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威廉·福克纳(1897~1962)是20世纪美国文坛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他是美国南方作家的代表人物,其大部分作品都以美国南方为背景。福克纳虚构了约克纳帕塔法县,该县为南方人的故事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此外,福克纳还以其复杂而创新的叙事技巧而闻名。他是使用意识流、多角度叙事和非线性叙事结构的先驱,不仅丰富了文学的表现力,还对后世作家产生了深远影响。1949年,他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他的部分代表作包括《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八月之光》和《押沙龙,押沙龙!》。
《献给爱米丽的玫瑰》是福克纳最具代表性与影响力的短篇小说之一,凭借精妙的叙事结构与深刻的思想内涵,成为文学界研究的经典范本。该作品以美国内战后南方小镇杰弗生为叙事背景,聚焦于南方贵族后裔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的悲剧一生——她自小被塑造为传统南方淑女的典范,而父亲的离世成为其人生轨迹的重要转折点,昔日的身份荣光与生活秩序轰然崩塌,最终走向令人唏嘘的结局。学界对爱米丽悲剧命运成因的探讨,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着重于外部社会历史因素。如魏玉杰认为,爱米丽的悲剧源于其自身“女性人格”与“南方人格”的激烈冲突[1]。肖明翰指出,爱米丽的悲剧根源在于以清教思想为核心的南方旧传统[2]。以及杨兆璟从福克纳的南方情结切入,将爱米丽的悲剧主要归因于父权制、旧南方价值观等外部环境因素[3]。第二类则深入爱米丽的内心世界,揭示了个体层面的悲剧诱因。如章晋新和徐茜从雌雄力量失衡角度剖析爱米丽的心理畸形[4],以及高子璇运用精神分析理论揭示爱米丽的本我、自我与超我的内在冲突[5]。值得注意的是,黄雪娥的研究另辟蹊径,从系统功能语言学的人际功能角度出发,揭示了其悲剧是个体性格缺陷与社会环境压迫共同作用的结果[6],为理解内外因素的互动提供了富有启发的视角。
然而,从存在哲学角度出发,对爱米丽悲剧原因的研究尚显不足。为此,本文引入萨特的存在主义理论,将其悲剧重新解读为一种存在论意义上的双重困境:爱米丽既是“他人凝视”之下的客体,深受父权控制与南方社会规训的物化与异化;又必须直面身为“自为存在”所固有的自由与责任。正是在这种无法挣脱他者定义、又难以承担自由抉择的矛盾状态下,爱米丽逐步走向毁灭。她的命运轨迹与萨特所揭示的存在主义核心命题深刻呼应,也为通过该理论重读《献给爱米丽的玫瑰》提供了充分的理据。
2. 他人凝视的牢笼:南方淑女的异化困境
在《献给爱米丽的玫瑰》中,福克纳将故事背景设定于美国南方的杰弗生小镇,此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父权色彩浓厚,女性地位依附于男性;人们推崇女性贞洁顺从,婚恋需契合家族阶级与身份。
爱米丽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南方贵族家庭。小说中并未提及她的母亲,父亲因而成为她生命中最具支配性的“他者”。作为老南方格里尔生家族的大家长,父亲一心维系着一套日趋僵死的秩序。在他的凝视下,爱米丽并非一个能够自由筹划未来的主体,而是被固化为一尊符合社会想象的“南方淑女”雕像:温顺、贞洁、矜持且富于自我牺牲。
