙述中,大海是一个非善非恶的旁观者,对人类的辛劳和苦难保持冷漠,千年以来翻腾不息。

“尾声”中的以实玛利来到了舞台中央,如同一个报幕者一般告诉读者“戏已收场”。此时的以实玛利经历了这一追寻生命意义、建构自我的旅程,以全新的自我重新显身,成为了戏剧场景的主角,实现了自我“证实”。曾经的以实玛利渴求追寻某种绝对真理,也在追寻的过程中历经挫折和绝望。他在五十二章谈及环球航行时感叹:“环球去!那声音里很有一股激发人自豪感的力量;可是环到什么地方去呢?只不过是经历无数艰难险阻又回到原来出发的地方。”([9]: p. 285)曾经的他受困于没有目的、徒劳的航行,也恐惧没有意义的人生。当他发现人生之路并不能被进步主义的框架所阐释,他绝望地问道:“哪里才是我们最终的港口,从此不再拔锚出航?”([9]: p. 561)在这里,捕鲸之旅成为了人生的隐喻,同时,他也把自己海上流浪者的身份与精神上的弃儿联系在一起:“这弃儿的父亲躲在哪里?我们的灵魂就像是那些无父的孤儿……”([9]: p. 561)他因试图抓住“幽灵般的生命的影子”,追寻存在的意义而离开陆地,开启捕鲸之旅;他想要寻找精神上的归属,然而他发现自己始终没有摆脱“以实玛利”的命运,即精神上的流浪者的命运。为此,他也曾苦恼不已。但在“尾声”中,他的态度发生转变,不再为难以捉摸的答案而折磨自己,也不再追求某种确定的意义,而是平静地接受了自己“孤儿”的身份,这与小说的开头形成了互文。这一接纳标志着自我“证实”的完成:既承认“孤儿”身份所承载的经验连续性(相同性),又拥抱了全新的自我(自身性)。从“以实玛利”到“孤儿”,叙事者或许发现,自己旅程的终点也是起点,其意义不在于到达何处或完成何等伟业,而在于旅程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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