这种物化与掌控的父女关系,在小说叙述者描述的一幅画面中得到体现:“身段苗条、穿着白衣的爱米丽小姐立在背后,她父亲叉开双脚的侧影在前面,背对爱米丽,手执一根马鞭,一扇向后开的前门恰好嵌住了他们俩的身影。”[7]父亲的背影象征着他对于女儿内在世界的全然漠视,拒绝将其视作一个拥有自主意识的主体;他挡在前方的姿态,更构成了一道物理与社会的屏障,所有追求者皆因被认为配不上爱米丽而被驱逐;而父亲手中的马鞭是权力和力量的象征。他所驱逐的,不仅是具体的追求者,更是汹涌而来的、平等化的现代性潮流。控制一位“南方淑女”的贞洁与婚配,是证明其传统父权与贵族荣誉依然存在的少数方式。爱米丽成了维系家族尊严的工具,她的婚姻、情感乃至欲望,都必须在父亲的许可下才能存在。这扇门框住的,正是她受困的童年与青春。
父亲死后,那由目光编织的牢笼并未消散,而是从家庭扩散至整个社会空间。镇民们带着一种混杂了优越感的同情,持续对她进行窥探、议论与审判。从对她所继承遗产的揣测,到对其变化极大的外貌、与荷默·伯隆的恋情乃至购买砒霜行为的审视,再到对其房屋异味与拒缴税款等事的公开讨论——这种无所不在的集体凝视,构成了一张严密而窒息的网,成为父亲死后延续并扩展的他者牢笼。
爱米丽任何偏离“南方淑女”特质的行为都会引起轩然大波。其中,镇民对其恋情的干预,将这种他者的暴力推向了极致。起先,他们都为爱米丽有了寄托而高兴。后来,他们对其越轨的行为愈发不满:一个南方贵族小姐怎么能与一个北方的临时工人认真交往呢?这不仅关乎个人选择,更是对整套南方价值体系的公然挑衅。荷默代表着北方、工业与阶级流动,这一切都与杰弗生镇试图在战败后重建的以土地、血缘和固定阶级为基础的“南方性”格格不入。爱米丽的“越轨”,触动了新旧南方文化冲突与身份认同的敏感神经。镇民们不断依据自身所捍卫的传统来定义爱米丽,用“全镇的羞辱”、“青年的坏榜样”[7]等评价,试图以舆论迫使她回归既定角色。无果后,妇女们迫使浸礼会牧师去拜访她,牧师夫人则请来了爱米丽远在亚拉巴马的堂姐妹,试图通过家族权威将她拉回“正轨”。最具讽刺与残酷意味的是,当爱米丽购买毒药的消息传开,那些曾声称“同情”她的人竟一致认为“这是再好没有的事”[7]。他们宁愿她以死殉道,也不愿让她以“越轨”的方式活着。他们时时刻刻在凝视爱米丽,却从未试图看见她作为主体的情感与欲望。
这座牢笼,非但未曾随着父亲的离世而瓦解,反而以更广泛的形式加固,一步步压缩了爱米丽践行自由的健康空间,最终为她日后那扭曲的自由实践铺就了必然的、悲剧性的路径。
3. 自由抉择的重负:无法承载的存在责任
萨特把存在分为“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前者的“本质先于存在”,仅仅是“在那里”,没有意识,也不会主动成为别的东西。比如,工匠在制作一张桌子之前,心中已先有了它的概念和用途。它的本质早已被预先确定,它的存在仅仅是为了实现这一既定的本质。
在萨特看来,人属于“自为的存在”,与“自在的存在”完全不同。人拥有意识,总在追问、否定和超越现状,始终处于“正在成为什么”的动态过程中。萨特认为人是“存在先于本质”的:人并非带着预设的本质出生,而是先存在,然后通过自由选择和行动,塑造出自己的本质。由此,萨特得出这一著名结论:“人的自由先于人的本质并且使人的本质成为可能,人的存在的本质悬置在人的自由之中。”[8]人是生而自由的,自由不是人的某种属性,而是人的存在方式本身,是人无法逃避的宿命。这也是人与自在之物最根本的区别。
父亲与镇民犹如预先设定蓝图的工匠,在爱米丽尚未出生时,就已将“南方淑女”这一本质强加于她,试图将她雕刻成一座承载旧日荣光的纪念碑。然而,作为“自为的存在”,爱米丽并不甘于成为被动的客体。随着情节展开,她通过不断做出选择,塑造属于自己的本质。
父亲去世后,爱米丽剪短了头发。长发通常是顺从与依附的象征,短发则往往被解读为独立、中性的标志。这一身体层面的改变,可视为她试图挣脱传统角色束缚的征兆。在情感层面,她进一步背离了传统的婚恋逻辑,与北方工头荷默·伯隆交往。这不仅是她第一次自主选择爱人,更是一次对阶级、地域界限的跨越。每逢周日下午,她都与荷默乘车出游。面对镇民的目光与议论,她“把头抬得高高”[7],仿佛以此姿态宣告对自主生活的决心、对平等爱情的追求,以及对种种社会规训的沉默反抗。在这一阶段,爱米丽不再甘于接受被他人定义的命运,而是试图通过自由的抉择,主动塑造自我,走向她所渴望的生活。
然而,当爱米丽沉浸于恋爱的幻梦,甚至订购了刻有荷默姓名的银制盥洗具与全套男装时,荷默却始终无意与她组建家庭。此时,爱米丽本可以面对现实,接受对方的离去。但她无法承受这一选择所伴随的责任与不确定的未来——她既不能确保自己还会遇见如此让她着迷的伴侣,也无法承担荷默离开后必将席卷而来的孤独与虚无。尤其是在新旧时代交替的夹缝中,作为镇上旧南方贵族最后的象征,爱米丽在失去父亲与可能失去恋人的双重打击下,陷入了更深的身份迷失:她不知如何在传统崩塌的世界中重新定义自己。此外,彼时南方的规矩是“女人只能有丈夫而不能有情人”[1]。为了逃避自由选择所打开的虚无深渊,也为了对抗社会目光的审判,爱米丽滑向了萨特意义上的“自欺”。萨特认为,自欺是人为了逃避“存在先于本质”所带来的自由、责任与焦虑,而对自己隐瞒某个令人不安的真相的行为。她让自己相信,除了杀死荷默,自己别无选择。通过将所爱之人变为一具静止的、永不背叛的躯体,她在变动不居的世界中,强行为自己创造出一份虚假的确定性。
这一选择再次改变了爱米丽的本质。正如樊艳梅所言,“选择不是只存在某一个阶段,不是断裂的、暂时的,而是持续的、发展的,在不断的选择中人才慢慢获得自己的本质;因为选择是变化的,所以人的本质也是变化的,因此人是‘人的一生’”[9]。塑造本质的选择并非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无论是懦夫还是英雄,都是自己造就的。但是,他们都有不再成为懦夫和英雄的可能。爱米丽主动而决绝的杀人行为,让她从反抗传统与他人目光的斗士,变成了和镇民一样,出于私利而剥夺他人自由的人。而她保留尸体,与之生活数十年,则是在持续不断地选择成为那个活在自欺中的女人,从而将这一扭曲的本质凝固下来。
萨特强调,人既然被判定为自由,也就必须承担与之相应的责任。这种责任不仅面向自己,也面向他人乃至全世界,因为通过行动“创造一个他认为自己应当如此的形象”的同时,人“也就肯定了所选择的形象的价值”[10]。爱米丽的选择,正是以行动向世界宣告:在她所认同的价值秩序中,人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彻底取消他人的自由乃至生命。
然而,这种通过消灭他人自由来确证自身主体性的方式,注定将其引向更深的异化与孤独。自荷默“消失”后,爱米丽几乎彻底与世隔绝,宅邸日益破败,她也逐渐沦为小镇传说中一个苍白的剪影。她将荷默的尸体安置在精心布置的“婚房”中,与之“相守”数十年。这表面上是“守住”爱情,实质上却是自欺。她必须日复一日地说服自己,那具静止的躯体仍是她鲜活的爱人,以此抵御虚无的侵蚀。可悲的是,她不仅永远失去了所爱之人,也彻底失去了那个能够面对真实世界、承担自由重负的自己。那间尘封的婚房,既是她对抗外界牢笼的堡垒,也是她为自己建造的、最精致的自欺牢笼。
4. 结语
爱米丽·格里尔生的形象超越了单纯的悲剧人物或“疯女人”。在《献给爱米丽的玫瑰》中,福克纳描述了她如何从一个被他人所凝视与塑造的南方淑女,逐渐演变为一个被自身极端选择所反噬的异化主体。这朵献给她的玫瑰因而具有双重意味:既是福克纳对她生存意志的悲悯致意,也是对她在自欺中彻底异化的灵魂的深沉哀悼。她既是“他人凝视”的囚徒,也是自身命运的极端作者。真正的悲剧不在于没有自由,而在于一个人如何用自由选择了毁灭,并不得不背负那不可承受之重。